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哦,那个啊……”唐宁回忆,却又停在那里不说下去。
“赢了还是输了?”余白又问了一次。
“我考考你怎么样?”唐宁看着她,勾起一边嘴角。
余白点头,接受挑战。
唐宁于是回顾案情:“委托人是一个在A市近郊开服装厂的小老板,跟两个朋友一起从同村养殖户的农场里偷羊,被羊主人抓了现行。后来在警局又交代出来已经这样连续偷了三年,一年一只,全都吃了,讨个来年‘发洋财’的口彩。所以,也就是总共三只羊,照那几年的市价估算,案值刚好超过盗窃案的追诉标准,被提起刑诉。”
“那时就听你说去菜市场问羊肉多少钱一斤,是觉得案值有问题?”余白笑问。
唐宁不置可否,只道:“羊的重量是三个人笔录中的供述,单价是当地物价检查所的指导价,算下来的确是超过刑诉的标准了。”
余白皱眉,正在想着,便听见有人在外叩门,是秘书带着三点预约的客人来了。
第5章
来人是个瘦瘦高高的年轻男子,穿深蓝色牛仔裤和黑色帽衫,脸上还戴着一只黑口罩,直到进了办公室方才摘下来。余白见他长相清俊,有几分面熟,似是在哪里看到过,猜想大约是娱乐圈里的人。可惜她上了年纪,对那些明星什么的一向兴趣缺缺,在脑中想了一圈都没能对上名字。
“这位是叶奇叶先生,余律师。”唐宁替他们相互介绍。
叶奇朝余白笑了笑,有些腼腆。一时间,余白对此人的印象倒是很好,愈加好奇他究竟是惹上了什么麻烦。
这悬念并未保留太久,叶奇坐下便开口道:“李瀚那边已经提出刑事自诉,告我诽谤,而且还在网上说了,他不要民事赔偿,目的就是要我坐牢。我自己查了法条,要是判下来得有期徒刑三年。唐律师,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只这一番话,余白便想起了他是谁——这几日网络头条的男主之一,在社交网站发文控诉著名导演兼制片人李瀚潜规则他的那位。
文章叙述的事件发生在三年前某电影节颁奖礼之后的夜里,地点是两人住的酒店房间,叶奇当时没有报警,也就是说几乎已不可能有物证留下。但互联网时代就是这点好,通过回溯两位当事人曾经发布的照片和文字,所有吃瓜群众都可以过一把当侦探的瘾。有人认为李瀚在那方面的名声一向不好,这事肯定就是真的。也有人觉得,李瀚在电影圈颇有名气,而叶奇只是十八线小演员,三年前主演过李瀚执导的一部文艺片,后来就再没有什么摆得上台面的作品,时隔三年又提起旧事,八成当时是你情我愿,后来没能继续捞着更多好处,才想起来翻旧账的。两种猜测似乎都有其道理,于是便各占派别,将这件事炒到空前的热度。
在余白看来,这案子若真由唐宁接下,倒是十分搭调。不管是本科还研究生时期,刑法236条始终是所有法律系男生的最爱,尤其是唐宁。想当年动笔写毕业论文之前,此人甚至还在一群男生中间与人争过一个选题——《论男性是否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后来也许是被导师说服,又或者挨了他家两位法律界大拿的批评,最终成文的并不是这个题目,而是《试论刑事辩护的几种思路》。那篇文章余白看过,写得倒是真不错,其中有几条思路确实是挺清奇的。不过,如他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想要不好反倒不容易。
然而回到此时,唐宁却开口对叶奇道:“之前跟您打过招呼,我这里的工作安排已经满负荷,这个案子又要在B市开庭,实在是没有办法接下来。”
“唐律师,我是慕名而来,如果是费用的问题……”叶奇有些急了,看得出来为这官司十分焦虑。
“叶先生先别着急,”唐宁出言抚慰,“事情经过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今天约您过来就是因为有些思路想跟您沟通一下,如果您之后要采取应对措施,可以作为参考。”
叶奇稍稍安定,点头等着唐宁说下去。
“那就先说结论吧,”唐宁于是笑道,“你在社交网站发文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如果是我的话会做无罪辩护。”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三年,我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手头也没有任何证据……”叶奇不信,网上对这事的说法很多,今天也不是他第一次找律师咨询,对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有了一点了解。
“您别忘了,”唐宁打断他,“现在不是您告他猥亵,是他自诉您诽谤,如果您不准备反诉,就根本没有必要去证明当年那件事真的发生过。”
“可我发的那篇文章转发已经几千次,他们现在就是告我网络传谣,如果没法证明我说的是真的,不是造谣,这案子不是输定了吗?”
