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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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尝味(五)

  来到埋笔之境前,顾语十分懒惰。

  能不亲自动手的绝不动手,必须亲自动手的就想尽办法省更多的力气,吃饭靠外卖,逛街靠网购,生活靠机器,形容的正是那时的顾语。

  即使被知晓她生活状况的人吐槽“你也太懒了吧”,她也不以为耻,还会充满疑惑地向吐槽她的人发问:“勤快给谁看呢?”

  在顾语看来,一个人在家时,能解决生活的基本需要即可。

  反正没有人能看见她今天穿的是名牌还是地摊货,也没有人在意她今天吃的是大餐还是方便面,那又何必精心打扮?那又何必用心做饭?

  可对于顾语这样的上班族而言,学会打扮自己又是不可避免的,哪怕她工作时周围大多都是穿着格子衬衫,比她在家更不修边幅的直男程序员们也不例外,毕竟从她住的地方赶到公司,还需要搭乘一段地铁。

  但做饭却并非上班族的必备技能,与之相反,越是对工作充满热情的人,恰恰越不在意吃饭的事。工作狂忙碌起来,甚至连泡碗三分钟的方便面,都嫌浪费时间。

  顾语辞职前在的那个岗位,虽没辛苦到长期昼夜颠倒的程度,却也经常加班到凌晨。

  加班的日子,她不是忙起来忘了吃饭,就是在忙完后又去夜市加顿餐,饮食可谓极其不规律,极其不健康。

  顾语工作时保证对得起老板给她开的工资,但她却并不是一个宁愿燃烧生命也要死守岗位的人。

  身体感到不适,她会请病假去医院检查;劳累想要放松,她会请年假外出旅游——心有念想,因而格外惜命。

  一面糟蹋着身体,一面珍惜着身体。

  如此矛盾的生活方式,皆由顾语自己撒下的最不该撒的谎而造就——她并非想要一个人生活,却逼迫自己坚持一个人生活。

  万幸,事态有了转机。

  懒惰不等于愚钝,一个是不愿,而另一个是不会。

  顾语是前者,而非后者。

  顾语学习化妆打扮,是不想让自己外出时太过影响市容。

  但顾语此时想要学习烧饭做菜,却仅仅是为了,能够给商鹤言烧上一桌子好菜,不管是给商鹤言本人,还是给商鹤言的化身。

  给自己做饭和给喜欢的人做饭意义是全然不同的。

  给自己做饭,大多只关注自己能不能吃饱,而不关注吃的是什么,好不好吃;给喜欢的人做饭,却不仅要关注能不能吃饱,还要关注吃什么营养,怎么做美味。

  诚然,顾语凭感觉尝试着去做的那盘蛋炒饭称不上营养,更算不上美味。

  但顾语在给那盘蛋炒饭装盘时,却收获了她迄今为止未曾体验过的成就感。

  顾语想把自己亲手做的第一份料理给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品尝,可惜的是,她的心意,暂时还不能成功传递给那个人。

  ——真不该对你抱任何期望,劳烦你自己回屋尝尝那盘蛋炒饭究竟有多难吃。别再让我当你糟糕厨艺的小白鼠了!

  圆润可爱的少女字体,书写的内容却字字扎心。

  顾语看了眼刚被她放到桌上的烹饪书,又看了眼手中字条的内容,不禁发出一声长叹。

  “唉…我是不是不该买这本书啊……”

  恢复得快是顾语的一大优点。

  靠在餐椅上沮丧了五分钟后,她又满血复活,带着烹饪书和勺子回了自己房间。

  “第一次做饭味道不好也正常嘛…至少外观还凑合呀,哪有她说的那么夸张……”

  顾语坐在折叠床上,一边吞咽着被风吹凉更难咀嚼的蛋炒饭,一边不满地抱怨。

  “我一定要好好磨练厨艺…你不肯当我的小白鼠就算了,我自己来当!”

  顾语吞咽完了整盘蛋炒饭,握拳抒发起自己的雄心壮志。

  “……可真的好咸。”

  终究没骗过自己,顾语耷拉着脑袋端起空盘和空勺,步履沉重地向饮水机走去。

  *

  “你中午没吃饭吗?像个饿鬼一样。”闻千饮看着坐他对面不顾形象大快朵颐的甘萦心,诧异地询问,“还是说你被你前室友打通了味觉?”

  闻千饮眼里的甘萦心,向来不重口腹之欲,仿佛吃什么都无法刺激到她的味蕾,即使嚼着大家都赞不绝口的一盘菜,她也只会轻描淡写地评一个‘还行’,哪曾像现在这样狂喝猛吃的?

  “看不出来我脸上都是些皮外伤吗?”甘萦心仰了仰头,“就她那三脚猫功夫…力度还不够给我挠痒。”

  “你啊,好的不学,尽学一些打架的招式,”闻千饮叹道,“真是白瞎了你这张惹人怜爱的萝莉脸。”

  “呕……”甘萦心作势要呕,“难得的好胃口都被你给毁了。”

  她最讨厌别人说她长得像萝莉了,谁家的萝莉十八岁啊?

  “少赖我身上,你都把东西吃光了还毁什么毁?我还没怪你抢了我的炸鸡翅呢。”

  他在这家快餐店,从头到尾只喝了一杯饮料,其他的东西都被她给抢了,也足够可怜了吧。

  “说我白瞎脸,你不也是?”填饱肚子的甘萦心用纸巾优雅地擦了擦自己嘴巴,“身高一米八,长相似金刚,却这么小肚鸡肠,要让暗恋你的那些女生知道,一定会大呼失望。”

  “等等等等,”闻千饮的脸皱在了一起,“身高一米八我认了,长相似金刚是什么鬼?金刚能有我这么阳光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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