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哑口无言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尔)
泰比和我刚从班哥尔礼堂参加完我们小儿子的毕业典礼回来(当然还有他的四百个同学)。他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现在算是正式高中毕业。班哥尔高中和班哥尔初中都成为了历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学,而我和泰比将要开始想办法应付如今越来越流行的空巢综合征。每个人都说,一切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会连连称是……然后,一切果然就过去了。
他妈的,我心里堵得慌。
有点儿不知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什么,阿尔菲,①哈哈?)这么挣扎着从摇篮爬到坟墓到底是为什么?啊?“人生道路的尽头”又是什么?耶稣啊,太残酷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开车去洛弗尔龟背大道上的家——过一两天欧文也会过来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边写写东西,老天,她的直觉灵得可怕。当我们从毕业典礼回来的路上,她问我,风有没有吹起来。
实际上,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吹了起来,还是一阵狂风,我简直等不及想开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该看看猜谜竞赛的结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问题”——换句话说,谜语——让长着机器脑子的布莱因目瞪口呆,这个想法几个月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不过我有感觉,这并非故事的主线。这部里面我想写写苏珊,罗兰的初恋,而且我想把他俩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虚构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实际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骏马会有时,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错,虽然这段时间纳奥米患了过敏症,大概是贝类食物过敏……
※※※※
①原文是“What's it all 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国电影《阿尔菲正传》(Alfie)中的经典台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险我就像乘着喷气式火箭车过了一个月,整个过程晕晕乎乎,就像吸了毒品腾云驾雾。我本来以为这回要难一点儿,难很多,可结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异常合脚的旧鞋子,就像那双三四年前在纽约买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已经写完了两百多页,罗兰和他的伙伴们正在调查大流感遗留下来的废墟,并且找到了兰德尔·弗莱格和阿巴加尔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想,也许最终弗莱格就是沃特,罗兰的死对头。他的真名其实就是沃特·奥·迪姆,刚开始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小伙子。实际上这也完全说得通。如今我已经清楚地发现以往写的每一部小说都或多或少和这部有关系。而且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不觉得别扭,提笔创造这部小说总让我觉得回老家了。
可是为什么同时还觉得危险?为什么我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预感,要是有一天我被发现心脏病突发倒在书桌上(或者驾着哈雷车翻下七号公路),那时肯定正在写这部一点儿不普通的西部传奇?大概因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着我结束这一切,而我也愿意结束这一切!上帝,非常愿意!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让它成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温·德鲁德之谜》①。可是我一直觉得那股阻止我创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动笔就更容易被发现。
够了,最近我变得有点儿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
①《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乔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乔叟便去世。《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查尔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侦探小说,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过五个礼拜估计就可以完工了。这本书比以前更有挑战性,不过整个故事仍然向我涌来,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泽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个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写,题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么的。估计我得到路边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那部《七侠荡寇志》,就是黑泽明电影的那部美国版。
说起路边,下午为了避让一辆面包车我差点儿跳进路沟里——司机左摇右晃,分明喝得烂醉——就在七号公路最后一段路,当时我正准备拐进树阴更多的龟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诉泰比,否则她一定会暴跳如雷。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已经经历过所谓的“行人梦魇”,不过幸好不是在公路临斯莱布城山丘的那段。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比我预计的时间长一些,不过今晚我总算写完《巫师与玻璃球》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泰比和我刚刚送走了乔和他的妻子;他们回纽约去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本刚出版的《巫师与玻璃球》,今天刚出来的。有什么比一本刚出炉的新书更妙的礼物?那样子、那味道,尤其是封面上还印了你自己的名字!写作绝对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可以在想象的世界里挥鞭驰骋,还有人付给你大笔大笔的钞票。再加一句,我觉得那儿惟一真实的就是罗兰和他的卡-泰特。
