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最初,他想当一名教师,乔说道,但很快就发现那种生活不适合他。他喜欢孩子——事实上,很热爱他们——但讨厌所有狗屎规章制度,也看不惯只允许千篇一律、不鼓励标新立异的教学模式。他只干了三年就辞职了,转而投身演艺界。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有个小镇叫做“石头翘”。乔·柯林斯只觉得置身于西部电影的布景街上,而所有演员都回家了。
就是在这时候,苏珊娜意识到自己不相信柯林斯先生所说的大部分情节。毫无疑问这故事很有意思,并且,考虑到杰克是在上学路上被车撞死后第一次进入中世界的,这段自述并非完全不可信。可她就是觉得大部分都像是杜撰。问题在于,这重要吗?
“你没法说那地方是天堂,因为没云彩,也没天使的歌唱,”乔继续说,“但我能断言,那就是某种死后状态,都一样。”他四处转了转。他找到了食物,找到了一匹马(栗皮儿),便上了路。他还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很友好,有的就不,有的囫囵一体,有的就像怪胎。他学了不少俚语,也听闻了一些中世界的历史;显然他那时候就知道众光束和塔了。他说,有一天他想穿越劣土,可是他害怕了,皮肤开始裂出各式各样的伤口,还有怪异的斑痕,吓得他掉头往回走。
“你会唱歌?还是跳舞?”罗兰很好奇。
“都不会,”乔答,“我表演老式的滑稽脱口秀。”
“脱口秀?”
“他的意思是,他是个喜剧演员,”苏珊娜解释说,“他会讲笑话。”
“没错!”乔开心地说道,“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很逗趣呢。当然啦,那只是少数人。”
一开始他找了个经纪人,是个打折男士服装店的老板,后来破产了。一场变故总归引发另一个开端,他说,一个钩住一个。最后,他沿着海岸线走,开着一辆东瘪西瘪、但性能还不错的福特牌老皮卡,听从经纪人夏仔的吩咐,在一间又一间二三流夜总会里打工。他几乎从不在周末演出;就算是二三流的夜总会到了周末也会请摇滚乐队。
那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社会中不乏乔所谓的“时事元素”:嬉皮士和雅皮士,烧乳罩的女权运动,黑豹党,电影明星,还有总是风云焦点的政治——不过他说自己倾向于传统型的喜剧表演,以说笑话为主。就让莫特·萨和乔治·卡林去演出时事滑稽剧吧,只要他们乐意;他还是坚持说老式俏皮话,“提及我的岳母大人”或是“他们说我们的波兰友人沉默寡言,可让我来跟你说说我遇到的这个爱尔兰姑娘。”
就在他滔滔不绝之际,一件古怪(而——至少对苏珊娜来说——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发生了。乔·柯林斯的中世界语汇里——满是您啦、哩啦、说真的啦——开始混杂入另一种口音,在她看来那无疑是自以为是的美国佬腔调。当他把“鸟”念成“劳”、“听”念成“汤”的时候,她寻思着是因为自己和埃蒂相处的时间长了。她认为乔·柯林斯就是那种老派的模仿高手,听到什么就能说什么,哪怕只是听到稍纵即逝的一个音儿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若是在布鲁克林的俱乐部里演出,大概会是“劳”和“汤”;在匹兹堡大概就变成了“鸟儿”和“听儿”;而在“巨鹰”超级市场就会变成“朱一”。
罗兰前面打断过他,询问喜剧是不是有点像宫廷小丑,老人开怀大笑。“你说得差不离。但不是对着国王和他的宠臣爱妃,而是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对着一群酒徒。”
罗兰点点头,也笑了。
“不过呢,在中西部当小丑,说一晚上笑话就走,也有很多好处,”他说,“要是你在迪比克喝了个烂醉,顶多在下一个村子里把四十五分钟的表演砍成二十分钟。可也许在中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会因为你搞砸了就把你该死的脑袋砍下来!”
听到这里,枪侠爆发出一阵狂笑,尽管苏珊娜自己也在大笑,但他的高声大笑还是让她惊了一下。“你说得没错,乔。”
在一九七二年夏天,乔在克利夫兰的强狗酒吧里表演,那儿距离犹太人区不远。罗兰再次打断他,这一次问的则是“犹太人区”。
“这就是说贫民区,”苏珊娜予以解释,“在城里有这样一种区域,住的大多是黑人和穷人,那里的警察习惯于先挥警棍打一顿再提问。”
“精辟!”乔也跟着说,还用指关节敲着脑顶心,“我自己都没法这样一针见血。”
这时候,小屋前又传来婴孩哭泣般阴森的呼号,暴风雪略有减弱。苏珊娜瞥了一眼罗兰,即便枪侠听到她脑海里的默想,这次也未作示意。
是风,苏珊娜告诫自己,还能是别的什么呀?
莫俊德,她自己的神思立刻反驳了她。莫俊德就在外面,快冻成冰块了。就在我们坐在这里喝着热咖啡的时候,外面的莫俊德就要死了。
但她什么也没说。
在贫民区待了几星期,惹了不少麻烦,乔接着说,但那时候他酗酒,喝得很厉害(他的用词是:灌得很猛),所以几乎没有觉察到第二次演出时观众只有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那么多。“地狱啊,我当时晕得很。谁也不认识,但我在走廊里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撞这撞那,都快把自己撞死了。”
接着,有人从酒吧前窗外扔进来一杯莫洛托夫鸡尾酒(莫洛托夫鸡尾酒,罗兰明白这个术语),你还来不及开口说“说起我的岳母大人……”,酒吧里就着火了。乔从舞台进出口跌跌撞撞冲进了后台。他差一步就逃到街上了,可三个人抓住了他(“都黑得像墨,壮实得像是NBA中场球员”)。两人揪着他,另一个在身后推他。那时又有一个人扔了个瓶子进来。只听“嘭”地一响,灯光全被炸没了。醒来时,他只身躺在山腰的青草地上,根据大马路两边的空宅上的标牌来看,旁边有个小镇叫做“石头翘”。乔·柯林斯只觉得置身于西部电影的布景街上,而所有演员都回家了。
就是在这时候,苏珊娜意识到自己不相信柯林斯先生所说的大部分情节。毫无疑问这故事很有意思,并且,考虑到杰克是在上学路上被车撞死后第一次进入中世界的,这段自述并非完全不可信。可她就是觉得大部分都像是杜撰。问题在于,这重要吗?
“你没法说那地方是天堂,因为没云彩,也没天使的歌唱,”乔继续说,“但我能断言,那就是某种死后状态,都一样。”他四处转了转。他找到了食物,找到了一匹马(栗皮儿),便上了路。他还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很友好,有的就不,有的囫囵一体,有的就像怪胎。他学了不少俚语,也听闻了一些中世界的历史;显然他那时候就知道众光束和塔了。他说,有一天他想穿越劣土,可是他害怕了,皮肤开始裂出各式各样的伤口,还有怪异的斑痕,吓得他掉头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