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