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我迫使他留意我,因此他没法太靠近塞维里努斯。所以等到疗养所的门出现在茫雾中时,它是关着的。塞维里努斯已经进去了。感谢上帝。管理员又一次回头注视我,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就像花园里的一棵树。然后他好像做了决定,朝厨房的方向走去。我觉得我已完成了任务,所以该回去向威廉报告。也许我犯了个错:如果我留在那里监视,其他的许多不幸可能都能免除了。但现在我知道,当时我却不知道。
我又走向会堂去。我觉得,那忙碌的一群人,实在不像代表一个极大的危险。我又走到威廉身旁,简短地向他报告。他点点头,随即示意我别再说话。混乱的局面已经和缓了,双方的代表团员交换着和平之吻。阿尔波里主教赞美麦诺瑞特的信仰,杰罗姆称扬传教士的慈善,每个人都表明希望教会不会再发生内部的冲突。有些人赞扬一个团体的力量,另一些人称颂对方的节制,所有的人都祈求公平,协议慎重。我从未见过这么多人如此真心地关切道德的实践。
现在波吉托的伯特兰邀威廉解释帝国的神学家了。威廉勉强地站起身,他已意识到这次会议实在是徒然无益的,而且他急于离开,因为此刻对他而言那本神秘的书比会议的结果更要紧。可是他显然不能推避他的职务。
他开始发言,发出许多“呃”或“噢”的声音,可能比平常还多,而且多得有些不太合宜了,仿佛是说明他对自己将要说的话一点也不确定。一开始他说他十分了解在他之前那些发言者的观点,其他人所谓帝国神学家的“教义”,事实上只不过是不能形成文字的分散意见罢了。
他又说,上帝在创造它的子民之时,灌注了无比的慈爱,毫无区别地爱他们全体,回溯尚未提及神职者和国王的《创世纪》,认为上帝也把驾驭万物的权力赐给了亚当和他的子孙,只要他们服从神圣的法则。据此我们可以推论上帝也不反对对于世间的事物,人民当先立法,并遵行法律的概念。他说,“人民”一词,应该被界定为所有的市民,但由于市民中也包括孩童,以及白痴、残废者和妇女,或许“人民”合理的定义应该是较好的部分市民,虽然他自己也不敢断言究竟什么人才属于那一部分。
他清清喉咙,向他的听众道歉,说空气相当潮湿。接着说,人民表达意愿的方式,就是透过代表的集会。他觉得这样的集会被赋予解释、改变扩张法律的权力,是很明智的,因为如果法律单由一个人制定,他可能因无知或恶意而造成伤害。威廉又说他没有必要再向在场的人提及许多近年来的例证。我注意到对他前面的话感到迷惑的观众,只能同意他最后的几句话。他们显然都想到了不同的某个人,并认为他所想的人非常坏。
威廉继续说,那么,如果一个人制定出的法律可能很糟,许多人所制定的法律难道不会比较好吗?自然,他所说的是尘世的法律,关于民事的管理。上帝曾告诉亚当,不要吃善与恶的果实,那就是神的法则;但他又鼓励亚当为万物命名,并允许他的尘世臣民自由发挥。事实上,《创世纪》上对这一点写得很清楚。
上帝把所有的动物都带到亚当面前,看他会怎么叫它们。亚当对‘每种生物的称呼,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名字。虽然第一个人类有足够的智慧命名,以他自己的语言,根据万物的天性,然而他在设想名字之时,便已运用了一种主权。因为现在大家都知道,人类为不同的概念安上各种名称,虽然只是概念,事物的迹象,却仍是一样的。因此“nomen”这个字是源自“nomos”,也就是“法律”。
听众们对这个博学的例证不敢提出异议。
威廉归结,因此,那显然赋予了世间万物的合法性。于是在城市和王国的事物上,便有神职的阶级制度存在,和圣言的保护与管理无关。但是,威廉又说,异教徒却没有相同的权威,可以为他们解释圣言(每个人都为异教徒难过)。然而我们是不是因此可以说异教徒没有制定法律的倾向,透过政府、国王、皇帝、或苏丹、哈利发等等的权威者来管理他们的事务呢?而且我们能否定有许多罗马皇帝——例如,图雷真——以智慧运用他们的尘世权力吗?是谁把这种立法及在政治团体中的自然能力,赋予异教徒及无神论者的呢?是不是他们的假神——那些并不必要存在的神抵呢?当然不是。那只可能是万人之主,以色列的上帝,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父,所给予的。上帝竟把评判政治事物的能力也赐给那些否定罗马教廷权威,并且不信仰基督教人民所敬仰之甜蜜、神圣事物的异教徒,正是他慈爱的证据啊!但是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明证,那就是世俗法规和尘世的司法制度,与教会及耶稣基督的法则毫无关联,并且经上帝制定,超越所有神职者的确认,甚至在我们神圣的宗教创立之前的事实。
