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又把电灯打开,收拾必须利索些。
我警惕地环视一下四周。我衬衫上黏糊糊地沾满了他的血。房里有个西服橱。
我小心地打开橱门,取出一件新衬衫穿上。然后一股脑儿把沾上血的东西都包在报纸里。我决定制造一个强盗抢劫的现场,先把保险柜打开,装成曾在里面翻找过东西的样子。我从西服橱里取出藤崎的手套戴在手上,然后弄乱保险柜里的东西,把文件之类甩在柜子边。
我还用手帕把所有的指纹擦掉,凡是沾血的东西统统带了回来。
当我打算离开房间的时候,电话铃响了,那金属的响声针一般地扎在我的心上,我没命地奔出房间……
也许只有弓子晓得凶手是我。翌日,我收到她一封信。白便条的正中只写了一行字:“再见了!”
又过一天,我得知弓子已经自杀。
她连一份遗书也没留下。但是,对我来说,这已经够了。“再见了!”——她想说的一切都寓意其中了。
弓子,正如她曾对我说过的,化为一只飞鸟,消逝在我不能问津的茫茫太空。
我最大的苦痛,是让别人被当作凶手,承受了处决;而我无勇气来坦白自己的罪行。
我憎恨自己的卑怯。我身上的这种卑怯、无耻,从何而来?我……
手记在此以后,尽写些看来是每天记事时即兴想到的哲理性的感叹和自嘲的语言。
这些就不重要了。只是城川刚一读完整本手记后,黯然失神地喃喃低语;低语中,如下的话却有必要记录下来:
“……错判,……用法律杀人,……谁来裁判我呢?……”
第七节
第二天起,城川刚一称病不再在法庭露面。
他躲在书房里,谁也不见。人们自然地把这和道夫的死联系起来,意外地感到一贯冷冰冰的城川刚一竟然有如此深厚的舐犊之情,甚至对他产生了好感。城川夫人也是这样深信不疑。
一天,城川刚一破例走出了书房,对夫人说:
“我想立即见一见大池博士。按理我该去拜访他,可身体有点不舒服,想请他枉驾来这里。打电话太失礼了,还是你到博士府上去一下,然后和他一起来,……”,
虽说以前从未有过这种事,但夫人还是叫车去了博士家。在家的大池博士听了城川夫人的话,尽管感到有些蹊跷,还是马上坐上了候在门外的汽车。
“城川多半由于儿子的不幸而一蹶不振,他不是那种意志软弱的人。可是,……太太,你也该劝劝他振作起来。”
“说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近来总避免跟我讲话,……”
“是啊,这可不行啊I今天得喝上几盅,让我来把他的愁云一扫而光。……”
可是,数十分钟后,夫人和大池博士却发现城川刚一吊死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
看来是深思熟虑的自杀。而且看上去感到有点异样,原来城川刚一的身上穿着法衣。
神圣威严的法衣和戴在头上的法冠,越发增添了尸体的可怕。
“已经不行了,……太迟了,……”
大池博士熟练地摸了摸尸体的几处地方,后退了一步。他凭着多年的经验,晓得已经没救了。
“你瞧,这是……”
夫人用颤抖的手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厚厚的封套递给博士。封套面上写着粗大的字迹:“大池忠郎博土敬启”。
博士急忙开封。
夫人这时精神恍惚地凭靠在椅子上,茫然失神的目光落到丈夫的尸体上。
这是一封遗书。但是,它同往常被称为遗书的东西却大相径庭。在这封遗书里城川刚一详细叙述了有关铃木正三错案的始末,根据道夫的手记,明白了亲生儿子犯罪杀人的事实,说明了除自己裁决自己外已别无他途。他还在末尾说:“祈公诸天下,以下官之昧闇示百姓!”
除此之外,城川刚一还在遗书后附上了判决书,记述了自己的渎职行为和应该自尽的理由。
城川刚一自己判处了自己死刑!
穿上法衣大概是表示法官城川刚一伏法!
