第38章
月光照下她的影子。
笔直而修长。
何萍沿着自己的影子走向自己的房间。
同样步履平静而笔直,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影子上,影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移。
丝毫看不出来,她在月下的屋脊上喝了一夜的酒。
只留孤月照空庭。
……
……
当第二天薛铃起来的时候,似乎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少女作为霄魂客栈的厨娘,每天要起个大早来处理食材,然后等待方别打扫店面开张,何萍负责算账。
这就是这个小小客栈的一天。
当无事发生的时候,霄魂客栈就是一间平静,小巧,干净的客栈,提供十个客房的住宿,提供早中晚的三餐,也提供一些简单的外卖服务。
这就是霄魂客栈平常的样貌,周围人也渐渐熟悉了这间刚开不到半年的客栈,开始接受里面的菜色和口味,也会夸奖那个稚嫩水灵的厨娘做菜越来越好吃。
虽然说就霄魂客栈背地里做的生意来说,光招待客人以及住店的收入,一个月不知道有十两银子的利润没有。
但是薛铃真的感觉何萍很看重这份收入,很看重很看重。
就连方别每天的跑堂打扫都非常的认真,非常勤快,并且一丝不苟。
有时候薛铃会感觉方别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用鞭子鞭打着自己前进,自律,冷淡,并且非常的认真,与谨慎。
就这样,当第九天过去的时候,这天早上薛铃苏醒,发现自己的枕头边放着一双薄如蝉翼通体雪白的金丝手套。
第三十二章 测试金丝手套
薛铃抬手拿起那张手套,只觉触手冰凉柔软,但是拿起来却颇有点沉重,应该是因为这双手套是蚕丝混合玄铁丝制成,她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然后将手套进手套里面试了试,只感觉丝丝入扣,似乎是方别比着自己手型制作的。
这些天似乎方别真的天天晚上都在那个锻炉中劳作,只是薛铃却再也没有进去过一次,毕竟在里面方别真的只穿了一个大裤衩,怎么都感觉各种不方便的样子。
所以说他是比着自己的手做的吗?
薛铃翻转了一下手掌,感觉活动非常顺畅,除了稍微有些沉重之外,完全没有戴着铁手套那种束手束脚的凝滞味道。
薛铃随即抽出了床头一把小匕首,这把小匕首是普通的镔铁匕首,还算锋利,但只算是凡兵。
少女咬牙,用匕首在自己的手背上轻轻一划。
她只感觉似乎金丝手套环环相扣,轻松就将匕首所赋予的力量分散到整个手背,所以没有任何感觉。
薛铃随即加大了力度,但是依然没有在手套上形成一点划痕。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薛铃感慨道。
她看了看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看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看了看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看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看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薛铃和方别相处许久,之间早已经有了基本的默契,方别开口之后,薛铃就老老实实将劳力士和金丝手套取下,交给了方别。
方别端详了片刻,然后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然后少年手腕一甩,就看到一截银芒从手腕处吞吐,恰若无形剑气,方别回头,手腕轻轻一甩,薛铃只看到一片雪白匹练如同长虹而出,足有一丈之远,正中院子中一块乱石,将其捅了一个通透窟窿。
笔直而修长。
何萍沿着自己的影子走向自己的房间。
同样步履平静而笔直,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影子上,影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移。
丝毫看不出来,她在月下的屋脊上喝了一夜的酒。
只留孤月照空庭。
……
……
当第二天薛铃起来的时候,似乎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少女作为霄魂客栈的厨娘,每天要起个大早来处理食材,然后等待方别打扫店面开张,何萍负责算账。
这就是这个小小客栈的一天。
当无事发生的时候,霄魂客栈就是一间平静,小巧,干净的客栈,提供十个客房的住宿,提供早中晚的三餐,也提供一些简单的外卖服务。
这就是霄魂客栈平常的样貌,周围人也渐渐熟悉了这间刚开不到半年的客栈,开始接受里面的菜色和口味,也会夸奖那个稚嫩水灵的厨娘做菜越来越好吃。
虽然说就霄魂客栈背地里做的生意来说,光招待客人以及住店的收入,一个月不知道有十两银子的利润没有。
但是薛铃真的感觉何萍很看重这份收入,很看重很看重。
就连方别每天的跑堂打扫都非常的认真,非常勤快,并且一丝不苟。
有时候薛铃会感觉方别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用鞭子鞭打着自己前进,自律,冷淡,并且非常的认真,与谨慎。
就这样,当第九天过去的时候,这天早上薛铃苏醒,发现自己的枕头边放着一双薄如蝉翼通体雪白的金丝手套。
第三十二章 测试金丝手套
薛铃抬手拿起那张手套,只觉触手冰凉柔软,但是拿起来却颇有点沉重,应该是因为这双手套是蚕丝混合玄铁丝制成,她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然后将手套进手套里面试了试,只感觉丝丝入扣,似乎是方别比着自己手型制作的。
这些天似乎方别真的天天晚上都在那个锻炉中劳作,只是薛铃却再也没有进去过一次,毕竟在里面方别真的只穿了一个大裤衩,怎么都感觉各种不方便的样子。
所以说他是比着自己的手做的吗?
薛铃翻转了一下手掌,感觉活动非常顺畅,除了稍微有些沉重之外,完全没有戴着铁手套那种束手束脚的凝滞味道。
薛铃随即抽出了床头一把小匕首,这把小匕首是普通的镔铁匕首,还算锋利,但只算是凡兵。
少女咬牙,用匕首在自己的手背上轻轻一划。
她只感觉似乎金丝手套环环相扣,轻松就将匕首所赋予的力量分散到整个手背,所以没有任何感觉。
薛铃随即加大了力度,但是依然没有在手套上形成一点划痕。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薛铃感慨道。
她看了看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看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看了看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看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看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薛铃和方别相处许久,之间早已经有了基本的默契,方别开口之后,薛铃就老老实实将劳力士和金丝手套取下,交给了方别。
方别端详了片刻,然后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然后少年手腕一甩,就看到一截银芒从手腕处吞吐,恰若无形剑气,方别回头,手腕轻轻一甩,薛铃只看到一片雪白匹练如同长虹而出,足有一丈之远,正中院子中一块乱石,将其捅了一个通透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