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顺势搭船。
马明义觉得毛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做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处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感情,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马明义抬腿踢了踢裹在被子里的毛不思。
“干嘛。”毛不思扭扭屁股,不满道,“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软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马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毛不思移出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腿,一手托腮,一手捋着毛不思落在枕头上的秀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身经历要来的直接粗暴。”
这句话当场捅了马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眼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人就从被子里翻了出来。
“禽兽!”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的鼻子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身体还是个孩子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毛不思翘着的手指被马明义一巴掌打开,“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下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身上的半条被子盖上,双手交扣放在腰部,阖着眼道,“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
“谁说你了!”毛不思抬着小脚丫对准他的小腿踹了一脚,“我是说三爷。”
马明义什么样,她当然清楚,有时候事急从权,也不是没和他在一间屋子里呆过,可是这位刘府的三爷是个什么品性,她就不清楚了,万一好这口咋办。
再说这个时代,她作为三爷名义上的妻子,就算真怎么着了,也没地说理去吧。
“那你就更不用担心了。”马明义侧了侧身子,睁开眼,“他是个心思重的,你越是神秘,他越不会碰你。”
以防惹怒藏在他身体里未知的那个东西。
“有时候真觉得面对活人,要比面对鬼怪难得多。”毛不思听他这么一说,心神瞬间稳定下来,连对方说自己是豆芽菜这事都抛在了九霄云外,也拉了被子躺下,她与马明义面对面,一双大眼睛在月色下晶亮,“打不得,收不得,还得小心翼翼的看护着。”继而又陷入迷茫,“按理说三爷这么个谨慎的人,怎么会落得个三魂俱失的下场?”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顺势搭船。
马明义觉得毛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做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处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感情,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马明义抬腿踢了踢裹在被子里的毛不思。
“干嘛。”毛不思扭扭屁股,不满道,“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软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马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毛不思移出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腿,一手托腮,一手捋着毛不思落在枕头上的秀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身经历要来的直接粗暴。”
这句话当场捅了马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眼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人就从被子里翻了出来。
“禽兽!”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的鼻子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身体还是个孩子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毛不思翘着的手指被马明义一巴掌打开,“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下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身上的半条被子盖上,双手交扣放在腰部,阖着眼道,“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
“谁说你了!”毛不思抬着小脚丫对准他的小腿踹了一脚,“我是说三爷。”
马明义什么样,她当然清楚,有时候事急从权,也不是没和他在一间屋子里呆过,可是这位刘府的三爷是个什么品性,她就不清楚了,万一好这口咋办。
再说这个时代,她作为三爷名义上的妻子,就算真怎么着了,也没地说理去吧。
“那你就更不用担心了。”马明义侧了侧身子,睁开眼,“他是个心思重的,你越是神秘,他越不会碰你。”
以防惹怒藏在他身体里未知的那个东西。
“有时候真觉得面对活人,要比面对鬼怪难得多。”毛不思听他这么一说,心神瞬间稳定下来,连对方说自己是豆芽菜这事都抛在了九霄云外,也拉了被子躺下,她与马明义面对面,一双大眼睛在月色下晶亮,“打不得,收不得,还得小心翼翼的看护着。”继而又陷入迷茫,“按理说三爷这么个谨慎的人,怎么会落得个三魂俱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