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罗杰森一定是个修炼黑降头的邪恶降头师,他是降头师中的败类!他竟然将这么小的男孩禁锢在了玻璃瓶中,浸泡在不明液体里,他一定是想用诡异的手段摄取小男孩的精华。尽管措约拿对剑走偏锋的黑降头手段并不熟悉,也没有应对的方法,但他却想,从现在的情况看,罗杰森应该还未修炼成功,趁着他还在修炼,及早铲除这个魔鬼一般的人物,才是上上策。
于是措约拿深吸一口气后,握着手中的青铜虎头砍刀,猛踏一步,冲入了小棚子中。
不待罗杰森作出任何反应,措约拿已手起刀落,砍刀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砍在了罗杰森的颈子上。措约拿使出了全身的气力,在这一刀之后,罗杰森立时身首分离,倒毙在地上。
玻璃瓶中的小男孩的喉咙里,顿时发出了惊恐的呜咽声。
措约拿转过身,想要解救瓶中的小男孩。可就在这时,他发现玻璃瓶瓶口实在是太窄了,根本就没办法把小男孩拽出来。措约拿想砸碎玻璃瓶,却又看到小男孩浑身的皮肤因为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时间太长,全身变得白皙无比,而且皮肤极薄,如果玻璃瓶破裂后的碎片划在了他身体上,会立刻血流不止的。
忐忑之下,措约拿将手伸进了玻璃瓶中,想要摸摸小男孩的脉搏,却看到小男孩的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被利刃斩断了。
一定是罗杰森干的!他真是个魔鬼,居然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事!
盛怒之下,措约拿转身恶狠狠地对着罗杰森的尸体说道:“就算你死了,也要让你体会一下被人斩断手指脚趾的滋味。”他一边说,一边扬起了手中的砍刀,将罗杰森的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尽数斩落于地,然后连同他的头颅一起扔出了小棚子。
只过了一会儿,措约拿就听到小棚子外传来了无数野狗的吠叫声。一定是手指脚趾与人头散发出来的血腥气味,把附近的野狗给招引来了吧。
措约拿还不解气,他把罗杰森的尸体抬出了小棚子,想要把尸体也喂给野狗吃,不过野狗见到有人出来,连忙吓得叼着手指脚趾人头就跑开了。措约拿把罗杰森的尸体扔在了山坡上,又狠狠踢了一脚。罗杰森的尸体翻滚了几圈后,便沿着山坡滑落了下去,正好跌落在了简易公路旁的灌木丛中,也就是后来发现无头尸的地方。
措约拿又回到小棚子里,想继续摸小男孩的脉搏。可当他摸到光秃秃的手掌上的脉搏时,他顿时叹了口气。
小男孩的身体非常虚弱,从脉象上来看,他已经与一个死人毫无区别了,最多只能坚持几天。把他救出来,只能让他多遭几天罪,不如让他在玻璃瓶里自生自灭吧。最起码,可以不在砸碎玻璃瓶时,让玻璃碎片划破他的身体,为他留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
措约拿无力地幽幽叹了口气,拾起青铜虎头砍刀,离开了这间被以前的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
八
原来,那具被砍掉了手指脚趾的无头尸体是这样产生的。
听完措约拿的讲述后,我向王富贵递了个眼色,问他要不要逮捕眼前这个年迈的白降头师。
王富贵摇了摇头,轻声对我说:“要是我们执意把措约拿带回警局,只怕会惹恼附近的山民,我们根本走不出这山谷。我还是写个报告给上级,把现场写成措约拿准备阻止罗杰森在小棚子里对小男孩的罪恶行动,却遭遇罗杰森的凶狠攻击。措约拿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失手杀死了罗杰森。至于砍掉手指脚趾的细节,就在报告中隐去吧。反正罗杰森也不是什么好人!”
当然,王富贵答应把独家报道权交给我,但严禁我写出其中部分细节。
我们与措约拿握手告别后,回到了伊丹瓦镇中。自东圭勒市驶来的灵车,载走了小男孩的尸体。这男孩真可怜,在这里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的来历。或许火化的时候,只能在他缺失了脚趾的脚踝上挂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无名童尸”四个灼眼的字。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禁伤感了起来。
九
回到东圭勒市的家中后,我随意重组了一个童尸的现场。当然,我不得不隐去了玻璃瓶的细节,这不仅是王富贵的要求,也是因为我根本制造不出这样可以藏匿童尸的玻璃瓶。
拍完照后,我把数据传给了杂志编辑,便开始撰写这桩案件的新闻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我把措约拿塑造成了一个替天行道的大侠,文笔流畅,字字珠玑。我刚写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我的亲戚王富贵,他身边还有一个留着长发的女人,这女人的眼神甚是凄楚,脸颊上还挂着未干的两行泪。
王富贵向我作了介绍:“这位女士,是罗杰森的前妻,詹妮弗小姐。”
我向詹妮弗打了个招呼后,便招呼她与王富贵在沙发上坐下。我有些纳闷,为什么王富贵会带罗杰森的前妻到我这里来呢。
王富贵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局促地搓了搓手,对我说:“让詹妮弗小姐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刹那间,詹妮弗的眼泪滑了下来,她声音颤抖地说道:“那只玻璃瓶中的小男孩,是我和罗杰森的儿子,丹尼斯。”
“你们的儿子?”我大惊失色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大叫,“你们的儿子不是在七年前就因为白血病去世了吗?”
