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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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迭戈推开椅子站起来。“她当然要名满帝国,她还要赢下比武大会,用她的霍克双刀。”说完迭戈也不告辞,一甩披风,头也不回地走了。卡里乌斯捧着他发福的肚皮,笑声沙哑。“这只老鸟,年纪越大,脾气越臭。他以前不是这样的,目中无人!比武大会的冠军,哪是说拿就拿的。你那个黄毛鸟儿小朋友呀,迟早要被他逼疯。”

  “艾莉西娅……她会赢的。”

  “哦?凭什么这么认为,就冲你们的私交?这可不像你呀。我欣赏的是你的冷静和理智。”

  “将军谬赞。然而忠诚,其实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热忱。”

  “嚯!”卡里乌斯摆出个毫无温度的夸张笑容,堆在椅子里的上半身随之一颠。克莉斯垂下眼,做出恭敬的样子,心中想要看到艾莉西娅获胜的愿望,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过。什么出身,资历,经验和门槛,统统下冥河去吧!如果不能亲手改变这一切,剑还有什么意义?!

  第53章 比武大会(一)

  伊莎贝拉从未参加过这样的盛会。日子仿佛爆炸了一般, 络绎不绝的帝国贵族,绕口的名姓, 这位骑士,那位伯爵,一天接着一天的晚宴,暴露的帝国服饰,安妮皱成一团的小脸,所有的一切都把她弄得头晕脑胀。伊莎贝拉觉得自己也快爆炸了。夏宫里到处都是人,忙碌的侍者,外地觐见的权贵,他们的随从和骑士, 各色人物汇聚成一条眼花缭乱的乱流。每天都能见到新家徽, 周围全是陌生面孔。

  洛德赛街道上的人潮更是吓人,她跟绯娜去过一次断臂街, 感觉误入了羊圈。从马背上望下去, 视线所及都是人头。挑着货物,大声吆喝的小贩;背着箭壶, 腰配长剑的佣兵;手脚灵活,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的本地小孩;还有背着大包小包的旅人, 所有人都挤在同一条石板路上。明明已经挤成这样, 马车还非要往里钻,被堵在街道中央动弹不得, 车夫站起来,大声咒骂。一旁驮着两筐苹果的毛驴先不高兴了,扯着嗓门“昂昂”大叫。难怪地上铺的大方石板被压坏好多处,新伤叠着旧痕。

  断臂街虽然拥挤,却没几个穿着华丽披风, 佩戴花俏武器的贵族。街上最不好惹的是巡逻的卫兵,人潮为他们自动分开,每个人都把脸转过去,假装看不见他们。对伊莎贝拉来说,他们的黑钢甲制式太熟悉了。

  “大家都来参加为迎接你举办的比武大会,警备队人手不够,皇帝让特别尉队也来帮忙。这条街,是第九尉队的防区。”绯娜跨坐在战马上为她解释。她披了一件炭火色的斗篷,拉起兜帽盖住脸。

  挤得满头大汗的平民们似乎没注意到公主驾临,只是本能地避开两人骑乘的战马。这也难怪,她听夏宫的侍女派翠珊说,那些做南洋生意发了大财,却没有爵位的有钱人,提前半个月租下南港临街的房屋,只为了一睹公主芳容。再看断臂街上逃生后的人,能有几个识得他们的公主殿下?街道两旁楼宇鳞次栉比,一栋几乎靠在另一栋肩膀上,裸露的木板不知经过了多少年月,被临街摊位的烟火熏得发黑。旅店的窗帘是两块瞧不出原本颜色的破布,烂了好几个大洞,一个近乎光头的女人掀开破窗帘,探出身子向下张望,她裸身穿着棉布背心,身上都是汗水,灰背心贴在皮肤上。这些人会认识公主才奇怪吧。“对我们佣兵来说,贵族老爷们都一样”。托马——在蜜泉丢了一条胳膊的老佣兵——也这样说过。

  不知在他们眼中,我是什么样子。一定不是高贵威严,但只要不是滑稽可笑就好。

  小号高亢的旋律让伊莎贝拉收起回忆,她提起裙摆,跟在绯娜后面走下金碧辉煌的马车。阳光灼热,伊莎贝拉眯起眼睛,有些后悔穿了一整套奥维利亚华服。层叠的高衣领贴在她的脖子上,被汗水浸润,又痒又湿,偏偏今天她还得小心维持公主礼仪,没法伸手去挠。

  今天是比武大会决赛的开幕式,一周以来她从各种渠道了解到,这次比武大会是一次全国性——全帝国的——盛会,名义上是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如果她是个傻瓜,说不准真会相信。威尔普斯兄妹太懂得经营气势和威仪这类东西了,伊莎贝拉踩上松软的金边红地毯,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周围浩大的声势还是教她吃了一惊。

  大竞技场建在洛德赛西北郊,这栋圆形的象牙色建筑自平坦的伟河平原上拔地而起,将地平线附近的二层楼房衬托得仿如虫豸。它直径足有两百米,高六十余米,分为五层,围墙被打造成帝国特有的圆柱拱门样式。姿态各异,雕刻栩栩如生的十二神站在拱门内,每一尊都有近十米高。御用拱门两侧的分别是身穿及地长裙,怀抱圆月的苏伊斯;以及腰系宝剑,手执长枪的战神威尔。笔直的长地毯从双神中间的幽暗甬道内伸出,一直铺到停放皇家马车的白石广场上。它不仅仅是染成红色而已,上面铺满了鲜红的蔷薇花瓣,清香扑鼻。手执长枪,昂首伫立在红毯两边的,是皇帝的近卫军,金狮军团。

  据说他们的铠甲上镀的是真金,洛德赛五月的艳阳一照,满眼金光灿烂,伊莎贝拉甚至看不清他们盔甲上的雕饰。跟随皇家车队的乐师们还在卖力演奏,相距数百米,大竞技场里沸腾的人浪已将慷慨激昂的帝国乐曲牢牢压住。一大群白鸽扑腾着翅膀从头顶上飞过,绯娜说过,她的皇帝哥哥喜欢放白鸽,以此张扬帝国的繁荣与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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