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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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物!暹罗猫,2岁

  我们叫她鲁塔

  她有些爱吵闹,但是个有趣的小家伙

  重金酬谢

  $$$$$$

  知情者请拨打764,在听到“吡”声后,报出您的电话号码

  愿上帝保佑帮助我们的人

  鲁塔是谁?卡拉汉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个爱吵闹,但十分有趣的家伙。低等人抓住她的时候,她还能吵闹得起来吗?还能有趣得起来吗?

  卡拉汉很怀疑。

  但他还有自己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他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祈求上帝——虽然他已经不完全相信上帝——不要让那些穿着黄外套的人抓住她。

  那天晚一些时候,卡拉汉在3号路旁拦车,那条路在伊萨奎纳县,那儿的天空像热枪管一样,一点儿也不像十二月接近圣诞节的天气,正在那时,钟声又响了起来,他感觉大脑被钟声充斥着,耳膜几乎要被震破,大脑皮层上似乎出现了无数个小小的血珠。钟声渐渐消退的时候,一种可怕的预感揪住了他的心:他们就要来了。那些长着红眼睛,戴着大帽子,穿着黄色外套的人就要来了。

  卡拉汉像个越狱的逃犯一样逃离了路边,然后像超人一样,轻轻一跃,便跨过了浮渣池壕沟。沟那边是一道树桩做的旧篱笆,上面爬满了野葛,还有些看起来像是有毒的漆树的植物,卡拉汉可顾不上那东西有没有毒,他翻过篱笆,滚进了一片长草和牛蒡草中,接着,他透过那片植物中的一个小洞,朝高速公路上窥视着。

  有那么一阵路上什么也没有,接着,他看见了一辆红白相间的卡迪拉克由雅组城的方向开出,在3号路上笨重地行驶着。在这里可没那么容易,卡拉汉面前那个窥视孔也很小,但他还是把车上的人看得清清楚楚,清楚得不可思议:车上共有三个人,其中两个看上去像是穿着黄色长大衣的低等人,另外一个好像穿着飞行夹克。三个人都抽着烟,把那辆卡迪拉克弄得乌烟瘴气。

  他们会看见我会听到我的动静会感觉到我在这儿,卡拉汉在心里暗暗叫苦,同时,他在试图否定这种慌张的可恶念头,想把它从脑子里拽出去。他强迫自己想着埃尔顿·约翰的一首歌——“有人救了我,有人救了我,有人今晚救了我的命……”这个方法似乎挺管用。可是当他觉得那辆卡迪拉克正在减速时,他还是被吓坏了,那一刻他的心跳都似乎停止了——那一瞬间他都想到了他们追着他跑过这片杂草丛生的荒野,直到他跌倒,被他们拖进一个废弃的马棚或牲口棚里的一幕幕场景——接着,他看见那辆车咆哮着翻过下一座山,朝纳什兹开去——也许是往那儿开,也有可能他们是要去科皮阿。卡拉汉在草丛里又多待了十分钟,正如鲁普所说的那样,“必须确认他们不是在耍花样,伙计。”但是,他心里清楚,在这儿多待一会儿只不过是做做样子,他们不是在耍花样,而是实实在在地错过了他,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

  答案慢慢在他心里浮现出来——这最起码可以解释一下上面的问题,而且,他敢肯定这就是正确答案,不然,他甘愿受诅咒:他们之所以会没有发现他,是因为当他滚到那些纠结的野葛和漆树后面,往外张望的同时,也进入了另一个时空的美国,也许那和现在这个时空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打个比方,一个是林肯在五元钱上,华盛顿在一元钱上,另一个正好相反——但这些差别足矣,可以说是刚好让他逃过一劫。这很好,因为这帮人可不像那些死魂灵一样,都是些大脑萎缩的家伙,他们也不像吸血鬼那样看不见他,这种人,无论他们是谁,都是最最危险的。

