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侦探推理] 《雨夜惊魂》作者:龙一【完结】
1
杀人者手中紧握的枣木棒原本就是一件可怕的兵器。
坚实沉重的枣木枝干一头被仔细地削细,成为容得下两只农夫般的大手同时紧握的手柄,用来攻击的那一头相当地粗大,而且满是疤结。如果杀人者的力量充足的话,这一棒挥下去,应该能够杀死一头凶猛的野猪。
只是,杀人者并没有感到应有的兴奋,因为,在这一棒没有挥出之前,杀人者还没有弄清即将到手的东西会有多大价值。
目标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这是那种在大唐各州郡随处可见的那种人,穿一件长可及膝的黑色细葛短衫、白布袜、芒鞋,遮阳的竹笠挂在屋角的背架上,这身装束虽说不上体面,倒也干净整齐,这就是活跃在整个大唐帝国各个大小城镇的行商们独特的模样。
“你这是……?”跪坐在竹席上缝补布袜的行商发现了杀人者,两眼盯住那人手中的木棒,显出有些瑟缩的警觉。当那只巨大的木棒被举起时,行商慌忙翻身向那人两腿间扑去。
木棒挥过燠热湿厚的空气时似乎遇到了相当的阻力。这该死的天气已经郁闷三日了!杀人者叹了口气。木棒多疤的一头沉重地砸在行商的左肩头,沉闷的声响中似是加杂了几声肩胛骨碎裂的声音。
第二棒砸在了行商的胯部,粉碎了他弓着身子站起来的企图。许是第二次打击把行商从震惊中唤醒了,杀人者被他那像喇叭一样宏亮却无腔无调的叫声吓了一跳。
杀人者向后退了一步,盯住这个用右手挣扎着向前爬行,毫无反抗能力的人。一阵隆隆的雷声从山那边一直响过他们头顶。
也该下场透雨了!杀人者心下略感宽慰。
木棒第三次挥起时,利落地击碎了行商的头骨。说书人总说什么“白花花的脑浆四溅开来”,但杀人者最初看到的只是一块块粉红色的,颤微微的糊状物,紧接着一股股黑红的鲜血又将它们淹没了。
“怎么回事?”楼下有人高声问道。
“穷嚎什么?叫丧啊。”杀人恶狠狠道。楼下立时没了声息。
这是大唐开元五年的八月末,中元节已过,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光。
叶十朋与如意这次出城行猎,借住在新丰的一个朋友家里。新丰在西京长安东面一百多里的渭水边,闻名于世的终南山就在新丰界内。
只是,每年这个时候,在终南山中隐居的高士们照例要到长安城中拜会亲朋好友,以广声誉,顺便瞧一瞧有没有出山的好机会,所以,此时山中极少有人迹。
叶十朋选这个时候进山也是因为不愿意见到那些崖岸自高的所谓隐士们,作为负责长安东城治安的左金吾卫属下左街使手下的一名副队正,叶十朋与这些人格格不入,他是长安最著名的暗探,二十年的暗探生涯中捉拿过无数的罪犯,只要这些隐士们或日后的高官们不违犯王法,叶十朋绝不想与他们打任何交道。
“是不是该回去了。”如意一改平日华贵时髦的衣裙,穿起简便的骑装来更显得腰细臀圆,风姿撩人。只是,从她白晰胜雪的肌肤和翠绿如玉的双瞳中,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她是一位波斯胡女。“这天眼看就要下雨了,把衣裳弄湿了怪不舒服的。”
说话间,一阵狂风卷过,豆大的雨点已经砸了下来。
今天他们二人贪爱终南山的风景,走得有些太远了。这个时候赶回新丰,在天黑之前无论如何也办不到,更何况还有眼看就要到来的大雨。
“没有办法,只好在野地里住一夜了。”叶十朋故意拿如意打趣,同时他仔细地看了看天上越积越重的乌云,又用鼻子用力嗅了嗅混有浓重松香气味的山风。
今年陇西大早,一个夏天几乎没下过一场像样的雨,所以,这场大雨来得正是时候。若是天旱绝收,四乡的农人拥入长安,他这个暗探的工作要加重许多。
“我知道有个地方,不过还得往前走上十几里的路。今晚肯定回不了城,你也甭想换衣裳了。”叶十朋对如意取笑道。如意一天至少也要换上两三次衣裳,这是长安有钱人家女人的恶习。
如意只有二十岁,早到了该嫁人的年龄,却带着万缗家财寄居在叶十朋的家中,死也不肯离去。叶十朋把如意当女儿,而如意却想尽办法要嫁给他,自如意的养父去世后,两个人就这样斗来斗去地过了一年多了。
“我不管。如果你让我在雨里边过夜,我一定会得重病。这病即使不马上发作,也会藏在心里。这全都是你的责任,那时你甭想再往外推我。”如意娇嗔中暗含得意。她收好了小巧的弓箭,放下卷在笠沿上的短帷幕,已经准备好策马狂奔了。
“用不着淋雨,你的心病已经够重了。”取笑如意是叶十朋每日的节目。他用粗壮有力的大手一拉马缰绳,小腹一顶马鞍桥,从左金吾卫借来的这匹驽大约也知道天气要变了,终于迈开了四只懒腿,大步奔入松林中的一条小路。“别跟丢了。在山里迷路我可找不着你。”叶十朋回首笑道。
如意跨下的是一匹毛色胜雪的大宛良马。这是她自己的财产,这样一匹好马在长安抵得上一户中等人家的全部家产。
两匹马一先一后穿过松林,又下了一道山坡,终于上了一条官道。