他又咳了几声,但这回并不是只是他一个人。在场的许多人都在座位上不安地蠕动,并清着喉咙。我看见枢机主教用舌头舔舔嘴唇,又比了一下手势,虽然焦虑但颇有礼貌,催促威廉把重点说出。于是威廉便为他无可争论的说理提出结论——就所有的人而言,这结论可能不是很愉悦的。威廉说:他的推论可以说是由基督本身的例子所支持。基督到这世上来,并不是要来指挥下令的,而是屈从他在这世间所发现的情况,至少是就凯撒的法律而言。他不要使徒们下令和统驭,因此继任者也应该解除任何世俗或强制的权力才对。如果教皇、主教和神职者,不遵从君王的世俗及强制权力,君王的权威便受到挑战,于是,一项命令也会受到挑战,而这项命令,先前已证实过了,是上帝所命定的。确切地说,有些微妙的事例必须加以考虑,例如异教徒的异端论点惟有教会——真理的监护者——可以宣判,虽然只有世俗的武力可以行动。当教会辨明了某些异教徒,他就得向君王指出他们,由君王把这种情况通告人民。但君王对异教徒应该怎么办呢?以教会所指控的罪名谴责他吗?假如那个异教徒的行为伤害到团体,也就是说,为了宣扬异端,这个异教徒杀害或妨碍那些并不信仰异端的人,那么君王可以且必须谴责他。但这样一来那个君王的权力便终止了,因为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透过苦刑而被迫遵循福音的告诫,否则我们在下一个世界才被评判的自由意志行为又怎么说呢?教会可以也必须警告那个异教徒,他是在弃绝信仰者的团体,但它不能在世间评判他,并迫使他违反他的意志。假如基督要他的神职者拥有强制的权力,他会留下特定的训诫,犹如摩西十诫一般。他没有这么做,所以他并不希望如此。或者有人想建议他是希望的,只是缺乏时间和能力在三年的传教期间中说出来?但是他是不该希望的,因为如果他有那样的想法,那么教皇就可以强迫国王接受他的意愿,基督教信仰便不再是一种自由的法则,而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奴役了。
我又走向会堂去。我觉得,那忙碌的一群人,实在不像代表一个极大的危险。我又走到威廉身旁,简短地向他报告。他点点头,随即示意我别再说话。混乱的局面已经和缓了,双方的代表团员交换着和平之吻。阿尔波里主教赞美麦诺瑞特的信仰,杰罗姆称扬传教士的慈善,每个人都表明希望教会不会再发生内部的冲突。有些人赞扬一个团体的力量,另一些人称颂对方的节制,所有的人都祈求公平,协议慎重。我从未见过这么多人如此真心地关切道德的实践。
现在波吉托的伯特兰邀威廉解释帝国的神学家了。威廉勉强地站起身,他已意识到这次会议实在是徒然无益的,而且他急于离开,因为此刻对他而言那本神秘的书比会议的结果更要紧。可是他显然不能推避他的职务。
他开始发言,发出许多“呃”或“噢”的声音,可能比平常还多,而且多得有些不太合宜了,仿佛是说明他对自己将要说的话一点也不确定。一开始他说他十分了解在他之前那些发言者的观点,其他人所谓帝国神学家的“教义”,事实上只不过是不能形成文字的分散意见罢了。
他又说,上帝在创造它的子民之时,灌注了无比的慈爱,毫无区别地爱他们全体,回溯尚未提及神职者和国王的《创世纪》,认为上帝也把驾驭万物的权力赐给了亚当和他的子孙,只要他们服从神圣的法则。据此我们可以推论上帝也不反对对于世间的事物,人民当先立法,并遵行法律的概念。他说,“人民”一词,应该被界定为所有的市民,但由于市民中也包括孩童,以及白痴、残废者和妇女,或许“人民”合理的定义应该是较好的部分市民,虽然他自己也不敢断言究竟什么人才属于那一部分。
他清清喉咙,向他的听众道歉,说空气相当潮湿。接着说,人民表达意愿的方式,就是透过代表的集会。他觉得这样的集会被赋予解释、改变扩张法律的权力,是很明智的,因为如果法律单由一个人制定,他可能因无知或恶意而造成伤害。威廉又说他没有必要再向在场的人提及许多近年来的例证。我注意到对他前面的话感到迷惑的观众,只能同意他最后的几句话。他们显然都想到了不同的某个人,并认为他所想的人非常坏。
