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秦至庸正在屋里看书。
书桌上,有几篇写好的八股文。
八股文,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不过,秦至庸熟悉儒家经典,又有高深的数学功底,要把八股文作得严谨,不是什么难事。
他写了几篇八股文练练手,感觉还行,没什么难度。
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给秦至庸端来了鸡汤。
秦至庸连忙起身,说道:“孙大娘,您这是?”
孙大娘一脸和蔼,笑着说道:“至庸,你后天就要参加科举考试,我和家里的老头子商量了一下,把家里的老母鸡给杀了,给你炖点鸡汤……”
秦至庸脸色微微一变。
孙大娘把家里唯一的老母鸡给杀了?
这可如何使得啊。
孙大娘家里三口人,她和她老伴儿“孙大叔”,还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孙茜”。
孙大娘家里贫穷,女儿的腿有残疾,日子过得非常清苦。那只老母鸡,是她家里非常重要的财产。
秦至庸来福州府,是孙大娘他们帮忙,解决了户籍问题,他才能得以参加科举。现在,秦至庸名义上是孙大娘的远亲侄子。
否则,秦至庸一个黑户,参加不了科举考试。
秦至庸双手接过鸡汤,说道:“多谢孙大娘。温习完了功课,我会去看望茜儿妹妹。”
孙茜腿有残疾,二十岁了,还没有嫁人。在古代,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二十岁还没有嫁人,绝对是“老姑娘”。古时候男尊女卑,没有人愿意娶一个腿有残疾的女子为妻。
孙大娘一听,秦至庸要去看望女儿,顿时笑眯了眼:“好,好。至庸,你有了时间,多开导开导茜儿。”
秦至庸点头道:“我会的。”
孙茜遭受到许多的白眼和歧视,她的心理压力之大,不是平常人能体会。
孙大娘离开之后,秦至庸慢慢地喝着鸡汤。
孙大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她的厨艺,当然不能和秦至庸这样的“厨神”相比。可是秦至庸觉得,这一碗鸡汤,是自己喝过最鲜美的汤汁。
孙大娘他们家,就住在秦至庸的隔壁。
她回来,见老伴儿在修木桶。
“老头子,鸡汤我已经给至庸端过去了。”孙大娘说道。
老伴儿“孙大叔”抬起头来,看了孙大娘一眼:“老婆子,以后我们还是称呼他‘秦公子’吧。你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我清楚。秦公子一表人才,器宇不凡,又是读书人,咱们家是什么样子,岂能高攀得上人家?咱家茜儿……配不上秦公子。你就死心吧。”
孙大娘刚才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她眼中带着泪水,说道:“咱们家茜儿也很漂亮,不过是……腿脚不利索罢了。”
孙大叔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自己女儿,就算腿脚健全,同样配不上秦公子。
秦公子尽管身穿粗布衣服,但是他谈吐不凡,气质朴素,身上好像带着书香。
孙大叔不识字,但是眼睛不瞎。活了一大把年纪,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秦至庸这样的如玉公子。老婆子想找秦公子做女婿,没有一点可能。
还不如趁早断了这个念头。
屋里传来孙茜的声音:“爹,娘,我不嫁人。”
……
秦至庸合上书本,走了出去。
刚出门,就见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他身后跟着五个镖师。
少年的马背上,挂着不少猎物。
此少年,正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他带着镖师,出城打猎回来。
秦至庸和林平之经常见面,一来二去,倒也相互熟悉了。
林平之见秦至庸站在门口,向他丢来了一只肥硕的野兔:“秦公子,我今天收获不错。这只兔子送给你。”
秦至庸轻巧地接住飞来的兔子,沉甸甸的,有五斤重。
秦至庸笑着说道:“多谢少镖头的馈赠。”
直到林平之进了镖局,秦至庸才提着野兔向隔壁孙大娘家里走去。
第五卷 笑傲江湖
第114章 锦衣夜行
秦至庸走进孙大娘家里,温和地笑道:“孙大叔,孙大娘,刚才少总镖头馈赠了一只肥硕的野兔,我带过来让茜儿妹妹尝尝。”
孙大娘接过野兔,高兴道:“至庸你实在是太客气。老头子,我去做午饭了。中午咱们吃兔肉。”
孙大叔见到了秦至庸,比起孙大娘还要热情。
秦至庸说道:“我去看望一下茜儿妹妹。”
走到闺房门口,秦至庸轻声说道:“茜儿妹妹,我能进来吗?”
孙茜说道:“秦大哥,进来吧。”
秦至庸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孙茜身上的粗麻布衣服,已经洗得有些发白。
她坐在轮椅上,正在做女红。轮椅是秦至庸帮忙做的,符合人体力学,坐着比较舒服。
孙茜的女红做得很好,做好的女红刺绣,可以拿去卖了,补贴家用。
孙茜脸蛋微红,看了秦至庸一眼,有点羞涩说道:“秦大哥,快请坐。”
秦至庸坐在凳子上,说道:“茜儿妹妹,给我点时间,我再想想办法,绝对能把你的腿治好。你一定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孙茜的腿疾,是先天性的,就算以秦至庸的医术造诣,目前都没有办法。
秦至庸武功高强,有学问,逻辑思维严密,在普通人眼中,他好像是无所不能。那是因为秦至庸的本领超越普通人太多。
书桌上,有几篇写好的八股文。
八股文,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不过,秦至庸熟悉儒家经典,又有高深的数学功底,要把八股文作得严谨,不是什么难事。
他写了几篇八股文练练手,感觉还行,没什么难度。
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给秦至庸端来了鸡汤。
秦至庸连忙起身,说道:“孙大娘,您这是?”