路虽是官道的宽度,如意却又有些怀疑,路两旁的杨树与柳树过于粗大茂盛了,而道路也高低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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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手中紧握的枣木棒原本就是一件可怕的兵器。
坚实沉重的枣木枝干一头被仔细地削细,成为容得下两只农夫般的大手同时紧握的手柄,用来攻击的那一头相当地粗大,而且满是疤结。如果杀人者的力量充足的话,这一棒挥下去,应该能够杀死一头凶猛的野猪。
只是,杀人者并没有感到应有的兴奋,因为,在这一棒没有挥出之前,杀人者还没有弄清即将到手的东西会有多大价值。
目标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这是那种在大唐各州郡随处可见的那种人,穿一件长可及膝的黑色细葛短衫、白布袜、芒鞋,遮阳的竹笠挂在屋角的背架上,这身装束虽说不上体面,倒也干净整齐,这就是活跃在整个大唐帝国各个大小城镇的行商们独特的模样。
“你这是……?”跪坐在竹席上缝补布袜的行商发现了杀人者,两眼盯住那人手中的木棒,显出有些瑟缩的警觉。当那只巨大的木棒被举起时,行商慌忙翻身向那人两腿间扑去。
木棒挥过燠热湿厚的空气时似乎遇到了相当的阻力。这该死的天气已经郁闷三日了!杀人者叹了口气。木棒多疤的一头沉重地砸在行商的左肩头,沉闷的声响中似是加杂了几声肩胛骨碎裂的声音。
第二棒砸在了行商的胯部,粉碎了他弓着身子站起来的企图。许是第二次打击把行商从震惊中唤醒了,杀人者被他那像喇叭一样宏亮却无腔无调的叫声吓了一跳。
杀人者向后退了一步,盯住这个用右手挣扎着向前爬行,毫无反抗能力的人。一阵隆隆的雷声从山那边一直响过他们头顶。
也该下场透雨了!杀人者心下略感宽慰。
木棒第三次挥起时,利落地击碎了行商的头骨。说书人总说什么“白花花的脑浆四溅开来”,但杀人者最初看到的只是一块块粉红色的,颤微微的糊状物,紧接着一股股黑红的鲜血又将它们淹没了。
“怎么回事?”楼下有人高声问道。
“穷嚎什么?叫丧啊。”杀人恶狠狠道。楼下立时没了声息。
这是大唐开元五年的八月末,中元节已过,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光。
叶十朋与如意这次出城行猎,借住在新丰的一个朋友家里。新丰在西京长安东面一百多里的渭水边,闻名于世的终南山就在新丰界内。
只是,每年这个时候,在终南山中隐居的高士们照例要到长安城中拜会亲朋好友,以广声誉,顺便瞧一瞧有没有出山的好机会,所以,此时山中极少有人迹。
叶十朋选这个时候进山也是因为不愿意见到那些崖岸自高的所谓隐士们,作为负责长安东城治安的左金吾卫属下左街使手下的一名副队正,叶十朋与这些人格格不入,他是长安最著名的暗探,二十年的暗探生涯中捉拿过无数的罪犯,只要这些隐士们或日后的高官们不违犯王法,叶十朋绝不想与他们打任何交道。
“是不是该回去了。”如意一改平日华贵时髦的衣裙,穿起简便的骑装来更显得腰细臀圆,风姿撩人。只是,从她白晰胜雪的肌肤和翠绿如玉的双瞳中,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她是一位波斯胡女。“这天眼看就要下雨了,把衣裳弄湿了怪不舒服的。”
说话间,一阵狂风卷过,豆大的雨点已经砸了下来。
今天他们二人贪爱终南山的风景,走得有些太远了。这个时候赶回新丰,在天黑之前无论如何也办不到,更何况还有眼看就要到来的大雨。
“没有办法,只好在野地里住一夜了。”叶十朋故意拿如意打趣,同时他仔细地看了看天上越积越重的乌云,又用鼻子用力嗅了嗅混有浓重松香气味的山风。
今年陇西大早,一个夏天几乎没下过一场像样的雨,所以,这场大雨来得正是时候。若是天旱绝收,四乡的农人拥入长安,他这个暗探的工作要加重许多。
“我知道有个地方,不过还得往前走上十几里的路。今晚肯定回不了城,你也甭想换衣裳了。”叶十朋对如意取笑道。如意一天至少也要换上两三次衣裳,这是长安有钱人家女人的恶习。
如意只有二十岁,早到了该嫁人的年龄,却带着万缗家财寄居在叶十朋的家中,死也不肯离去。叶十朋把如意当女儿,而如意却想尽办法要嫁给他,自如意的养父去世后,两个人就这样斗来斗去地过了一年多了。
“我不管。如果你让我在雨里边过夜,我一定会得重病。这病即使不马上发作,也会藏在心里。这全都是你的责任,那时你甭想再往外推我。”如意娇嗔中暗含得意。她收好了小巧的弓箭,放下卷在笠沿上的短帷幕,已经准备好策马狂奔了。
“用不着淋雨,你的心病已经够重了。”取笑如意是叶十朋每日的节目。他用粗壮有力的大手一拉马缰绳,小腹一顶马鞍桥,从左金吾卫借来的这匹驽大约也知道天气要变了,终于迈开了四只懒腿,大步奔入松林中的一条小路。“别跟丢了。在山里迷路我可找不着你。”叶十朋回首笑道。
如意跨下的是一匹毛色胜雪的大宛良马。这是她自己的财产,这样一匹好马在长安抵得上一户中等人家的全部家产。
两匹马一先一后穿过松林,又下了一道山坡,终于上了一条官道。
路虽是官道的宽度,如意却又有些怀疑,路两旁的杨树与柳树过于粗大茂盛了,而道路也高低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