威廉继续说,那么,如果一个人制定出的法律可能很糟,许多人所制定的法律难道不会比较好吗?自然,他所说的是尘世的法律,关于民事的管理。上帝曾告诉亚当,不要吃善与恶的果实,那就是神的法则;但他又鼓励亚当为万物命名,并允许他的尘世臣民自由发挥。事实上,《创世纪》上对这一点写得很清楚。
上帝把所有的动物都带到亚当面前,看他会怎么叫它们。亚当对‘每种生物的称呼,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名字。虽然第一个人类有足够的智慧命名,以他自己的语言,根据万物的天性,然而他在设想名字之时,便已运用了一种主权。因为现在大家都知道,人类为不同的概念安上各种名称,虽然只是概念,事物的迹象,却仍是一样的。因此“nomen”这个字是源自“nomos”,也就是“法律”。
听众们对这个博学的例证不敢提出异议。
威廉归结,因此,那显然赋予了世间万物的合法性。于是在城市和王国的事物上,便有神职的阶级制度存在,和圣言的保护与管理无关。但是,威廉又说,异教徒却没有相同的权威,可以为他们解释圣言(每个人都为异教徒难过)。然而我们是不是因此可以说异教徒没有制定法律的倾向,透过政府、国王、皇帝、或苏丹、哈利发等等的权威者来管理他们的事务呢?而且我们能否定有许多罗马皇帝——例如,图雷真——以智慧运用他们的尘世权力吗?是谁把这种立法及在政治团体中的自然能力,赋予异教徒及无神论者的呢?是不是他们的假神——那些并不必要存在的神抵呢?当然不是。那只可能是万人之主,以色列的上帝,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父,所给予的。上帝竟把评判政治事物的能力也赐给那些否定罗马教廷权威,并且不信仰基督教人民所敬仰之甜蜜、神圣事物的异教徒,正是他慈爱的证据啊!但是还有比这个更好的明证,那就是世俗法规和尘世的司法制度,与教会及耶稣基督的法则毫无关联,并且经上帝制定,超越所有神职者的确认,甚至在我们神圣的宗教创立之前的事实。
他又咳了几声,但这回并不是只是他一个人。在场的许多人都在座位上不安地蠕动,并清着喉咙。我看见枢机主教用舌头舔舔嘴唇,又比了一下手势,虽然焦虑但颇有礼貌,催促威廉把重点说出。于是威廉便为他无可争论的说理提出结论——就所有的人而言,这结论可能不是很愉悦的。威廉说:他的推论可以说是由基督本身的例子所支持。基督到这世上来,并不是要来指挥下令的,而是屈从他在这世间所发现的情况,至少是就凯撒的法律而言。他不要使徒们下令和统驭,因此继任者也应该解除任何世俗或强制的权力才对。如果教皇、主教和神职者,不遵从君王的世俗及强制权力,君王的权威便受到挑战,于是,一项命令也会受到挑战,而这项命令,先前已证实过了,是上帝所命定的。确切地说,有些微妙的事例必须加以考虑,例如异教徒的异端论点惟有教会——真理的监护者——可以宣判,虽然只有世俗的武力可以行动。当教会辨明了某些异教徒,他就得向君王指出他们,由君王把这种情况通告人民。但君王对异教徒应该怎么办呢?以教会所指控的罪名谴责他吗?假如那个异教徒的行为伤害到团体,也就是说,为了宣扬异端,这个异教徒杀害或妨碍那些并不信仰异端的人,那么君王可以且必须谴责他。但这样一来那个君王的权力便终止了,因为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透过苦刑而被迫遵循福音的告诫,否则我们在下一个世界才被评判的自由意志行为又怎么说呢?教会可以也必须警告那个异教徒,他是在弃绝信仰者的团体,但它不能在世间评判他,并迫使他违反他的意志。假如基督要他的神职者拥有强制的权力,他会留下特定的训诫,犹如摩西十诫一般。他没有这么做,所以他并不希望如此。或者有人想建议他是希望的,只是缺乏时间和能力在三年的传教期间中说出来?但是他是不该希望的,因为如果他有那样的想法,那么教皇就可以强迫国王接受他的意愿,基督教信仰便不再是一种自由的法则,而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奴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