下面,全文揭载城川刚一自己拟写的判决书。原文使用昭和初年法律呈文的日汉混用文字,今略事加工,以便阅读。
判决
XX地方法院法官城川刚一
明治X年X月X日生
对上述“铃木正三杀人案件”的错判,作以下判决。
主文
判被告城川刚一死刑。
理由
被告城川刚一在任XX地方法院法官期间,审理涉及铃木正三的杀人案件。
此案的特点是嫌疑犯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检察官提供一切情况和证据后,由主持公审的法官判定。固然,检察当局确认该犯有罪,但被告城川刚一法官仍应审慎讯查。
铃木于公审时,申诉自己无罪,并坚信真正的罪犯终会暴露。判定此案确实相当困难,然城川刚一法官却依据不可靠的心证,采纳了检察当局所提供的情况和证据,宣判铃木死刑。谨案,城川刚一法官所用的方法,在手续方面,无可非难。可是,宣判铃木死刑却有问题。
“疑而不决”,这是一句古训。为了顾及被告利益而暂且置疑,是一条诉讼原则。它是体现了“宁可放走罪犯百名,也不冤屈一个好人”的这种现代法制精神,也就是说先辈的格言就预见了“错判难避”。
如城川道夫手记所述,本案另有真正的罪犯。而铃木之刑业已执行。城川刚一法官的宣判,把一个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那善良的冤魂,千呼万唤,难以招回。
如若城川刚一法官不是选择死刑,而是判以有期徒刑,就算是错判,毕竟可以救得一条生命。诚然,城川刚一法官的裁决是有法可循的,但也决不能超然法外!死者无法再进行控诉,法律又不追诉城川刚一法官。这不是要让流逝的时光把此案悄悄地埋葬吗?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叫冤魂安息呢?因此,城川刚一法官不待降法,不得不对自己实行裁决。
据以上“主文”所述,对被告城川刚一宣判死刑。但,坚信日本国的死刑制度,自此以后将被废除;被告城川刚一的死刑,应作最后一案,列入我国的死刑记录。
昭和X年X月X日
XX地方法院第一部
主审法官城川刚一
读罢长长的遗书,大池博士方才注意到身旁椅子上放声恸哭的城川夫人。
“太太,真是太不幸了。看来不必请医生了,就请验尸的检查一下吧,……”
夫人听到后,无力地站起身,说:
“先生,我丈夫为什么自杀?他给先生写了些什么?”
大池博士慌慌张张地把遗书塞进口袋。
“没什么,你还是不看的好。城川先生写的,连我也弄不清。简直是一派疯话。”
“啊?那么,我丈夫……”
“一点不错。”很遗憾,文字支离破碎,不是正常人的话,……”
“可他直到我出门还……”
“常有这种事。城川先生是猝发性精神异常。太太,城川先生疯啦!”
大池博士眉头纹丝不动,面部毫无表情。
他说完,以锐利的目光盯视着身穿法衣,悬挂在那儿的城川刚一。
我警惕地环视一下四周。我衬衫上黏糊糊地沾满了他的血。房里有个西服橱。
我小心地打开橱门,取出一件新衬衫穿上。然后一股脑儿把沾上血的东西都包在报纸里。我决定制造一个强盗抢劫的现场,先把保险柜打开,装成曾在里面翻找过东西的样子。我从西服橱里取出藤崎的手套戴在手上,然后弄乱保险柜里的东西,把文件之类甩在柜子边。
我还用手帕把所有的指纹擦掉,凡是沾血的东西统统带了回来。
当我打算离开房间的时候,电话铃响了,那金属的响声针一般地扎在我的心上,我没命地奔出房间……
也许只有弓子晓得凶手是我。翌日,我收到她一封信。白便条的正中只写了一行字:“再见了!”
又过一天,我得知弓子已经自杀。
她连一份遗书也没留下。但是,对我来说,这已经够了。“再见了!”——她想说的一切都寓意其中了。
弓子,正如她曾对我说过的,化为一只飞鸟,消逝在我不能问津的茫茫太空。
我最大的苦痛,是让别人被当作凶手,承受了处决;而我无勇气来坦白自己的罪行。
我憎恨自己的卑怯。我身上的这种卑怯、无耻,从何而来?我……
手记在此以后,尽写些看来是每天记事时即兴想到的哲理性的感叹和自嘲的语言。
这些就不重要了。只是城川刚一读完整本手记后,黯然失神地喃喃低语;低语中,如下的话却有必要记录下来:
“……错判,……用法律杀人,……谁来裁判我呢?……”
第七节
第二天起,城川刚一称病不再在法庭露面。
他躲在书房里,谁也不见。人们自然地把这和道夫的死联系起来,意外地感到一贯冷冰冰的城川刚一竟然有如此深厚的舐犊之情,甚至对他产生了好感。城川夫人也是这样深信不疑。
一天,城川刚一破例走出了书房,对夫人说:
“我想立即见一见大池博士。按理我该去拜访他,可身体有点不舒服,想请他枉驾来这里。打电话太失礼了,还是你到博士府上去一下,然后和他一起来,……”,
