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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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骨杖】(普通黑铁器),法术伤害+10,施法速度+5%,耐久20。

  【丛林披风】(普通黑铁器),生命+10,敏捷+3,耐久20。

  普通怪物以上的怪物,可分为独行怪物和群居怪物。恐鱼就是独行精英怪,恐爪龙则是群居精英怪,独行的怪物一般比群居精英的爆率高好几倍,因为独行怪物往往会更难对付。

  此次的战利品非常丰厚,多达三件黑铁装。其中有一件精良黑铁器,同等装备可按品质细分出劣质、普通、精良、卓越四种,其中卓越装备的属性最高。

  张牧拿起恐鱼之剑,此剑长约三尺多,笼罩着一层寒光,两面剑刃上布满狰狞的锯齿。

  只有游侠、剑士、骑士可以装备单手长剑,其中游侠和盗贼、刺客、杀手等职业一样,拥有双持的能力。张牧左手拿精铁剑,右手装备上恐鱼之剑。恐鱼剑是一把精良黑铁武器,攻击高达18点,张牧的攻击甚至超过了胖子,当然因为职业关系,力量肯定比不过他。

  【鱼骨杖】是难得的法师装备,所以给冷韵,元素师伤害本就高,拥有一支法杖,简直如虎添翼。

  【丛林披风】增加敏捷属性,张牧最喜欢的属性就是敏捷,不客气的装备上。

  秦敏长松口气,抱怨说:“队长,你也太拼命了!”

  “这不算什么。”张牧满脸平静,好像一切没发生过:“危险与利益是共存的,我们的收获可是不小。”

  众人真的战胜恐鱼——这只看起来不可战胜的怪兽!

  这次战斗非但让小队受益匪浅,让三个队员升到5级,更让人心情振奋,绝望感一扫而空。

  雨,渐渐停歇。

  水中又浮现出不少波纹,怪虫显然被恐鱼的尸体吸引,正向此聚集而来。这些怪虫实力很弱,可胜在数量众多,反而让人不敢招惹,张牧在恐鱼腹部切下几块肉,随后离开该片区域。众人来到靠近对岸的一棵巨树上,不过没有打算登岸,因为天快黑了,在树上过夜更安全一些。

  张牧砍来些松木,因为富含松脂,所以就算淋湿,只要稍微晾干,立刻就能点燃,用来搭建篝火取暖,最合适不过了。

  第十五章 蜘蛛怪

  当雨彻底停歇的时候,夜色彻底降临在了森林之上。

  夜幕的笼罩下,森林从沉睡中苏醒,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刺耳的虫鸣声,总有怪物的嘶吼在耳边萦绕,飘忽不定,忽远忽近。虽然置身在十五米高的树杈间,正下方又是水面,不用担心一般怪物的袭击,可还是让人感到心神不安。

  张牧用木头搭在树杈间,建起个简易的平台,扑上些树叶就能当成床来用了,用松木在一个小树洞里升起篝火,温暖的火光跳动着,为漆黑阴冷的夜色带来一点光亮与温暖。

  几大片恐鱼肉在火上烤熟,饥肠辘辘的几人,开始享用晚餐。恐鱼是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不过肉质却是极好的,腹部的肉,尤为柔嫩。虽然森林时带了一些食物,可多为巧克力和糖果,虽然高热量,却没办法填饱肚子。

  七个人簇拥着篝火,互相围在一起,争取每一丝热量和安全感,秦敏和冷韵在一边说话,她们在灾变前就认识了。

  胖子拿着一块略焦的烤鱼肉,大口吃着,同时笑道:“哈哈,这条蠢鱼想吃我们,结果被我们吃了!”

  孙兵憨厚的笑了笑:“说真的,现在都不敢相信,我们可以打赢一头那么庞大的怪兽。”

  胖子将湿透的上衣脱去,放在火上烘烤,白花花的肥肉,堆积的像山一样。几个女人下意识的远离他,胖子却毫不在意,肚子就像无底洞般永远填不满,不到十分钟,几大块肉下肚。

  “饱了!”胖子心满意足的摸摸肚子说:“这肉的口感挺不错,只是没有作料,真可惜。老大,你怎么不多切一点回来?我们可以带在路上吃嘛!”

  张牧用剑拨弄着篝火,漫不经心的说:“有没有点常识,生肉带在身上找死吗?森林里嗅觉灵敏的生物数不胜数,何况蚊虫众多,白昼酷热,不出两天就会腐烂的。”

  胖子想想也是。

  秦敏从火上拿下一块肉,递给刘耀和陈玲,“你们再不吃的话,可就被大胖子一个人吃光了。”

  陈玲感觉道谢:“谢谢。”

  秦敏笑着说:“不用客气,今后我们就是伙伴了。”

  陈玲点头,队长张牧与恐鱼殊死战斗的一幕,已经深深的震撼了她。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不会相信一个外表清秀的年轻人,竟是一个那么勇敢而疯狂的战士!

  两人成为了小队的新队员。刘耀是个标准宅男,沉默少言,不善交流。陈玲是个白领,为人比较圆滑,所以相对好些,两人经历一系列危险,虽然死里逃生,可还没能缓过来。

  张牧说:“吃饱喝足了就好好休息,明天得继续前进。”

  众人享用完晚餐,全都躺在简陋的木床进入开始休息。胖子没几分钟就鼾声如雷了,张牧也进入浅层的睡眠状态,除两人以外,其他人都难以入睡。四周太黑了,潮湿、阴冷、让人极不舒服的木床,实在难以适应。

  第二天清晨。

  除张牧和胖子,其余人的面容全都憔悴几分,大概是整夜未眠的结果,当小心翼翼的登上河岸以后,众人向北方继续前进。

  夜雨之后,天气格外晴朗,繁茂的枝叶挡住光线,强烈阳光照射久了,森林内变得像蒸笼一样,没走几步就全身湿透,与从水里打捞出来没有什么区别。丛林中跋涉是很费力气,因为茂盛丛林会遮挡视线,让人看不清前面的路,如果缺乏经验和冷静头脑,容易在一个地方反复绕圈,一天也走不了三里路,最终彻底迷失在丛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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