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算命有无道理我们姑且不论,但12月24日那天,对他后来的第一次“诉”讼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后文有叙述)。
杜木第一次作案是1988年的夏季,他跟几位师兄一起到重庆石桥铺“实习”。那时候的石桥铺还属于城乡结合部,当地居民到重庆市区如同乡坝上的村民赶场一样叫作进城。作为师弟,盗窃得来的财物没有杜木的“股份”,他只有从师兄们手里得到一点赏钱,属虎的杜木当然不满意这种跟班生涯。
终于,在他十七岁那年,他决定单干了。
那位使杜木心仪终生的女人,就是在他单干期间出现的。
在碰到那个女人以前,杜木已经单干过几次了,因此,对入室盗窃这一行,他已稍具宵小常识。
前面说过,那时候的重庆石桥铺一带还是城乡结合部,都市人住在高楼上,还能欣赏到田园风光。
1989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杜木来到石桥铺。这里有一幢楼房的一户人家,是他白天就踩好了“点”的。从种种迹象分析:这户人家不仅有搞头,更重要的是这户人家已经连续几天晚上没亮过灯。到了这幢楼房前,他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这一天是星期六,他来得太早了。楼房里不仅家家户户亮着灯,有些人家还传出了喝酒猜拳的声音。好在,他踩好“点”的那户人家依旧黑灯瞎火,这让他感到欣慰不少。问题在于,他入室的技术是采用万能钥匙的。许多人以为万能钥匙是一把非常神秘的钥匙,可以开启若干的锁。其实不然,万能钥匙的组成是许多长短、粗细不一的钢丝,有许多形状不一的角度,利用它们不同的尺寸、角度去适应各种型号、规格的锁。这门宵小手艺的关键在手感。在有些盗窃团伙里,有这门手艺的人虽做不了老大,但红钱仅次于老大却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又在于,这门手艺在开启门锁时,手感的准确与否全在作案者的全神贯注,稍有闪失,则前功尽弃。所以,踩“点”的目的除了目标有无油水之外,还要观察特定的下手时间。
今天晚上的这个时间,是杜木认为最适合作案的时间。等他赶到这里时,楼上喝酒的声音提醒了他:周末的晚上,大多数的人都比平时睡得晚。
于是,在1989年夏季的一个晚上,杜木脱下上衣搭在手肘上,沿着一条泥土路向一间乡村小店走去。在乡村小店和高楼之间,隔着几大块水田。
一路“诉”讼(2)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大,”在狱中,杜木对我说,“在月亮底下看书都看得见。”
在十七岁的杜木心里,那天晚上的夜景是如此的美丽:头上是一轮高悬的圆月,土路边的水沟里有流水的欢唱,青蛙在两边的水田里此起彼伏地竞叫着,一闪一闪的萤火虫在前面牵引着他的思路。即使在杜木已经成为死刑犯、离生命的终结仅有十多个钟头时,他在谈起那天晚上那一派天籁的柔美时,脸上依旧泛起心驰神往之色。
待吃完了一包花生,喝完了一小瓶白酒后,杜木看看表,已到午夜,动手的时间到了。他又沿着那条土路走回去。月亮依旧是那样圆,流水依旧在水沟里欢唱,青蛙依旧在欢乐地竞叫着,萤火虫依旧在他眼前闪着瞬间的光明。不同的是,在天籁的柔美里,多了一丝一毫子夜时的雾气,也多了一份宵小盗窃的邪恶。果然不出所料,除了个别窗户闪出灯光外,四周已经安静下来。杜木迅速地穿好上衣,翻过围墙,进入一个单元里,蹑手蹑脚地来到四楼的一户人家,将那串万能钥匙插进了锁孔。进到屋内,他轻轻地关上门,从裤袋里掏出一根很小的手电,电筒前沿散光的地方用黑胶布缠上了,光线如同一根筷子一样直直地射出去。
这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屋子里摆设的是那个年代的普通家具。杜木偷的是钱,是金货。在第一间屋子里,他偷到了十多元现金;在客厅的饭桌上,他又顺手盗得了一块女式手表。就在杜木摸到这块手表的一刹那,他的心跳突然加快,胸腔里的叮咚声似乎要将他的耳膜震破。在一般家庭中,手表是随手携带的。现在,这块手表放在客厅的饭桌上,说明屋子里有人。想到这里,杜木第一个念头就是开门跑掉。就在他的手刚一触到锁把时,一个奇怪而又大胆的念头突然间冒出来:对呀,手表是女式的,手表的主人也应该是女的呀。想到这里,他倒回身,蹑手蹑脚地来到另一间卧室门口。
那天晚上的月光真的很好,如水的月华从洞开的窗户涌进来,照着床上躺着的一个女人——一个在梦乡里静静地享受着自然的天籁,只穿着短裤、戴着胸罩的柔美的姑娘。
1989年12月,杜木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
——在刑律上,劳教与劳改是有本质区别的,用一个不太合适的比方来说:有点类似于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区别。
他万万没想到,他之所以没有成为劳改犯而成为劳教分子,是因为他的生日帮了他的大忙:他犯案时,还没满十八岁,属于少年犯。
2 第二次“诉”讼:25岁……
请允许我比较详细地叙述那个天籁之夜,在那个柔美的姑娘面前的盗窃犯杜木。 一则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时,自始至终,他谈的都是那位姑娘;二则他的第一次“诉”讼,与那位柔美的姑娘毫无关系。
