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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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马步,睡觉冥想的时候,心思烦躁。

  打拳的时候,依然如此。

  脑海中的各种奇怪的念头,不停地冒出来,根本就不受秦至庸的控制。

  秦至庸表面上看似专注,其实心中杂念很多。

  他是一直在克制。

  越是站立不动,定住身体,杂念就越多。身心不能和谐,只有亲身体会,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夜晚。

  秦至庸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圆月出神。

  “今夜的月亮好圆,好明亮。”秦至庸小声说道,“不知道爸妈他们怎么样了?好在家里有哥哥在,就算自己不在他们的身边,以后也有哥哥为他们养老。”

  睡觉和吃饭,是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情。

  做好了这两件事,无病无灾,活到百岁,轻而易举。秦至庸闭上眼睛,打算睡觉。

  明天早上还要早起读书、练功、干活。

  “秦至庸,到屋顶来陪老娘喝酒。”老板娘的声音在秦至庸的耳边响起。

  秦至庸一惊,刚来的那点睡意,顿时被惊走,思维变得清晰起来。

  走出客房,顺着梯子上了屋顶,秦至庸见到金镶玉一个人坐在屋顶上,旁边放着酒坛子和酒碗,还有一大盘肉。

  秦至庸坐到她身边。

  金镶玉说道:“今日是十五,夜色那么好,早睡岂不可惜?来,陪我喝。”

  金镶玉给秦至庸倒了一碗酒。

  原来今天是十五。

  怪不得月亮那么圆,那么亮。

  秦至庸接过酒碗,说道:“老板娘,我不喝酒的。”

  金镶玉笑道:“不喝酒,算什么男人?掌柜和刁不遇他们,可都是酒鬼,无酒不欢。来,我们边吃边聊。”

  秦至庸喝了口酒,眉头微微一皱,酒的味道的确不好,太过于辛辣。

  金镶玉抓起一块肉丢进了嘴里:“吃肉啊。光喝酒不吃肉怎么行?”

  只要见到肉,秦至庸就想到了人肉。哪怕是在帮刁不遇切肉的时候,他脑海里还是会情不自禁想到金镶玉杀人的场景。

  自从到了龙门客栈,秦至庸就一直没有吃过肉。

  肉,已经成为了秦至庸的心理阴影。哪怕他明知道,盘子里的不是人肉。

  金镶玉猜到了秦至庸的想法,说道:“我七岁练武,十三岁练出内劲。十六岁第一次杀人,当时我和你一样,呕吐了好几天,见到肉就反胃恶心。后来,杀的人多了,慢慢就习惯了。现在让我去乱坟岗睡大觉,我都能睡得很香甜。没有人天生就喜欢杀人。都是这该死的世道逼的。遇见恶徒,只能痛下杀手,否则死的人就是我金镶玉。想要在江湖中生存下来,必须要心狠手辣,容不得半点仁慈。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要小心提防。”

  为了利益,为了女人,为了权势,朋友亲人相互背后捅刀子的事情,金镶玉遇见过不少。想要她无条件相信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至庸读了儒家的四书五经,心态有了些改变。

  他说道:“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世道,内心都应该要有希望。恶人当道,让人愤怒,但我相信世间的好人一定比坏人要多。如果我们一辈子都活在忧患和恐惧之中,无时无刻担心有人会谋害我们,那就生不如死,太痛苦。”

  听了秦至庸的话,金镶玉一愣,随后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

  可是秦至庸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好笑。因为他说的是真心话。

  金镶玉拍了拍秦至庸的肩膀:“我的秦公子,你可真是读圣贤书的人啊。你还是去考科举,当状元郎,娶个美貌的小娘子,好好过日子吧。江湖武林,不适合你。你有这样的想法,若是去闯荡江湖,我怕你会暴尸荒野。”

  不认同秦至庸的想法,但是,金镶玉很喜欢秦至庸这样的人。

  秦至庸心中没有邪念,比起那些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拔剑的江湖人,要强百倍。

  江湖豪客,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五步。看似豪爽,有血性,其实只是鲁莽的杀人暴徒而已。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愿意和秦至庸相处。而不是去和那些杀人暴徒做朋友。

  金镶玉再次抓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她说道:“吃肉啊。莫非你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吃肉,只吃素了吗?”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说道:“好。我吃。”

  没有筷子。秦至庸学金镶玉直接用手抓肉。将一块肉片放进嘴里,秦至庸屏住呼吸咀嚼起来。

  万事开头难。凡事都有第一次。

  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碍,吃肉,不是问题。

  金镶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人肉的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起羊肉好吃多了啊。”

  秦至庸刚把肉吞下去,脸色通红,差点又吐了出来。

  “味道不错。”

  秦至庸一咬牙,瞪着眼睛说道。

  金镶玉见了秦至庸吃瘪的样子,哈哈大笑:“味道当然不错。刁不遇那小子的厨艺,是我们客栈最好的。放心,不是人肉。老娘我虽然开的是黑店,但是真要我自己吃人肉,我还做不到。”

  秦至庸又抓了几片肉放进嘴里。

  金镶玉点头道:“这就对了,肉还是要吃的。你在练拳,只吃素,身体会撑不住。”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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