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季怀安刚想说,其实录下来就已经能达到记下来的目的,没必要再多一个人记着,却听见封哲又说:“万一是跟案件有关的信息,可不能大意,必须谨慎处理。”
“就这么定吧。”封哲自顾自敲定下来,“为了防止你早起走到我房间的路上将梦给忘了,以后你就搬到主卧里来睡。”
“不……这不太好……”
“这有什么不太好的?大家都是男生,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没错……”但是总觉得封哲今天很奇怪,季怀安红着脸想道。书里面写过异性间要避嫌,好像是没有说过两个男生不可以,那么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定下来。
主卧里的床又软又大,看似单调的装修,实际上却有很高的生活质量。季怀安将自己埋在柔软的被子里,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大蚕蛹,缩在自己的壳子里,额外安心。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关于夏天的梦,金灿灿的太阳,白花花的云,他在半空中骑着一根法棍面包往前飞,飞到尽头就是一汪清澈的湖泊,转眼湖泊变成了蓝白相间的样子,一个篮球在湖中央反复弹跳,季怀安想要伸手抓住那只篮球,梦醒了。
封哲已经拿了一只录音笔在他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季怀安刚睡醒的脸朦朦胧胧,想起来关于日记的事情,脸一下子又红了起来,磕磕巴巴地说:“那,那我开始了?”
“嗯哼。”封哲按了开始键。
这简直就是一场考验羞耻度的挑战!梦这种东西当然都是些不切实际的,如果有一天要严肃认真地复述起来,还是在明明知道有人正在录音的情况下,太尴尬了!
季怀安一边低垂着不看封哲,一边在想,这说不准是尉迟天和封哲要治自己语言障碍的坏主意!
原原本本几句话讲完整场梦,季怀安抬头就对着封哲一张明显是在憋笑的脸,终于忍不住用旁边的枕头轻打在他结实的小臂上:“起来,我,我要去洗漱。”
吃早餐的时候,季怀安面无表情地看着桌子上切开的法棍面包,切面上抹着黄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封哲终于没忍住大笑出了声,季怀安看着他那张平时总板着的脸,现在因为笑容变得愈发生动,不知为何,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真好看。封哲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想法,半晌,跟他说:“对嘛,小孩子就是得活泼点。”
“我不小,十八了。”季怀安决定不和封哲这个恶趣味计较,自己拉开椅子坐下来吃早餐。他在感情方面确实反应比较迟钝,可这只是因为他的性格和常年缺乏的社交经验。他在智力上并没有任何缺陷,当然能够发现封哲确实是真心实意地对自己好,这种好,让他有点无措,又有点欣喜,他没法将其表达清楚,只能全部记在心里。
苗艳春案件的进程中,发生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心情复杂的小插曲——在搜索苗艳春的住所时,他们发现了一只新购买的粉色邦尼兔玩偶,在它宽大柔软的耳朵下,夹着一个纸卷,打开纸卷,里面只有寥寥几句话:
亲爱的童童,祝你生日快乐!没有买到你最喜欢的那只,就让这只小一点的小小兔代替妈妈陪在你身边。等你健康长大,妈妈一定攒够钱给你买你最喜欢的那只大兔子。
落款是“爱你的妈妈”。
苗艳春的字是一笔一画写的,却因为教育程度的原因仍旧显得有些歪歪扭扭,显然,这是一位母亲没有来得及送出的生日礼物,和永远无法实现的承诺。
关于出卖身体换取钱财的正确与否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然而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谋杀他人,总是罪不可恕。
季怀安将兔子玩偶小心地放进自己的臂弯,小声跟封哲说:“我们,哪天去看看童童吧。”
封哲点了点头,看向后面的警员:“为了这个小女孩,我想我们也应该让正义早一点到来。”
或许是这件事影响了参与案件调查的警员们,大家开始自发地加班加点,封哲往常的训斥也变得没什么用武之地。
终于,在一天后的下午,和苗艳春一起开房的男人的身份被大概锁定。
“那人叫孙刚,前几年自己开了一家彩票店。”鲁文杰打开电脑,敲击几下,将屏幕转向了众人,画面中是一张电子地图,有一个红色的原点在上面一闪一闪,“这个是之前我们派过去的线人趁他不注意,在他身上安装的跟踪器。”鲁文杰摸了摸下巴,补充道:“不过,因为衣服的更换性,这个追踪器的时效很有限。”
会议室里面聚集了参与案件的警员,封哲对于案件的进展进行解释:“我们的线人买通了平时在那家酒吧活动的另外一位性工作者,她与苗艳春认识,但据她所说,由于她们并不是一起进行集团式卖/淫,只是接待一些散客,所以相互之间并不熟悉。这一点,相信在场的大家都能理解,毕竟这是一份不怎么见光的工作。”
“那是她指认孙刚的吗?”方洋嘴快问出来。
“是。”封哲点头,“据她所述,孙刚是这间酒吧的常客,前阵子因为自己买了几张自家彩票中了点小奖,出手挺大方,几个缺钱出来卖的都赶着巴结他,所以对他印象还蛮深。孙刚看上了苗艳春,几次都跟她一起走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之前看到孙刚和苗艳春有点争执,后来孙刚有大概一个多星期没来过酒吧,最后一次见到他就是案发当天,当时以为他们俩和好了。”
“就这么定吧。”封哲自顾自敲定下来,“为了防止你早起走到我房间的路上将梦给忘了,以后你就搬到主卧里来睡。”
“不……这不太好……”
“这有什么不太好的?大家都是男生,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没错……”但是总觉得封哲今天很奇怪,季怀安红着脸想道。书里面写过异性间要避嫌,好像是没有说过两个男生不可以,那么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定下来。
主卧里的床又软又大,看似单调的装修,实际上却有很高的生活质量。季怀安将自己埋在柔软的被子里,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大蚕蛹,缩在自己的壳子里,额外安心。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关于夏天的梦,金灿灿的太阳,白花花的云,他在半空中骑着一根法棍面包往前飞,飞到尽头就是一汪清澈的湖泊,转眼湖泊变成了蓝白相间的样子,一个篮球在湖中央反复弹跳,季怀安想要伸手抓住那只篮球,梦醒了。
封哲已经拿了一只录音笔在他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季怀安刚睡醒的脸朦朦胧胧,想起来关于日记的事情,脸一下子又红了起来,磕磕巴巴地说:“那,那我开始了?”