我觉得我的老书迷们一定会喜欢这本的,不仅仅因为单轨火车布莱因的故事最终告一段落。不知道佛蒙特州那个患脑瘤的老奶奶还在不在?估计已经不在了,可要是她还在人世,我真希望能给她寄一本……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尔)
泰比和我刚从班哥尔礼堂参加完我们小儿子的毕业典礼回来(当然还有他的四百个同学)。他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现在算是正式高中毕业。班哥尔高中和班哥尔初中都成为了历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学,而我和泰比将要开始想办法应付如今越来越流行的空巢综合征。每个人都说,一切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会连连称是……然后,一切果然就过去了。
他妈的,我心里堵得慌。
有点儿不知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什么,阿尔菲,①哈哈?)这么挣扎着从摇篮爬到坟墓到底是为什么?啊?“人生道路的尽头”又是什么?耶稣啊,太残酷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开车去洛弗尔龟背大道上的家——过一两天欧文也会过来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边写写东西,老天,她的直觉灵得可怕。当我们从毕业典礼回来的路上,她问我,风有没有吹起来。
实际上,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吹了起来,还是一阵狂风,我简直等不及想开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该看看猜谜竞赛的结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问题”——换句话说,谜语——让长着机器脑子的布莱因目瞪口呆,这个想法几个月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不过我有感觉,这并非故事的主线。这部里面我想写写苏珊,罗兰的初恋,而且我想把他俩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虚构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实际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骏马会有时,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错,虽然这段时间纳奥米患了过敏症,大概是贝类食物过敏……
※※※※
①原文是“What's it all 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国电影《阿尔菲正传》(Alfie)中的经典台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险我就像乘着喷气式火箭车过了一个月,整个过程晕晕乎乎,就像吸了毒品腾云驾雾。我本来以为这回要难一点儿,难很多,可结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异常合脚的旧鞋子,就像那双三四年前在纽约买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已经写完了两百多页,罗兰和他的伙伴们正在调查大流感遗留下来的废墟,并且找到了兰德尔·弗莱格和阿巴加尔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想,也许最终弗莱格就是沃特,罗兰的死对头。他的真名其实就是沃特·奥·迪姆,刚开始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小伙子。实际上这也完全说得通。如今我已经清楚地发现以往写的每一部小说都或多或少和这部有关系。而且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不觉得别扭,提笔创造这部小说总让我觉得回老家了。
可是为什么同时还觉得危险?为什么我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预感,要是有一天我被发现心脏病突发倒在书桌上(或者驾着哈雷车翻下七号公路),那时肯定正在写这部一点儿不普通的西部传奇?大概因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着我结束这一切,而我也愿意结束这一切!上帝,非常愿意!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让它成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温·德鲁德之谜》①。可是我一直觉得那股阻止我创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动笔就更容易被发现。
够了,最近我变得有点儿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
①《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乔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乔叟便去世。《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查尔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侦探小说,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过五个礼拜估计就可以完工了。这本书比以前更有挑战性,不过整个故事仍然向我涌来,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泽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个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写,题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么的。估计我得到路边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那部《七侠荡寇志》,就是黑泽明电影的那部美国版。
说起路边,下午为了避让一辆面包车我差点儿跳进路沟里——司机左摇右晃,分明喝得烂醉——就在七号公路最后一段路,当时我正准备拐进树阴更多的龟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诉泰比,否则她一定会暴跳如雷。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已经经历过所谓的“行人梦魇”,不过幸好不是在公路临斯莱布城山丘的那段。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比我预计的时间长一些,不过今晚我总算写完《巫师与玻璃球》了……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泰比和我刚刚送走了乔和他的妻子;他们回纽约去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本刚出版的《巫师与玻璃球》,今天刚出来的。有什么比一本刚出炉的新书更妙的礼物?那样子、那味道,尤其是封面上还印了你自己的名字!写作绝对是全世界最棒的工作,可以在想象的世界里挥鞭驰骋,还有人付给你大笔大笔的钞票。再加一句,我觉得那儿惟一真实的就是罗兰和他的卡-泰特。
我觉得我的老书迷们一定会喜欢这本的,不仅仅因为单轨火车布莱因的故事最终告一段落。不知道佛蒙特州那个患脑瘤的老奶奶还在不在?估计已经不在了,可要是她还在人世,我真希望能给她寄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