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4章
她状似关心地凑上来,言语神态都那般温柔,可要是真的关心堂妹,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来?也只有原主那个没人教导的小傻子会相信这个三姐对自己是真心的了。
玲珑丝毫不为所动:“天生皮肤娇嫩,肤白胜雪,因此格外容易过敏,不像三姐皮糙肉厚,从小到大一帆风顺。”
三公主:……
玲珑伸出手,抓住三公主的手腕扯她过来,另一只手在她脖颈间,当众搓揉!三公主尖叫一声,只觉痛得厉害,下一秒被玲珑丢开,只见她单手托腮,“哎呀,三姐,你的脖子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痕迹啊?”
一模一样的话又还了回来。
三公主气恼不已,又强自忍耐,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拂袖而起:“什么破宴会,一群丑八怪在这里寻欢作乐附庸风雅互相捧臭脚,真是闻着这里的气味就让我恶心!下次这种东西别再叫我来!”
说完,她已目不旁视走下主位,径直往大厅出口而去,全程傲慢尊贵,连皇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
什么齐家郎君,她连看一眼都懒,毛都没长齐的蠢货,也配得她青睐?
三公主举办的宴席向来为年轻一辈所追捧,叫她这样嫌弃,登时气得三公主手都抖了,偏偏玲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剩下的人还想继续把气氛炒起来,又该怎么做?那,那不正是捧公主的臭脚吗?
先太子已逝世,今上登基后,为了表明自己对先太子的追悼与敬意,追封先太子为贤王,并将先太子府的匾额换成了贤王府,玲珑满了十岁之后便住在这里。
她回府的第一件事,是把今日跟随她去公主府的下人全都打死。
一个不留。
堂堂郡主,还是皇帝“疼爱”超过自己儿女的郡主,别人要算计她,肯定不会来硬的,那么为何郡主身陷险境,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劝都不会劝吗?原主那好脾气,你只要说的话有道理她都是会听的,决不会跟那么丑的脏东西共赴巫山——就是真想要,这白嫩俊秀的少年还不好找?却瞧上个中年油腻猥琐男?
三公主根本就是为了恶心她,才故意选了那么个货色!
此仇不报誓不为龙!
玲珑不打算换了这具皮囊,她不觉得这身子脏,她还非要用先太子之女的身份兴风作浪,不是说她骄奢淫逸,不学无术?这罪名都给了,不去做多可惜?
名声这种东西,从来都得自己争取,别人可不会给你。
丫鬟婆子惨叫求饶,玲珑翘着二郎腿坐在院子里,右手撑在腿上扶着额,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直到这些人被打成烂泥,她才问:“往日,我是不是对你们太好了?”
被迫围观行刑的下人侍卫顿时跪了满地,可玲珑并不满意,她抬起头看向碧蓝的天空,轻轻叹息:“我这人脾气真是顶好的,可奴才这种东西,如果没有价值,不能忠心,实在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你们说呢?”
父王死啦,母妃兄长都死啦,这太子府的老人一个不剩,全是皇帝的人,可怜的小郡主,竟从此孤家寡人,世间再无真心对她之人。她只好抓着那一点虚假的爱意与温暖不放,直到步入深渊。
就这么想要赶尽杀绝吗?就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都容不下吗?她尊敬你,爱戴你,信任你,你就是这样对她的吗?
她从出生起,连她的父王都没见过,她把你当做父亲一样敬仰深爱,你就一定要毁掉她的一生吗?
你可曾对她有过片刻真心疼爱?
玲珑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她唇舌中还能回味小郡主灵魂的那种苦涩味道,虽然她并不饿,可也不代表多么苦的食物都愿意吞噬。
“李公公。”
李公公连忙过来请安:“郡主,奴才在。”
玲珑仍旧闭着眼:“你是从我几岁起,就开始照顾我的?”
“回郡主的话,从郡主五岁,奴才便跟在郡主身边照顾郡主了。”
“在你心里,我重要吗?”
“郡主是奴才的主子,自然比奴才的命还要重要。”
“那为什么……你要把我的事,事无巨细地写在纸条上,递给宫里那位呢?”
李公公大惊失色,他跪下磕头:“郡主恕罪!郡主恕罪!奴才冤枉啊!奴才从来没有——”
玲珑抬起手制止他再说下去:“我不爱听假话,没有人能骗过我的眼睛与耳朵。”
她缓缓睁开眼:“我对你很失望,李公公,你辜负了我的信任,你不配活在这世上。”
李公公吓得腿都软了,甭管小郡主在皇上那算什么,她终究是主子,皇上还没打算弄死她,那她就永远是主子!是能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主子!
玲珑缓缓伸出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冰冷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李公公疑心自己看到了金色的竖瞳!