于是措约拿深吸一口气后,握着手中的青铜虎头砍刀,猛踏一步,冲入了小棚子中。
不待罗杰森作出任何反应,措约拿已手起刀落,砍刀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砍在了罗杰森的颈子上。措约拿使出了全身的气力,在这一刀之后,罗杰森立时身首分离,倒毙在地上。
玻璃瓶中的小男孩的喉咙里,顿时发出了惊恐的呜咽声。
措约拿转过身,想要解救瓶中的小男孩。可就在这时,他发现玻璃瓶瓶口实在是太窄了,根本就没办法把小男孩拽出来。措约拿想砸碎玻璃瓶,却又看到小男孩浑身的皮肤因为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时间太长,全身变得白皙无比,而且皮肤极薄,如果玻璃瓶破裂后的碎片划在了他身体上,会立刻血流不止的。
忐忑之下,措约拿将手伸进了玻璃瓶中,想要摸摸小男孩的脉搏,却看到小男孩的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被利刃斩断了。
一定是罗杰森干的!他真是个魔鬼,居然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事!
盛怒之下,措约拿转身恶狠狠地对着罗杰森的尸体说道:“就算你死了,也要让你体会一下被人斩断手指脚趾的滋味。”他一边说,一边扬起了手中的砍刀,将罗杰森的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尽数斩落于地,然后连同他的头颅一起扔出了小棚子。
只过了一会儿,措约拿就听到小棚子外传来了无数野狗的吠叫声。一定是手指脚趾与人头散发出来的血腥气味,把附近的野狗给招引来了吧。
措约拿还不解气,他把罗杰森的尸体抬出了小棚子,想要把尸体也喂给野狗吃,不过野狗见到有人出来,连忙吓得叼着手指脚趾人头就跑开了。措约拿把罗杰森的尸体扔在了山坡上,又狠狠踢了一脚。罗杰森的尸体翻滚了几圈后,便沿着山坡滑落了下去,正好跌落在了简易公路旁的灌木丛中,也就是后来发现无头尸的地方。
措约拿又回到小棚子里,想继续摸小男孩的脉搏。可当他摸到光秃秃的手掌上的脉搏时,他顿时叹了口气。
小男孩的身体非常虚弱,从脉象上来看,他已经与一个死人毫无区别了,最多只能坚持几天。把他救出来,只能让他多遭几天罪,不如让他在玻璃瓶里自生自灭吧。最起码,可以不在砸碎玻璃瓶时,让玻璃碎片划破他的身体,为他留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
措约拿无力地幽幽叹了口气,拾起青铜虎头砍刀,离开了这间被以前的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
八
原来,那具被砍掉了手指脚趾的无头尸体是这样产生的。
听完措约拿的讲述后,我向王富贵递了个眼色,问他要不要逮捕眼前这个年迈的白降头师。
王富贵摇了摇头,轻声对我说:“要是我们执意把措约拿带回警局,只怕会惹恼附近的山民,我们根本走不出这山谷。我还是写个报告给上级,把现场写成措约拿准备阻止罗杰森在小棚子里对小男孩的罪恶行动,却遭遇罗杰森的凶狠攻击。措约拿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失手杀死了罗杰森。至于砍掉手指脚趾的细节,就在报告中隐去吧。反正罗杰森也不是什么好人!”
当然,王富贵答应把独家报道权交给我,但严禁我写出其中部分细节。
我们与措约拿握手告别后,回到了伊丹瓦镇中。自东圭勒市驶来的灵车,载走了小男孩的尸体。这男孩真可怜,在这里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的来历。或许火化的时候,只能在他缺失了脚趾的脚踝上挂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无名童尸”四个灼眼的字。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禁伤感了起来。
九
回到东圭勒市的家中后,我随意重组了一个童尸的现场。当然,我不得不隐去了玻璃瓶的细节,这不仅是王富贵的要求,也是因为我根本制造不出这样可以藏匿童尸的玻璃瓶。
拍完照后,我把数据传给了杂志编辑,便开始撰写这桩案件的新闻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我把措约拿塑造成了一个替天行道的大侠,文笔流畅,字字珠玑。我刚写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我的亲戚王富贵,他身边还有一个留着长发的女人,这女人的眼神甚是凄楚,脸颊上还挂着未干的两行泪。
王富贵向我作了介绍:“这位女士,是罗杰森的前妻,詹妮弗小姐。”
我向詹妮弗打了个招呼后,便招呼她与王富贵在沙发上坐下。我有些纳闷,为什么王富贵会带罗杰森的前妻到我这里来呢。
王富贵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局促地搓了搓手,对我说:“让詹妮弗小姐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刹那间,詹妮弗的眼泪滑了下来,她声音颤抖地说道:“那只玻璃瓶中的小男孩,是我和罗杰森的儿子,丹尼斯。”
“你们的儿子?”我大惊失色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大叫,“你们的儿子不是在七年前就因为白血病去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