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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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佛检查了这辆车右侧顶灯旁边的号码。七四四。没错,这正是他们从调度中心得知的号码,就是它了。

  闪光装置还亮着,看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车门打开,驾车者推门而出。他一身蓝色套装,瞧着也没错,却没有金灿灿的钮扣和银饰件。他的鞋子竟不是警察通常穿的那路款式,除非斯坦顿和威佛漏过了这样的通告,说是当值警官从今往后将改穿古奇鞋。这可太不像了,他倒像是刚刚在曼哈顿上城袭击警察的那个家伙。他走出车子,没去留意从他旁边经过的那些喇叭抗议声。

  “该死的。”安迪·斯坦顿喘着粗气。

  请保持高度警惕,调度说。此人有武器,而且极为危险。调度的声音一向都是世界上最乏味的——就安迪所知,他们几乎总是喜欢把“极为”这个词的发音强调得过分,弄得像牙医的钻头一样往他脑子里捅。

  在四年来的行动中,他今天第一次掏出了武器,他瞟了威佛一眼,威佛也拔出枪了。他们两个站在一家熟食店外面,离地铁入口台阶三十英尺的样子。他俩是老搭档了,彼此之间保持着一种只有警察和职业军人才有的心照不宣的默契。不必多说一个字,他们就返身跑进熟食店,枪口示意着对方的位置。

  “地铁?”威佛问。

  “没错。”安迪迅速向入口处瞟一眼。现在正是高峰时间,地铁台阶上都是人,都在赶向自己要搭乘的列车。“我们必须马上逮住他,不能让他靠近人群。”

  “动手吧。”

  他们齐步出门,像并辔而行的双驾马车,这两个枪侠显然要比先前那两个更危险,罗兰本该及时辨认他们。毕竟他们更年轻,这是一;还有就是他不知道调度员已经给他打上极为危险的标签,所以斯坦顿和威佛把他当作旗鼓相当的猛兽来对付。如果我命令他停下而他还不立刻停下的话,他就死定了,安迪想。

  “站住!”他高喊道。一边两手握枪蹲下身子,威佛在他旁边也做出同样的动作。“警察!把你的手举起——”

  这是那人跑进地铁车站之前发生的。他跑起来快如鬼魅,简直不可思议。安迪·斯坦顿接通了对讲机,把音量调到最高。他转动着脚后跟四处观察,感到一阵不动声色的冷静突然笼罩了全身——罗兰本来也了解这种感觉。同样的情势他遭遇过多次。

  安迪的枪瞄着那个跑动的人形,扣动了点三八手枪扳机。他看见那个穿蓝西装的人身子旋了一下,想要站稳脚步,然后倒在人行通道上。地铁里的人群一下子尖叫起来,几秒钟前还只顾埋头赶路,想着搭乘下一班火车回家的人们,这会儿像鹌鹑似的四散开去。他们发现这天下午活命可比赶火车要紧。

  “真他妈正点,”安迪说,他的声音非常沉稳。连枪侠都要敬服他了。“让我们过去瞧瞧那是什么人。”

  11

  我死了!杰克·莫特尖叫着。我死了,你让我给人杀了,我死了,我死——

  没死,枪侠回答。透过眯缝的眼睛,他看见警察正向这边过来,枪口还是朝外端着。比他先前在枪店里碰到的那两个要年轻,速度要快。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神枪侠。莫特——罗兰都在这一个身子里——本来应该挂了,奄奄一息,或至少是受伤不轻。安迪·斯坦顿是想一枪了事,他的子弹穿过莫特的弓箭牌衬衫左边口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两人的性命,外在的和内在的,都被莫特的打火机给救了。

  莫特不抽烟,但他的老板——莫特相当自信地打算在明年这时候坐上他这个位置——是抽烟的。莫特买了一个两百美元的登喜路银质打火机。他和弗莱明汉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给他点过一支烟——因为这会让他看起来像个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会儿工夫……通常当某个上司在场时,他拿出打火机表现一下,会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杰克·莫特不张扬的礼节;b)杰克·莫特的绅士品味。

  考虑周详方能把握一切。

  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罗兰的性命。斯坦顿的子弹击碎了银质打火机而不是莫特的心脏(这只是一种普通型号,莫特对名牌商标——著名的商标牌子——有着强烈爱好,但只停留于表面)。

  不消说他也稍带受了伤。当你被一支大口径手枪子弹击中时,就没有什么毛发无损的道理。打火机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个窟窿。打火机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肤上划出了几道伤口;一块银质碎片几乎把莫特的左乳头一切两半。灼热的子弹点燃了打火机内液体燃料层。只是当警察过来时,枪侠还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那个没有开枪的警察在向人群高声呼喊,嚷嚷着要他们靠后,靠后,真他妈的。

  我着火了!莫特尖叫道。我着火了,让我出去!出去!出去——

  枪侠依然躺着不动,倾听着那两个枪侠沿着通道过来的脚步声,根本不去理会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顾胸前突然蹿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肤焦灼的味儿。

  一只脚滑到他胸部下边,当这只脚抬起时,枪侠听任自己被软塌塌地翻了个身。杰克·莫特的眼睛还睁着。他那张脸松弛地垂落下来。打火机的残屑还在燃烧,但刚才在火里尖叫的这人已经没有声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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