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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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你这口气,就跟我们那时候说,先把手上零碎活处理一下,集中精力针对大案要案一样,厉害呀!”

  焦旸道:“你觉得仓库那个案子,还会有后续?”

  这个意思,就是那个案子会是系列凶杀案的含蓄说法。

  陆沅离看他一眼,默默的点了点头。

  焦旸也认真起来道:“何以见得?”

  陆沅离道:“有序的杀人,通常就是因为名利,感情,矛盾,仇恨这几种。这几种通常是激情杀人较多,杀人方法相对简单。即使有预谋、有准备,更多也只是为了脱罪考虑。发生在仓库当中的那个案子,具有仪式感和表现性质,方法复杂,感觉有多人参与,蓄谋已久。这一种,要么所图者大,要么就是连环变态杀手。无论是哪一种,我觉得都不会是孤案。”

  焦旸道:“那我们先来分析一下,特雷斯的案子。根据现场证据显示,房间门窗均无撬动、损坏痕迹。冈萨雷斯太太说他们一家,平时出门都会立即锁门,而且她跟律师保罗回家时,也是用钥匙打开的房门。

  受害者无明显挣扎、打斗痕迹。甚至,笔记本上的污渍显示,受害人在凶手进屋后,仍然还在复习。所以说,凶手是死者认识的人,在死者信任的情况下正常进入进入房间,是比较合理的推测。”

  陆沅离道:“然后现场有多处翻找痕迹,凶手可能在屋内寻找某样东西,虽然冈萨雷斯太太有大量财物损失,但是并不能排除,凶手只是在掩饰他的真实目的。”

  焦旸道:“因为某些原因,凶手决定袭击并杀死死者。这里有两个推测,第一,凶手偷盗或抢劫被发现,临时起意,杀人灭口。第二,凶手就是怀有目的去被害人家中寻找某样东西,被发现后,杀人灭口。”

  陆沅离道:“还有第三个可能。即凶手的目标,本来就是死者,翻找东西,带走财物,只是为了掩饰。”

  焦旸点头道:“假如说,受害人真的认识凶手,他的致命处在后脑。那就是死者在复习时,毫无防备之下,被凶手从背后用圆凳击打头部。”

  “这里有点不对。”

  陆沅离道:“案发现场只有一把圆凳,按照被害人的位置考虑,他应该就坐在凳子上,那凶手怎么用圆凳突然袭击?难道一把推开死者,再拿起凳子打人吗?这未免也太麻烦了吧?”

  第75章 雨伞(4)

  焦旸顿了一下道:“现场还有一把折凳, 只是那个高度,不足以坐在书桌前。看样子,像是放在厨房里的。也许是凶手拿着折凳过来, 先突然袭击, 打中了死者。

  特雷斯没有准备, 起身想逃走或者是拿起坐的凳子抵抗。凶手继续用折凳击打他的头面部, 等受害者体力不支或颅脑严重受损倒地后, 凶手又拿起圆凳用力打击特雷斯头部, 才造成书桌脚上位置较低的出血迸溅点。

  待特雷斯晕厥之后,凶手因为没有经验,认为受害者已经死亡,或者存心延迟特雷斯的死亡时间, 便开始处理现场。根据冈萨雷斯太太的证言, 她只请了半天假,早上出门之前,特雷斯还没起床, 她是把煤气阀门关上了的。

  我们现在没法再向布兰科求证其他细节了,比如特雷斯是否叫过外卖,煤气灶上是不是检测到了特雷斯的指纹等等。

  所以, 这里就有两个可能,第一, 受害人早上或者中午吃饭之时,使用了煤气灶,忘记关闭阀门。第二,凶手故意打开了阀门。如果是第二种,凶手可能是想引燃煤气灶或者直接引起爆/炸,整个摧毁案发现场的所有证据。”

  陆沅离道:“但是律师和冈萨雷斯太太一起回去, 开门的瞬间,报警器就响了。不知道是报警器阻止了爆炸,还是室内浓度不够,现场并没有发生意外。”

  焦旸若有所思道:“现场还发现了一把雨伞,昨天没有下雨,雨伞却是湿的。冈萨雷斯太太说这把伞不是他们家的。那么,有没有可能,雨伞就是凶手带来的呢?”

  陆沅离道:“根据现有证据,该案件有很多可能,我做出了相对可能性较高的侧写。第一,受害人一家门户谨慎,门窗无破坏痕迹。凶手较为熟悉案发现场环境,推测家住在案发现场附近。怀疑凶手为受害者认识的熟人,不排除其亲友作案可能。

  第二,受害人母亲回来时,房门正常关闭,表明凶手行凶后举止冷静,将现场处理得较好。推测凶手为年轻男性,身体瘦弱,性格冷静,平时比较稳重。

  第三,凶手杀死受害人的手段较为残忍,死者头部有多处重物击打伤。凶手反复击打死者,意味着屋内凶器可能有两种,门口的折椅,受害人房间内的圆凳。这代表凶手似乎分两次击打受害者,显示凶手可能患有轻度强迫症,或是心理障碍。也可能说明,凶手似乎非常仇视受害人,基本可排除激情犯罪的可能。

  第四,凶手嫉妒心强,较为记仇。童年也许遭遇不幸,有可能曾经被虐待过,来自离异或暴力家庭可能性大。

  第五,凶手智商较高,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凶手未接受高等教育,可能与家庭暴力、相对贫穷等家庭因素有关。

  第六,受害人在其母回家后还未死亡,说明凶手未确保杀死受害人,代表凶手无作案经验,排除为职业杀手或连环作案。

  第七,根据门窗紧闭、窗帘拉死等情况,凶手可能打开煤气阀门,想等室内煤气积累到一定浓度后,引起室内爆炸。即凶手可能想利用爆炸,销毁不能带走或当场毁灭全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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