余白看见帅哥着急,有点于心不忍,脱口便说:“不会的……”所幸唐宁一个眼色过来,她才意识到此人是真不打算接这案子,所以也不方便打这样的保票,于是只得换了种方式道:“出于刑法的歉抑性原则,刑事自诉对举证要求很高,您完全不用这么悲观。”
她说完便闭了嘴,将主场还给唐宁,却不想唐宁并不回答叶奇的问题,转而向她道:“余律师,你给叶先生解释一下。”
余白本来只是看戏的态度,听到这一句突如其来的“元芳,你怎么看?”,简直无语了。她早知唐宁这人最爱出人意表,却也没想到会突然来这么一手,只能怪自己多嘴。所幸方才在旁边闲着,将叶奇的先后发的几则短文都看了一遍,对唐宁所谓的思路已猜到了八九分,断不会出丑遂了他的心意。
“赢了还是输了?”余白又问了一次。
“我考考你怎么样?”唐宁看着她,勾起一边嘴角。
余白点头,接受挑战。
唐宁于是回顾案情:“委托人是一个在A市近郊开服装厂的小老板,跟两个朋友一起从同村养殖户的农场里偷羊,被羊主人抓了现行。后来在警局又交代出来已经这样连续偷了三年,一年一只,全都吃了,讨个来年‘发洋财’的口彩。所以,也就是总共三只羊,照那几年的市价估算,案值刚好超过盗窃案的追诉标准,被提起刑诉。”
“那时就听你说去菜市场问羊肉多少钱一斤,是觉得案值有问题?”余白笑问。
唐宁不置可否,只道:“羊的重量是三个人笔录中的供述,单价是当地物价检查所的指导价,算下来的确是超过刑诉的标准了。”
余白皱眉,正在想着,便听见有人在外叩门,是秘书带着三点预约的客人来了。
第5章
来人是个瘦瘦高高的年轻男子,穿深蓝色牛仔裤和黑色帽衫,脸上还戴着一只黑口罩,直到进了办公室方才摘下来。余白见他长相清俊,有几分面熟,似是在哪里看到过,猜想大约是娱乐圈里的人。可惜她上了年纪,对那些明星什么的一向兴趣缺缺,在脑中想了一圈都没能对上名字。
“这位是叶奇叶先生,余律师。”唐宁替他们相互介绍。
叶奇朝余白笑了笑,有些腼腆。一时间,余白对此人的印象倒是很好,愈加好奇他究竟是惹上了什么麻烦。
这悬念并未保留太久,叶奇坐下便开口道:“李瀚那边已经提出刑事自诉,告我诽谤,而且还在网上说了,他不要民事赔偿,目的就是要我坐牢。我自己查了法条,要是判下来得有期徒刑三年。唐律师,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只这一番话,余白便想起了他是谁——这几日网络头条的男主之一,在社交网站发文控诉著名导演兼制片人李瀚潜规则他的那位。
文章叙述的事件发生在三年前某电影节颁奖礼之后的夜里,地点是两人住的酒店房间,叶奇当时没有报警,也就是说几乎已不可能有物证留下。但互联网时代就是这点好,通过回溯两位当事人曾经发布的照片和文字,所有吃瓜群众都可以过一把当侦探的瘾。有人认为李瀚在那方面的名声一向不好,这事肯定就是真的。也有人觉得,李瀚在电影圈颇有名气,而叶奇只是十八线小演员,三年前主演过李瀚执导的一部文艺片,后来就再没有什么摆得上台面的作品,时隔三年又提起旧事,八成当时是你情我愿,后来没能继续捞着更多好处,才想起来翻旧账的。两种猜测似乎都有其道理,于是便各占派别,将这件事炒到空前的热度。
在余白看来,这案子若真由唐宁接下,倒是十分搭调。不管是本科还研究生时期,刑法236条始终是所有法律系男生的最爱,尤其是唐宁。想当年动笔写毕业论文之前,此人甚至还在一群男生中间与人争过一个选题——《论男性是否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后来也许是被导师说服,又或者挨了他家两位法律界大拿的批评,最终成文的并不是这个题目,而是《试论刑事辩护的几种思路》。那篇文章余白看过,写得倒是真不错,其中有几条思路确实是挺清奇的。不过,如他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想要不好反倒不容易。
然而回到此时,唐宁却开口对叶奇道:“之前跟您打过招呼,我这里的工作安排已经满负荷,这个案子又要在B市开庭,实在是没有办法接下来。”
“唐律师,我是慕名而来,如果是费用的问题……”叶奇有些急了,看得出来为这官司十分焦虑。
“叶先生先别着急,”唐宁出言抚慰,“事情经过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今天约您过来就是因为有些思路想跟您沟通一下,如果您之后要采取应对措施,可以作为参考。”
叶奇稍稍安定,点头等着唐宁说下去。
“那就先说结论吧,”唐宁于是笑道,“你在社交网站发文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如果是我的话会做无罪辩护。”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三年,我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手头也没有任何证据……”叶奇不信,网上对这事的说法很多,今天也不是他第一次找律师咨询,对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有了一点了解。
“您别忘了,”唐宁打断他,“现在不是您告他猥亵,是他自诉您诽谤,如果您不准备反诉,就根本没有必要去证明当年那件事真的发生过。”
“可我发的那篇文章转发已经几千次,他们现在就是告我网络传谣,如果没法证明我说的是真的,不是造谣,这案子不是输定了吗?”
余白看见帅哥着急,有点于心不忍,脱口便说:“不会的……”所幸唐宁一个眼色过来,她才意识到此人是真不打算接这案子,所以也不方便打这样的保票,于是只得换了种方式道:“出于刑法的歉抑性原则,刑事自诉对举证要求很高,您完全不用这么悲观。”
她说完便闭了嘴,将主场还给唐宁,却不想唐宁并不回答叶奇的问题,转而向她道:“余律师,你给叶先生解释一下。”
余白本来只是看戏的态度,听到这一句突如其来的“元芳,你怎么看?”,简直无语了。她早知唐宁这人最爱出人意表,却也没想到会突然来这么一手,只能怪自己多嘴。所幸方才在旁边闲着,将叶奇的先后发的几则短文都看了一遍,对唐宁所谓的思路已猜到了八九分,断不会出丑遂了他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