孙大娘一脸和蔼,笑着说道:“至庸,你后天就要参加科举考试,我和家里的老头子商量了一下,把家里的老母鸡给杀了,给你炖点鸡汤……”
秦至庸脸色微微一变。
孙大娘把家里唯一的老母鸡给杀了?
这可如何使得啊。
孙大娘家里三口人,她和她老伴儿“孙大叔”,还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儿“孙茜”。
孙大娘家里贫穷,女儿的腿有残疾,日子过得非常清苦。那只老母鸡,是她家里非常重要的财产。
秦至庸来福州府,是孙大娘他们帮忙,解决了户籍问题,他才能得以参加科举。现在,秦至庸名义上是孙大娘的远亲侄子。
否则,秦至庸一个黑户,参加不了科举考试。
秦至庸双手接过鸡汤,说道:“多谢孙大娘。温习完了功课,我会去看望茜儿妹妹。”
孙茜腿有残疾,二十岁了,还没有嫁人。在古代,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二十岁还没有嫁人,绝对是“老姑娘”。古时候男尊女卑,没有人愿意娶一个腿有残疾的女子为妻。
孙大娘一听,秦至庸要去看望女儿,顿时笑眯了眼:“好,好。至庸,你有了时间,多开导开导茜儿。”
秦至庸点头道:“我会的。”
孙茜遭受到许多的白眼和歧视,她的心理压力之大,不是平常人能体会。
孙大娘离开之后,秦至庸慢慢地喝着鸡汤。
孙大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她的厨艺,当然不能和秦至庸这样的“厨神”相比。可是秦至庸觉得,这一碗鸡汤,是自己喝过最鲜美的汤汁。
孙大娘他们家,就住在秦至庸的隔壁。
她回来,见老伴儿在修木桶。
“老头子,鸡汤我已经给至庸端过去了。”孙大娘说道。
老伴儿“孙大叔”抬起头来,看了孙大娘一眼:“老婆子,以后我们还是称呼他‘秦公子’吧。你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我清楚。秦公子一表人才,器宇不凡,又是读书人,咱们家是什么样子,岂能高攀得上人家?咱家茜儿……配不上秦公子。你就死心吧。”
孙大娘刚才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她眼中带着泪水,说道:“咱们家茜儿也很漂亮,不过是……腿脚不利索罢了。”
孙大叔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自己女儿,就算腿脚健全,同样配不上秦公子。
秦公子尽管身穿粗布衣服,但是他谈吐不凡,气质朴素,身上好像带着书香。
孙大叔不识字,但是眼睛不瞎。活了一大把年纪,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秦至庸这样的如玉公子。老婆子想找秦公子做女婿,没有一点可能。
还不如趁早断了这个念头。
屋里传来孙茜的声音:“爹,娘,我不嫁人。”
……
秦至庸合上书本,走了出去。
刚出门,就见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他身后跟着五个镖师。
少年的马背上,挂着不少猎物。
此少年,正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他带着镖师,出城打猎回来。
秦至庸和林平之经常见面,一来二去,倒也相互熟悉了。
林平之见秦至庸站在门口,向他丢来了一只肥硕的野兔:“秦公子,我今天收获不错。这只兔子送给你。”
秦至庸轻巧地接住飞来的兔子,沉甸甸的,有五斤重。
秦至庸笑着说道:“多谢少镖头的馈赠。”
直到林平之进了镖局,秦至庸才提着野兔向隔壁孙大娘家里走去。
第五卷 笑傲江湖
第114章 锦衣夜行
秦至庸走进孙大娘家里,温和地笑道:“孙大叔,孙大娘,刚才少总镖头馈赠了一只肥硕的野兔,我带过来让茜儿妹妹尝尝。”
孙大娘接过野兔,高兴道:“至庸你实在是太客气。老头子,我去做午饭了。中午咱们吃兔肉。”
孙大叔见到了秦至庸,比起孙大娘还要热情。
秦至庸说道:“我去看望一下茜儿妹妹。”
走到闺房门口,秦至庸轻声说道:“茜儿妹妹,我能进来吗?”
孙茜说道:“秦大哥,进来吧。”
秦至庸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孙茜身上的粗麻布衣服,已经洗得有些发白。
她坐在轮椅上,正在做女红。轮椅是秦至庸帮忙做的,符合人体力学,坐着比较舒服。
孙茜的女红做得很好,做好的女红刺绣,可以拿去卖了,补贴家用。
孙茜脸蛋微红,看了秦至庸一眼,有点羞涩说道:“秦大哥,快请坐。”
秦至庸坐在凳子上,说道:“茜儿妹妹,给我点时间,我再想想办法,绝对能把你的腿治好。你一定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孙茜的腿疾,是先天性的,就算以秦至庸的医术造诣,目前都没有办法。
秦至庸武功高强,有学问,逻辑思维严密,在普通人眼中,他好像是无所不能。那是因为秦至庸的本领超越普通人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