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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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更不对的。要是桥上留下一只鞋,还能说是过程中掉落的,一双鞋怎么看都有些做作。”

  “可陆云素的母亲,不也是……”

  “她一定听过前前任的故事,也没有脑力去深究,只把它当成惯例来模仿,作为一种控诉吧。先不说后来人,还是这首开纪录者。她辗转逃到远方,面临着作单身妈妈的命运,但时来运转,她遇到一个善良有担当的好男人。本来应该是女人抢疯了的对象,却因为身带残疾而尚未成家。就像文艺片里演的那样,她嫁给了他,生下了杨一明。可惜幸福了没有两年,就早早死了,留下儿子给一个好爸爸照顾。毕竟,接纳一个嫁过人的女人,把别人的孩子视如己出,不是每个男人都作得到的。许多年后,这孩子为了心上人,毅然决然地献出重要器官,可以看出是受了谁的影响。”

  “可他不知道,那是他的亲妹妹吗?”

  “他母亲死前,他还太小,不可能被告知什么。对于这可怜的女人,之前的经历都是不愉快的,自然不愿主动提起。杨老爹体贴,即使想知道也大度地不问。因此,他的身世成了永远的谜。

  “那场‘百万买器官’,把全国的贪婪者都鼓舞得蠢蠢欲动。一定还有不计其数的人,明白或糊涂地接受了配型检查,只是都不合格,所以我们无从听说。我想啊,无论杨一明身在城镇或乡村,在大学读法律还是在小公司编计算机程序,都可能被人拉去脱颖而出。于是爱上不该爱的人,与她结婚生子。

  “下面要说说陆云素。她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大家都误会她是母亲与人通奸的产物,就是俗称的‘杂种’。孤独地长到八岁,突然,被背叛的父亲心胸开阔地要收容她,想想当时是如何感激的心情。她认为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就全心全意地去讨好他补偿他,想得到他的关爱。结果当然是求之不得。即使受到这样的对待,她也没有放弃,只觉得是人之常情。报恩的心态,孤儿岁月养成的情感饥渴,加上陆德和陆文彩两个支配性格的压制,导致她自愿非自愿地不停退让牺牲,直到……发生了一件事!”“什么事?”

  “这个后面说吧。这件事,让她彻底明白这么多年的努力,并不会得到丝毫回报,并让她对自己的身世产生了怀疑。很明显她调查过。因为她对过去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而陆德又不会说给她听。调查过后呢?我们知道,得到的结果何等凄厉!

  “陆文彩离婚时,正是她下定决心,伺机报复的时候。她还没有拟定行动方案,处在尽可能多的收集信息的阶段。于是,她去看望了杨一明,并窥破了事情的真相!”“这种事,很难想象啊。何况当局者迷,简直不可能……”

  “这世上最可能发现的人,非陆云素莫数。想想她的条件:一个护士,具备更多的医学知识;她获悉孩子是畸形;以前感恩的阶段,她深刻地敬慕着父亲;她对杨大哥极其欣赏喜欢,也许还不止是喜欢。两个她所爱的男人,她自然能对比出旁人发现不了的相似处。已经完成的调查,让她熟知陆德的情史,使多出一个哥哥的假想有了基础。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的心境。刻骨的仇恨,无边的恶意,让她竭力把事情往最不堪的方向猜测。对这件事的解释,已经没有比兄妹生子更凶险的了吧?

  “她希望事实正如她的结论,就去杨一明的家乡查访,也就有了邻居们提过的那个人。别被形容词迷惑,就算我这么素净的,买一盒化妆品扣在脸上,也是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因为行动是秘密的,陆云素作了伪装。人要想隐藏自己,通常会往完全相反的方向打扮。与她最相反的形象,自然就是陆文彩了。所以,那次不是姐姐去查证杨家的不良基因,而是妹妹去打听杨大哥是不是领养的。这种事,当事人可能蒙在鼓里,老邻居倒一向清楚。

  “一切证实了之后,她灵机一动,有了个匪夷所思的设想:如果让陆德立下遗嘱,就像我在事务所里推测的那样,由于颤抖的手,必须找人代书。而杨一明恰好是个律师,要是由他来写呢?以这位父亲的性格,一定会要求口述记录,并坚决反对修改。依他平时的习惯,总是把后继无人挂在嘴边,最终的遗嘱里,多半有这样的话:假如我有个儿子,我一定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他!

  “这么一来,杨一明就成了遗嘱的受益人。而我国法律规定,受益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和代书人,也就是说,这份遗嘱根本是无效的,无论怎么写都没有用。陆德一死,最终要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就是所有继承人均分?她和姐姐一人一半?”

  “不,那时已经多了个大哥,是每人1/3。要消除这负面影响,杨一明就必须死,而且要死在陆德之前。”

  “财产!到底是这个动机啊!”

  “不,不光是财产。陆云素不是那种物欲很强的女人,你给她足够买件珠宝的钱,让她去逛街,她会只买条丝巾就回来。从心理上讲,她是用继承这过程,去满足一个从小就埋藏在心底的愿望:作为女儿,作为女人,她想跟陆文彩平起平坐!另一方面,耍手段废掉陆德的遗嘱,违逆他的意愿,让他最瞧不起的人得到遗产,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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