下一秒,咔嚓一声,他的头已经在脖子上转了好几圈,整个人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玲珑打了个响指,一个一模一样的李公公顿时出现在她身边,她叹了口气,没办法,这些人都太没用了,只好让她的傀儡来伺候她。
傀儡虽然没有灵魂,却永远不会背叛,且永远忠心耿耿。
她轻而易举扭断了一个人的脖子,院内的下人侍卫都瑟瑟发抖不敢多言,玲珑道:“我不管你们是谁的人,从今日起,就都是我的人,否则,便是这样的下场。”
玲珑丝毫不为所动:“天生皮肤娇嫩,肤白胜雪,因此格外容易过敏,不像三姐皮糙肉厚,从小到大一帆风顺。”
三公主:……
玲珑伸出手,抓住三公主的手腕扯她过来,另一只手在她脖颈间,当众搓揉!三公主尖叫一声,只觉痛得厉害,下一秒被玲珑丢开,只见她单手托腮,“哎呀,三姐,你的脖子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痕迹啊?”
一模一样的话又还了回来。
三公主气恼不已,又强自忍耐,还想再说点什么,玲珑已经拂袖而起:“什么破宴会,一群丑八怪在这里寻欢作乐附庸风雅互相捧臭脚,真是闻着这里的气味就让我恶心!下次这种东西别再叫我来!”
说完,她已目不旁视走下主位,径直往大厅出口而去,全程傲慢尊贵,连皇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
什么齐家郎君,她连看一眼都懒,毛都没长齐的蠢货,也配得她青睐?
三公主举办的宴席向来为年轻一辈所追捧,叫她这样嫌弃,登时气得三公主手都抖了,偏偏玲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剩下的人还想继续把气氛炒起来,又该怎么做?那,那不正是捧公主的臭脚吗?
先太子已逝世,今上登基后,为了表明自己对先太子的追悼与敬意,追封先太子为贤王,并将先太子府的匾额换成了贤王府,玲珑满了十岁之后便住在这里。
她回府的第一件事,是把今日跟随她去公主府的下人全都打死。
一个不留。
堂堂郡主,还是皇帝“疼爱”超过自己儿女的郡主,别人要算计她,肯定不会来硬的,那么为何郡主身陷险境,身边一个下人都没有?劝都不会劝吗?原主那好脾气,你只要说的话有道理她都是会听的,决不会跟那么丑的脏东西共赴巫山——就是真想要,这白嫩俊秀的少年还不好找?却瞧上个中年油腻猥琐男?
三公主根本就是为了恶心她,才故意选了那么个货色!
此仇不报誓不为龙!
玲珑不打算换了这具皮囊,她不觉得这身子脏,她还非要用先太子之女的身份兴风作浪,不是说她骄奢淫逸,不学无术?这罪名都给了,不去做多可惜?
名声这种东西,从来都得自己争取,别人可不会给你。
丫鬟婆子惨叫求饶,玲珑翘着二郎腿坐在院子里,右手撑在腿上扶着额,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直到这些人被打成烂泥,她才问:“往日,我是不是对你们太好了?”
被迫围观行刑的下人侍卫顿时跪了满地,可玲珑并不满意,她抬起头看向碧蓝的天空,轻轻叹息:“我这人脾气真是顶好的,可奴才这种东西,如果没有价值,不能忠心,实在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你们说呢?”
父王死啦,母妃兄长都死啦,这太子府的老人一个不剩,全是皇帝的人,可怜的小郡主,竟从此孤家寡人,世间再无真心对她之人。她只好抓着那一点虚假的爱意与温暖不放,直到步入深渊。
就这么想要赶尽杀绝吗?就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都容不下吗?她尊敬你,爱戴你,信任你,你就是这样对她的吗?
她从出生起,连她的父王都没见过,她把你当做父亲一样敬仰深爱,你就一定要毁掉她的一生吗?
你可曾对她有过片刻真心疼爱?
玲珑闭上眼睛没有再说话,她唇舌中还能回味小郡主灵魂的那种苦涩味道,虽然她并不饿,可也不代表多么苦的食物都愿意吞噬。
“李公公。”
李公公连忙过来请安:“郡主,奴才在。”
玲珑仍旧闭着眼:“你是从我几岁起,就开始照顾我的?”
“回郡主的话,从郡主五岁,奴才便跟在郡主身边照顾郡主了。”
“在你心里,我重要吗?”
“郡主是奴才的主子,自然比奴才的命还要重要。”
“那为什么……你要把我的事,事无巨细地写在纸条上,递给宫里那位呢?”
李公公大惊失色,他跪下磕头:“郡主恕罪!郡主恕罪!奴才冤枉啊!奴才从来没有——”
玲珑抬起手制止他再说下去:“我不爱听假话,没有人能骗过我的眼睛与耳朵。”
她缓缓睁开眼:“我对你很失望,李公公,你辜负了我的信任,你不配活在这世上。”
李公公吓得腿都软了,甭管小郡主在皇上那算什么,她终究是主子,皇上还没打算弄死她,那她就永远是主子!是能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主子!
玲珑缓缓伸出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冰冷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李公公疑心自己看到了金色的竖瞳!
下一秒,咔嚓一声,他的头已经在脖子上转了好几圈,整个人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玲珑打了个响指,一个一模一样的李公公顿时出现在她身边,她叹了口气,没办法,这些人都太没用了,只好让她的傀儡来伺候她。
傀儡虽然没有灵魂,却永远不会背叛,且永远忠心耿耿。
她轻而易举扭断了一个人的脖子,院内的下人侍卫都瑟瑟发抖不敢多言,玲珑道:“我不管你们是谁的人,从今日起,就都是我的人,否则,便是这样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