杜木第一次作案是1988年的夏季,他跟几位师兄一起到重庆石桥铺“实习”。那时候的石桥铺还属于城乡结合部,当地居民到重庆市区如同乡坝上的村民赶场一样叫作进城。作为师弟,盗窃得来的财物没有杜木的“股份”,他只有从师兄们手里得到一点赏钱,属虎的杜木当然不满意这种跟班生涯。
终于,在他十七岁那年,他决定单干了。
那位使杜木心仪终生的女人,就是在他单干期间出现的。
在碰到那个女人以前,杜木已经单干过几次了,因此,对入室盗窃这一行,他已稍具宵小常识。
前面说过,那时候的重庆石桥铺一带还是城乡结合部,都市人住在高楼上,还能欣赏到田园风光。
1989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杜木来到石桥铺。这里有一幢楼房的一户人家,是他白天就踩好了“点”的。从种种迹象分析:这户人家不仅有搞头,更重要的是这户人家已经连续几天晚上没亮过灯。到了这幢楼房前,他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这一天是星期六,他来得太早了。楼房里不仅家家户户亮着灯,有些人家还传出了喝酒猜拳的声音。好在,他踩好“点”的那户人家依旧黑灯瞎火,这让他感到欣慰不少。问题在于,他入室的技术是采用万能钥匙的。许多人以为万能钥匙是一把非常神秘的钥匙,可以开启若干的锁。其实不然,万能钥匙的组成是许多长短、粗细不一的钢丝,有许多形状不一的角度,利用它们不同的尺寸、角度去适应各种型号、规格的锁。这门宵小手艺的关键在手感。在有些盗窃团伙里,有这门手艺的人虽做不了老大,但红钱仅次于老大却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又在于,这门手艺在开启门锁时,手感的准确与否全在作案者的全神贯注,稍有闪失,则前功尽弃。所以,踩“点”的目的除了目标有无油水之外,还要观察特定的下手时间。
今天晚上的这个时间,是杜木认为最适合作案的时间。等他赶到这里时,楼上喝酒的声音提醒了他:周末的晚上,大多数的人都比平时睡得晚。
于是,在1989年夏季的一个晚上,杜木脱下上衣搭在手肘上,沿着一条泥土路向一间乡村小店走去。在乡村小店和高楼之间,隔着几大块水田。
一路“诉”讼(2)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大,”在狱中,杜木对我说,“在月亮底下看书都看得见。”
在十七岁的杜木心里,那天晚上的夜景是如此的美丽:头上是一轮高悬的圆月,土路边的水沟里有流水的欢唱,青蛙在两边的水田里此起彼伏地竞叫着,一闪一闪的萤火虫在前面牵引着他的思路。即使在杜木已经成为死刑犯、离生命的终结仅有十多个钟头时,他在谈起那天晚上那一派天籁的柔美时,脸上依旧泛起心驰神往之色。
待吃完了一包花生,喝完了一小瓶白酒后,杜木看看表,已到午夜,动手的时间到了。他又沿着那条土路走回去。月亮依旧是那样圆,流水依旧在水沟里欢唱,青蛙依旧在欢乐地竞叫着,萤火虫依旧在他眼前闪着瞬间的光明。不同的是,在天籁的柔美里,多了一丝一毫子夜时的雾气,也多了一份宵小盗窃的邪恶。果然不出所料,除了个别窗户闪出灯光外,四周已经安静下来。杜木迅速地穿好上衣,翻过围墙,进入一个单元里,蹑手蹑脚地来到四楼的一户人家,将那串万能钥匙插进了锁孔。进到屋内,他轻轻地关上门,从裤袋里掏出一根很小的手电,电筒前沿散光的地方用黑胶布缠上了,光线如同一根筷子一样直直地射出去。
这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屋子里摆设的是那个年代的普通家具。杜木偷的是钱,是金货。在第一间屋子里,他偷到了十多元现金;在客厅的饭桌上,他又顺手盗得了一块女式手表。就在杜木摸到这块手表的一刹那,他的心跳突然加快,胸腔里的叮咚声似乎要将他的耳膜震破。在一般家庭中,手表是随手携带的。现在,这块手表放在客厅的饭桌上,说明屋子里有人。想到这里,杜木第一个念头就是开门跑掉。就在他的手刚一触到锁把时,一个奇怪而又大胆的念头突然间冒出来:对呀,手表是女式的,手表的主人也应该是女的呀。想到这里,他倒回身,蹑手蹑脚地来到另一间卧室门口。
那天晚上的月光真的很好,如水的月华从洞开的窗户涌进来,照着床上躺着的一个女人——一个在梦乡里静静地享受着自然的天籁,只穿着短裤、戴着胸罩的柔美的姑娘。
1989年12月,杜木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
——在刑律上,劳教与劳改是有本质区别的,用一个不太合适的比方来说:有点类似于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区别。
他万万没想到,他之所以没有成为劳改犯而成为劳教分子,是因为他的生日帮了他的大忙:他犯案时,还没满十八岁,属于少年犯。
2 第二次“诉”讼:25岁……
请允许我比较详细地叙述那个天籁之夜,在那个柔美的姑娘面前的盗窃犯杜木。 一则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时,自始至终,他谈的都是那位姑娘;二则他的第一次“诉”讼,与那位柔美的姑娘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