  终于,卡拉汉回到了路上,最后,一个戴着草帽,穿着工作裤的黑人开着一辆破旧的福特车来到他跟前,他看上去特别像三十年代电影里的黑人农夫,卡拉汉甚至觉得他会不时地拍着膝盖大笑着喊上一句“是的!老板!我真是个傻瓜!”不过,那人根本不像他想的那样,相反,他开始和他聊起了他每天听的国家公共电台的一档节目所推行的政策。卡拉汉在阴暗小树林下车时,那人给了他五美元,还送了他一顶棒球帽。

  “我有钱。”卡拉汉说着要把那五美元还给他。

  “对于一个在外逃亡的人来说,再多的钱也不够。”那黑人说道,“别告诉我你不是在逃亡,别侮辱我的智慧。”

  “谢谢你。”卡拉汉说。

  “这没什么,”黑人说,“你要去哪儿?大概方位?”

  “我一点儿主意也没有,”卡拉汉说着笑了,“关于大概方位。”

  5

  卡拉汉在佛罗里达摘过橙子,在新奥尔良扫过大街,在得克萨斯的鲁弗金,他在马棚里扫过马粪,在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他在街角发过房地产宣传册。他做着各种支付现金工资的工作,观察着钞票上不停变化的头像,注意着报纸上的人名,他在报纸上看到过吉米·卡特当选总统的消息,也看到过欧内斯特·“弗利兹”·赫陵兹和罗纳德·里根当选的消息,还有乔治·布什当选的消息,还有杰拉尔德·福特决定二度竞选,并再次当选的消息。其实,报纸上的人名(那些出现在报纸上的人名不停变幻着,其中有许多卡拉汉从未听说过的人)不是什么要紧的事,钞票上的头像也不是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他所看到的,天气风向标伫立在粉红色晚霞里的那幅景象,是他独自走在犹他州的一条小道上时留下的脚步声,是新墨西哥州沙漠上的风声,是俄勒冈州弗瑟的那辆抛锚的雪佛兰汽车旁的那条儿童跳绳。真正重要的,是内华达州的俄勒克西边,50号高速公路旁的输电线发出的哀鸣。他有时清醒有时喝醉,有一次他躺在一个废弃的马棚里——那个地方就在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迭州的交界处——一直喝了四天的酒。接着他时断时续地吐了七个小时,头一个小时里,他不停地猛烈呕吐着,以至于他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要死了,接下来,他又难受得巴不得死掉。等这一切过去之后,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喝了,他终于吸取教训了。可是,才过一个礼拜,他又开始喝起来,那天,在雇他洗盘子的那家餐馆后面,他一边喝着酒一边盯着天上那些怪异的星星。他就像一只被困在圈套里的动物,不过他不在乎。有时候,会有吸血鬼出现,他有时会把他们杀了,不过大部分时候,他不杀他们,因为他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怕引起那些低等人的注意。有时候他会问自己,他觉得自己在做些什么,他要到什么鬼地方去,而这样的问题常常会逼得他到处找酒喝,因为他的确是无处可去,他只是顺着那些隐藏的高速公路,把某个圈套拉在身后,不停地行走,他只是听从着那些道路的呼唤,从一条路走到另一条上。无论他是不是陷身圈套,他时而还觉得挺快乐,有时他带着自己的镣铐,像大海那样唱歌。他还想看看下一个风向标站在满天晚霞里的模样,还想再看到某位已经不在人世的农夫那块荒废已久的北边田头那个即将坍塌的地窖。他还想看看路上那种轰鸣着的大卡车,侧面写着托诺巴沙砾或重型建筑沥青。他在流浪者的天堂里,迷失在美国分裂的人格中。他渴望听到峡谷里的风声,同时明白自己是惟一一个听到这声音的人,他想大声叫喊,听听那回声的余波荡漾。当他嘴里巴洛的血腥味太浓时,他就去找酒喝。当然,当他看到那些寻宠物启事,看到人行道上的粉笔字时,他就想继续前行。在西边他很少见到这些东西,即使见到了,上面也没有写他的名字或有关他的描述。他一次次地看到吸血鬼在他周围游荡——每天都要吸我们的血——不过他由他们去,毕竟,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蚊子似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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