“嗯哼。”封哲按了开始键。
这简直就是一场考验羞耻度的挑战!梦这种东西当然都是些不切实际的,如果有一天要严肃认真地复述起来,还是在明明知道有人正在录音的情况下,太尴尬了!
季怀安一边低垂着不看封哲,一边在想,这说不准是尉迟天和封哲要治自己语言障碍的坏主意!
原原本本几句话讲完整场梦,季怀安抬头就对着封哲一张明显是在憋笑的脸,终于忍不住用旁边的枕头轻打在他结实的小臂上:“起来,我,我要去洗漱。”
吃早餐的时候,季怀安面无表情地看着桌子上切开的法棍面包,切面上抹着黄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封哲终于没忍住大笑出了声,季怀安看着他那张平时总板着的脸,现在因为笑容变得愈发生动,不知为何,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真好看。封哲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想法,半晌,跟他说:“对嘛,小孩子就是得活泼点。”
“我不小,十八了。”季怀安决定不和封哲这个恶趣味计较,自己拉开椅子坐下来吃早餐。他在感情方面确实反应比较迟钝,可这只是因为他的性格和常年缺乏的社交经验。他在智力上并没有任何缺陷,当然能够发现封哲确实是真心实意地对自己好,这种好,让他有点无措,又有点欣喜,他没法将其表达清楚,只能全部记在心里。
苗艳春案件的进程中,发生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心情复杂的小插曲——在搜索苗艳春的住所时,他们发现了一只新购买的粉色邦尼兔玩偶,在它宽大柔软的耳朵下,夹着一个纸卷,打开纸卷,里面只有寥寥几句话:
亲爱的童童,祝你生日快乐!没有买到你最喜欢的那只,就让这只小一点的小小兔代替妈妈陪在你身边。等你健康长大,妈妈一定攒够钱给你买你最喜欢的那只大兔子。
落款是“爱你的妈妈”。
苗艳春的字是一笔一画写的,却因为教育程度的原因仍旧显得有些歪歪扭扭,显然,这是一位母亲没有来得及送出的生日礼物,和永远无法实现的承诺。
关于出卖身体换取钱财的正确与否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然而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谋杀他人,总是罪不可恕。
季怀安将兔子玩偶小心地放进自己的臂弯,小声跟封哲说:“我们,哪天去看看童童吧。”
封哲点了点头,看向后面的警员:“为了这个小女孩,我想我们也应该让正义早一点到来。”
或许是这件事影响了参与案件调查的警员们,大家开始自发地加班加点,封哲往常的训斥也变得没什么用武之地。
终于,在一天后的下午,和苗艳春一起开房的男人的身份被大概锁定。
“那人叫孙刚,前几年自己开了一家彩票店。”鲁文杰打开电脑,敲击几下,将屏幕转向了众人,画面中是一张电子地图,有一个红色的原点在上面一闪一闪,“这个是之前我们派过去的线人趁他不注意,在他身上安装的跟踪器。”鲁文杰摸了摸下巴,补充道:“不过,因为衣服的更换性,这个追踪器的时效很有限。”
会议室里面聚集了参与案件的警员,封哲对于案件的进展进行解释:“我们的线人买通了平时在那家酒吧活动的另外一位性工作者,她与苗艳春认识,但据她所说,由于她们并不是一起进行集团式卖/淫,只是接待一些散客,所以相互之间并不熟悉。这一点,相信在场的大家都能理解,毕竟这是一份不怎么见光的工作。”
“那是她指认孙刚的吗?”方洋嘴快问出来。
“是。”封哲点头,“据她所述,孙刚是这间酒吧的常客,前阵子因为自己买了几张自家彩票中了点小奖,出手挺大方,几个缺钱出来卖的都赶着巴结他,所以对他印象还蛮深。孙刚看上了苗艳春,几次都跟她一起走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之前看到孙刚和苗艳春有点争执,后来孙刚有大概一个多星期没来过酒吧,最后一次见到他就是案发当天,当时以为他们俩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