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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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白与唐宁对视了一下,他的感觉是对的,或者说从一开始就让他说中了。在这件案子里,奇途并不只是一个热心的中间人,一定还扮演着其他更加重要的角色。

  余白想了想,又开口对罗楠道:“我刚才跟你说的,有些牵涉到案卷的内容。照理在这个阶段是不应该跟嫌疑人家属沟通的,所以还是希望你不要说出去,去了解‘十字镐’情况的时候也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帮我们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也是防止辩护策略的泄露,这个对丁浩的判决很重要。”

  事关儿子,罗楠自然都听她的,即刻点了头。

  此时,逮捕通知书已经下达,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以一个月为限。这个阶段格外关键,在起诉书尚未成型之前,检察官的角色更类似于审判阶段的法官,面对移送过来的案卷,尚会用以质疑的眼光去审视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最终是起诉,还是不起诉,起诉书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还是别的什么,对看守所里的丁浩来说太重要了。

  但按照之前侦查和批捕的节奏,检查官的态度不容他们乐观,有可能起诉书也会很快出来。

  余白知道必须自己争分夺秒,她已经赶在第一时间完成阅卷,接下来便是要形成辩护意见,及时向检察官表达。

  而唐宁还是说到做到,只在她吃不准是交材料还是面谈的时候说了一句:“材料全部准备好再约见,尽量当面沟通。”然后,就不管了。

  话是她说的,结果当然也是她自己承担,余白认了。

  好在罗楠很快打电话过来,告诉她“十字镐”的消息已经打听到了。

  跟余白之前推测一样,“十字镐”这一次没能与尹盛合作,并不是因为档期排不开,而是他还在养伤。

  去年十一月,他陪客户在五色山攀冰,带的那几个人是一家集团公司的老总和高管,需要全程拍摄,回来之后还要做成画册和宣传片。为了拍出来好看,最后登顶的那一段自然得是老总做先锋。

  不管是攀冰还是攀岩,做先锋的那个人一般都是团队中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所以圈内才一直有句话叫做——Lead never fall,先锋永不落。而那个老总也号称有高海拔攀冰的经验,但实际水平如何,按照“十字镐”的原话就是“谁陪过谁知道”。

  仅是老总做先锋的这一段就接连发生了两次事故:一次是手没抓住快挂,向下冲坠了七八米,一串人撞在冰壁上。还有一次,冰镐直接掉下来,砸在了“十字镐”的大腿上,所幸没有扎到动脉,只是肌肉断裂。

  “十字镐”敬业,带伤完成了拍摄任务,回来之后又花了三个月时间恢复,眼下日常活动无碍,但攀岩暂时是不行了。对于这件事,他并没有刻意隐瞒,比较亲近的几个朋友都知道。他甚至还调侃自己诨名起的不好,比较招“镐”。

  而这个事故的时间点,与尹盛中断视频发布也是对得上的。

  “那次攀冰,尹盛也在吗?”余白问罗楠。

  罗楠发了个链接过来,余白点开一看,正是那家集团的官网,那段宣传片就在首页右下角的小窗口里自动播放着。画面中一行人从雪地上走过的时候,分明可以看到尹盛就在其中。

  余白大喜,即刻准备好《法律意见书》和 《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当天下午又去检察院,约见了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

  与她意料之外,面谈很顺利地就约上了。唐宁作为“监护人”当然也得一同前往,但进了检察官办公室,话都是余白说的。

  她提出丁浩在几次笔录中都说过尹盛的状态不对,这一点从视频里也可以看出来,比如攀岩运动员下落时会对队友发出预警,发生冲坠之后也不应该在保护绳上剧烈挣扎,而尹盛的表现则截然相反,但这些关键细节却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而且,结合两段视频,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境十分危急。的确,丁浩可以选择在原地等待救援,但是当时他身上有至少三十公斤重的绳索、装备和摄影机,经过两次毫无预警的冲坠之后,岩壁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保护点,还是随时可能滑动的岩塞,尹盛又挂在他的保护绳上剧烈挣扎。所谓法不强人所难,不能要求一个人去做不可能履行的事项。

  检察官是个五十多的大叔,听完她的陈述反问:“但这真的是不能履行吗?我的意思是丁浩不能跟尹盛做出沟通吗?而且他们两个都不是普通人,而是职业攀岩运动员,在那种情况下保证双方安全真是是不可能履行的事项吗?”

  “这个问题不应该由我做出判断,您恐怕也不行,这案子需要更多证据和专家的意见。”余白回答,交上一份 《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应该由医生看过那段视频,从专业角度判断尹盛当时的状态。尹盛的医疗记录应该被调取,以及此前一段时间与他合作的“十字镐”也应该被传唤作证。”

  “就算被害人受过伤,对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认定有什么影响?”检察官又问。

  余白开口解释:“这次无保护攀岩是由尹盛提出的,并且邀请了丁浩帮忙拍摄,这个情节有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攀岩是高风险运动,而且需要团队合作。如果尹盛刻意隐瞒了身体状况,除了他自己冒险之外,还是故意置丁浩于危险之中。而实际上他们这次攀岩也的确发生了事故,严重危及了丁浩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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