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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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那日他遇见了马明义,那个缺了一魂还能好好活着的孩子,他不过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让他睡了过去,只希望那个会补魂的人能够再次出现。事后他不是没挣扎过,到最后转念一想,即便没人补魂也不怕,那个孩子与其担惊受怕地活着,不如死去来的轻松。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孩子活了,他的三魂被修补的何其完整。

  就像沙漠中的旅人,在濒临绝望的边缘,忽然眼前出现了一片绿洲,哪怕他仍然不知道那人在哪里,起码,他能确定,还活着。

  那是个何其狠心的人啊,这些年任凭他想尽了办法,都寻不到。他只能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马明义身上,打算徐徐图之,谁料天无绝人之路,马明义的魂居然又无缘无故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马家祖传的灭魂手串。

  “那人向来闲事不睬,有恩必报,她能使出看家本领救马明义第一次,必然是承了天大的恩情,也就自然能救第二次。”小胡子往前踏出两步,死死地盯住毛不思,“你去把那人找出来。”

  “她是女人?”降魔杖横在二人中间,毛不思始终与对面的人保持着距离,只见小胡子下巴微点,继续问,“爱人?”

  “仇人。”小胡子手指圈成圈,轻敲在门框上,他的脸色在月光中白的骇人,周围空气骤降,莫名散出浓郁的昙花香气,“她一日不出现,马明义就一日不得安宁。”

  “我是个捉鬼师。”毛不思昂着头颅,神色疏离,“不会跟你做这种没有良心的交易。”

  “正巧,我是个御鬼师。”小胡子顺着怀中小人的麻花辫,“虽然不才,但也不是什么本事都没有。”

  四目相对,小胡子嘴角一勾,低声靠近毛不思耳畔,“马上就要到寒衣节了。”

  十月初一,裁纸五色,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你要做什么。”毛不思心中瞬间警铃大作。

  “小孩子难免贪玩,说不定那日就不小心借了你脖上的玉葫芦闹一闹,若是失手打碎,可就不好了。”小胡子目光平视着毛不思。

  届时,恰逢寒衣鬼节,恐怕会惹出大祸端。

  ☆、复杂情感

  “这是法器。”毛不思降魔杖不知什么时候收短, 小小一根敲着掌心,“可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嘴角微撇, 小胡子抿着唇, 月色下昙花香气愈飘愈盛,“那咱们就走着瞧。”

  双方剑拔弩张, 一时有些僵持不下。

  嘎吱——

  毛不思身后的房门被人拉开,肩头一沉, 毛不思顿感力量压住肩膀, 她张张嘴,就瞧见马明义立在她身边小幅度的摇了下头。

  汗水浸湿了他的睡衣,粘嗒嗒的沾在皮肤上, 马明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大叔,交易可不是这么个谈法。”

  小胡子能迂回地找上他们, 定是一筹莫展中想出的下下策, 不惜得罪两家, 也要将那个女人寻出来,足见那人的重要性。

  毛不思性子直, 凡事不会往深了想, 男人今日敢上门挑衅, 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摆明了是不打算放过他们俩,说得再多,也是无济于事。

  退不了, 躲不过,那就只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减少自身损失,这是商人的本性,也是商场的生存法则。

  “我喜欢聪明人。”小胡子转身跨了一步,与马明义面对面,他胸口的睡衣挂着褶皱,搭眼一瞧就知道受了番挣扎,伸手客气的帮他抻了两下,才在毛不思防备的目光下再度抱胸,“懂事。”

  “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马明义让出半扇门。

  “不了,门外宽敞。”他不喜欢去不熟悉的地方,尤其是个术士的住处,“我虽然不惧光,但也不想整夜困乏的耗在这里。”

  “三个条件。”马明义知道他不耐烦与他讨价还价,便也不作过多的推拉,直接亮出自己的要求,“第一,找到人之后时间地点我们定。”

  “可以。”小胡子偏着头,脸上呈现出不健康的白,“只要她能出现,阎王殿我也敢去赴。”

  “第二,事成之后你保证不再来骚扰我们。”马明义伸着两根手指,“我毕竟是个正常人,不想与你们这类人扯上关系。”

  “当然。”下巴微点,小胡子眼睛眯成细缝,“我对你们也没什么兴趣。”

  “第三。”马明义声音低下来,他胳膊还圈在毛不思肩上,身子前倾,拉近了自己与小胡子的距离,“我要你手上所有的娃娃。”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凡人,你要它们做什么。”小胡子眼底透着疏离,“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这个荒诞的要求。”

  “我能找到你想要的,可你手里却没有我想要的。”马明义跟他四目相对,哼笑出声,面上就差写上‘笃定’二字,他的声音很低,额前的碎发上还残留着之前的汗渍,“做交易,当然是砝码少的人先退一步。”

  “我也不打算把它们怎么样,这些个小玩意,留在阳间始终是个隐患。”马明义挺直腰背,伸出右手在两人中间,腕上还挂着条普通的护身手串,“不如免费帮它们超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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