虽说以前从未有过这种事,但夫人还是叫车去了博士家。在家的大池博士听了城川夫人的话,尽管感到有些蹊跷,还是马上坐上了候在门外的汽车。
“城川多半由于儿子的不幸而一蹶不振,他不是那种意志软弱的人。可是,……太太,你也该劝劝他振作起来。”
“说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近来总避免跟我讲话,……”
“是啊,这可不行啊I今天得喝上几盅,让我来把他的愁云一扫而光。……”
可是,数十分钟后,夫人和大池博士却发现城川刚一吊死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
看来是深思熟虑的自杀。而且看上去感到有点异样,原来城川刚一的身上穿着法衣。
神圣威严的法衣和戴在头上的法冠,越发增添了尸体的可怕。
“已经不行了,……太迟了,……”
大池博士熟练地摸了摸尸体的几处地方,后退了一步。他凭着多年的经验,晓得已经没救了。
“你瞧,这是……”
夫人用颤抖的手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厚厚的封套递给博士。封套面上写着粗大的字迹:“大池忠郎博土敬启”。
博士急忙开封。
夫人这时精神恍惚地凭靠在椅子上,茫然失神的目光落到丈夫的尸体上。
这是一封遗书。但是,它同往常被称为遗书的东西却大相径庭。在这封遗书里城川刚一详细叙述了有关铃木正三错案的始末,根据道夫的手记,明白了亲生儿子犯罪杀人的事实,说明了除自己裁决自己外已别无他途。他还在末尾说:“祈公诸天下,以下官之昧闇示百姓!”
除此之外,城川刚一还在遗书后附上了判决书,记述了自己的渎职行为和应该自尽的理由。
城川刚一自己判处了自己死刑!
穿上法衣大概是表示法官城川刚一伏法!
下面,全文揭载城川刚一自己拟写的判决书。原文使用昭和初年法律呈文的日汉混用文字,今略事加工,以便阅读。
判决
XX地方法院法官城川刚一
明治X年X月X日生
对上述“铃木正三杀人案件”的错判,作以下判决。
主文
判被告城川刚一死刑。
理由
被告城川刚一在任XX地方法院法官期间,审理涉及铃木正三的杀人案件。
此案的特点是嫌疑犯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检察官提供一切情况和证据后,由主持公审的法官判定。固然,检察当局确认该犯有罪,但被告城川刚一法官仍应审慎讯查。
铃木于公审时,申诉自己无罪,并坚信真正的罪犯终会暴露。判定此案确实相当困难,然城川刚一法官却依据不可靠的心证,采纳了检察当局所提供的情况和证据,宣判铃木死刑。谨案,城川刚一法官所用的方法,在手续方面,无可非难。可是,宣判铃木死刑却有问题。
“疑而不决”,这是一句古训。为了顾及被告利益而暂且置疑,是一条诉讼原则。它是体现了“宁可放走罪犯百名,也不冤屈一个好人”的这种现代法制精神,也就是说先辈的格言就预见了“错判难避”。
如城川道夫手记所述,本案另有真正的罪犯。而铃木之刑业已执行。城川刚一法官的宣判,把一个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那善良的冤魂,千呼万唤,难以招回。
如若城川刚一法官不是选择死刑,而是判以有期徒刑,就算是错判,毕竟可以救得一条生命。诚然,城川刚一法官的裁决是有法可循的,但也决不能超然法外!死者无法再进行控诉,法律又不追诉城川刚一法官。这不是要让流逝的时光把此案悄悄地埋葬吗?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叫冤魂安息呢?因此,城川刚一法官不待降法,不得不对自己实行裁决。
据以上“主文”所述,对被告城川刚一宣判死刑。但,坚信日本国的死刑制度,自此以后将被废除;被告城川刚一的死刑,应作最后一案,列入我国的死刑记录。
昭和X年X月X日
XX地方法院第一部
主审法官城川刚一
读罢长长的遗书,大池博士方才注意到身旁椅子上放声恸哭的城川夫人。
“太太,真是太不幸了。看来不必请医生了,就请验尸的检查一下吧,……”
夫人听到后,无力地站起身,说:
“先生,我丈夫为什么自杀?他给先生写了些什么?”
大池博士慌慌张张地把遗书塞进口袋。
“没什么,你还是不看的好。城川先生写的,连我也弄不清。简直是一派疯话。”
“啊?那么,我丈夫……”
“一点不错。”很遗憾,文字支离破碎,不是正常人的话,……”
“可他直到我出门还……”
“常有这种事。城川先生是猝发性精神异常。太太,城川先生疯啦!”
大池博士眉头纹丝不动,面部毫无表情。
他说完,以锐利的目光盯视着身穿法衣,悬挂在那儿的城川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