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

  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

  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

  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

  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

  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

  的双胞胎弟弟。”

  台下传出一阵笑声。一听到“双胞胎”这个词,小桑的眉头也不由得一动。

  “读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骗,就会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

  证人有没有可能把时间、地点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错了呢?我建议大家在碰到

  这种情况时,先仔细分析一下证人的证词有无漏洞。一一哎呀,糟糕!说这种话,

  我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

  听众席上又是一阵笑声。

  “但是作为作家来说,当然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轻易

  地就让读者发现的。鲇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长篇推理小说中,就给大家展示了他的

  令人拍案叫绝的高超写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将这三种情况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

  使人眼花缭乱,但又合情合理。一一台下有一位同学在频频点头。

  对,就是你,你有话要讲吗?”

  空知向最前排的一位红头发的女同学说道。听众席上有位无聊的学生发出

  “噢一-噢一-”的嘘声,空知的情绪并没有受到影响,只是说了声“行了,行

  了”,没有让那位女同学发言。看来他心情很放松。

  “我们接着往下讲第三种类型,即’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

  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

  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

  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同学能够想起这样

  的例子来。一一坐在那边的那位同学,请你不要告诉你旁边的同学你读过的那些

  作品,给他留一点悬念为妙。一一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

  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学生们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刚才的红发女生也笑得缩成了一团。小桑也被这

  种欢快的气氛感染了,不由得微笑起来。他的目光第一次与空知的目光相遇了。

  他没有举手示意,只是用眼光和他打了个招呼。

  “第四种类型是’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

  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

  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

  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

  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

  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小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黑佛’,两个字。

  ”接下来是。。。。。。应该是第五种了吧?这是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

  精华,即‘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

  类,将犯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

  采取哪一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

  况只能采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

  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

  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

  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

  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

  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

  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

  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