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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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2.9

  《完》

  代后记 按婴儿睡姿躺在记忆里(1)

  我从来都没否认过我是"周凡",而罗伟就是罗嘉伟,我虚构了一些,但是大部分都真实存在。我们都有各自的样子,他是明媚的,而我是忧伤的,虽然现在已经不那么忧伤了。他小时候的自闭,我小时候的孤僻,都存在其中。所以我宁愿把《遗》当一次纪念,纪念那些曾经的拥有,我喜欢那些纪念,喜欢那些记忆,一点点渗透。我们都有各自的感情,我会无助,他也会,只是他选择默默忍受。那一日,我看他的博客,他叫我半夜爬起来看,然后我一个人对着电脑流眼泪,我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甚至是生气无理取闹,我发脾气。

  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都成了可以去面对困难的人。我们都成长为一个大人,我们各自都有明确的生活轨迹,他会考研究生,我会做好现在的电台DJ,会把快乐带给每一个听我节目的人,这样的状态是我喜欢的。至少,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而我们都知道对彼此的坦诚没有变。2005年,我们在一起度过。我们都哭泣过,我们的泪水啊,就这样一点点地落下,然后飞走不见踪迹。

  我的朋友们,这是用来纪念你们的书,你们似乎可以从中找到你们的记忆。而我希望用婴儿般的睡姿躺在记忆里,沉沉睡……

  1罗 伟 的 信 笺

  很高兴小强的这本书就要出版了,写了近一年的时间了吧,时间也够长了。相信也一定花了他不少心血。这是小强的第二本书了,在这本书的创作期间,和小强发生过不愉快,但这本书改变了这一切,现在我和他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和小强认识快两年了吧,隐约记得那是一个秋天。那时的他就已经在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自己的文章了。我读到过一篇,知道他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到后来甚至发现他和我是在一栋楼里住着的。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因为某女生托他给我传字条,接着就经常和他在QQ上聊天了。再后来我们经常去散散步,或者吃饭。那时的他就想着要写一本以大学生活为背景的小说,这也就是今天这本书得以诞生的原因了。那时和他聊天,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讲着,而我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才说上几句,我想这是性格上的原因吧。

  记的上初中的时候,甚至有人怀疑我有自闭症。可能是我平时不怎么和人说话的缘故吧,所以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也是独自一人低头走着。直到高中的时候这种现象才有所好转,身边的朋友也渐渐地有了一些,人也渐渐地变得开朗了一些。

  和小强产生隔阂是一年前的事了,因为觉得厌倦,那时的我开始拒绝他的一些请求,慢慢的,和他有些距离了。直到那天,因为心情极度不好,不记得因为什么而和他有了冲突,我一气之下就把他的QQ删了。这一删就是一年的时间,一年都没有说过话,彼此平静地生活着,在同一所学校,同一栋楼里面。

  一年之后,他给我发了条短信,说小说已经写好了,希望我能给他的书写个序。我当然乐意接受,因为这本书打破了彼此间的沉默,浇灌了那段即将枯萎的友情。

  这也就是今天我坐在这里,写下上面的话的原因了。

  罗伟

  2005-6-6于南昌

  2两 抹 色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碰到了小鬼,他从我的身边走过,我的右手手臂颤抖了一下,我知道那是他。所以本来点完早到,准备回寝室再睡,却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都是那十天的种种。

  但是大学里的急忙,总是会措手杀掉很多的茫然。早上的时间很短,实验课被安排在了第一二节,我起身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了。离开寝室,走着去南院做实验,路途不长,手里握着本杂志边看边走。可是小鬼又一次出现,他从我的身后越过,我相信他是认出我的,因为我看到了他的背影,我也知道那是他。我放慢脚步,不敢越过,我很想过去叫他一声,我很想对他说,可以再做朋友吗?但是我知道已经没有这样的可能了,我也并没有这样的胆量。

  大学里有让我害怕的字眼,比如友情和爱情,寝室里的人公然地说大学里不适合交往朋友,这个朋友大多指的是友情。不知道是不是我运气不好,因为我换过了三个寝室,半年换一次,总是在感情刚刚建立就又要更换,我们一个系的人也从一栋楼迁移到另一栋,寝室不断变动,我已经讨厌这样的颠簸,讨厌这样的环境。我觉得那种孤独是特别的明显,这或许就是他们说的大学生的空虚,我们总是玩游戏、打牌、聊天,我们总是不知道前面是什么,而且因为我们大了,渐渐懂得心计和保护自己了,大家的心都好像锁起来了一样。我无法去相信以前长辈们说的,一个寝室里如同兄弟的感情了,所以我们大家都努力去适应,把自己藏得好好的。

  而小鬼的样子让我想起我刚进大一的样子,一样单纯地相信很多东西,一样对什么都有点好奇。

  我们的结识缘由是因为某女生托我找他,给他纸条,我们在QQ上聊天,说明来意,一切简单不客套,但是他委婉地拒绝。我们认识、见面。其实我们都住在一栋楼,他七楼我三楼,但是我们的认识依然需要网络。

  见面的时候,我不可否认,他很帅,我也因此很自卑,站在他的面前我的自卑感一波接一波。他告诉我他的事情,比如收到很多的情书,比如他的女友,在不遥远的另一个城市,比如他的生活,他是那种喜欢以自己为中心的男孩子,我真羡慕他的那种乐观,好像天倒了他也能安然,所以他让我觉得是一抹白色,亮白的颜色,而我却是一抹黑色,虽然我想努力变白,变成和他一样的男孩子,但是我发现努力都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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