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冯明逊自己去接的苏湘秀。
当着众人的面,他当然很严肃,也不准苏湘秀叫自己做姐夫,但私底下,苏湘秀怎么叫他都无所谓。
反而,苏湘秀越叫姐夫,他心里一想起苏湘玉居然敢当着所有知青的面宣布跟他分手,心里就愈发的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时时提醒着他,让他想起自己被苏湘玉给甩了,而且她还要竞选场长,他不能叫她如愿。
“姐夫,你看那是个啥?”指着雪地里,苏湘秀突然说。
冯明逊停了自行车,走过去一看,那不他的油塞子吗?
如获至宝般的把油塞子捡了起来,冯明逊就开始观察油塞子的周围。
周围有一串鞋印子,但不是农场里的职工们普遍穿的那种胶鞋底印,反而像是一双皮鞋的印子。
吞了口唾沫,冯明逊就轻蔑的笑了笑。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事儿肯定是叶向东干的。
叶老爷子大房别的孩子全死完了,只留了叶向东一个儿子,因为大房的娘家也算声名赫赫,而他几个舅舅,尤其是他幺舅韩慎,俩人年龄差不多。
而且韩慎还是个焉坏的性格,惯他惯的特别厉害,就养成了叶向东个从小无法无天的性格。
冯明艳进门之后,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小闺女,现在还很小,但是,孩子小点无所谓,重要的是她们更讨叶老爷子的喜欢。
而叶向东呢,从小就跟老爷子对着干,甚至于还往老爷子的咖啡里尿过自己的尿,这要说起来,一般没人敢信的。
冯明逊确定是叶向东捣的鬼就成了。
既然叶向东不出来,那他回去就得写封信,好好在冯明艳面前把叶向东在边城的一举一动给说上一说。
到时候说不定老爷子直接把叶向东的粮票都能给他停掉。
不过,现在的紧要任务,则是动员苏湘秀赶紧干起来。
毕竟苏湘玉的《喂鸡》在各个农场搞公演,不但把养鸡的事情给科普了出去,而且还帮苏湘玉赢得了格外大的风头。
好在苏湘玉一门心思全在喂鸡上,并没有跟着表演团队一起去。
所以冯明逊紧急把苏湘秀叫来,就是想找她压一压《养鸡》这个节目的风头。
结果呢,偏偏今天,苏湘玉居然也跟着表演团队,就要一起去三分场。
苏湘秀天真,傻气,看到姐姐要跟自己一起去,还挺高兴。但冯明逊肚子里有多少的愤怒,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朱琳跟在冯明逊的身后,也是一脸的愤愤不平:“她绝对是想到三分场去出风头,好让大家都知道,《喂鸡》那个节目是她排的。”
当然,苏湘玉一到三分场,所受到的就最热烈的欢迎。
余微微和于磊几个的节目,也是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好评。甚至于,好些女知青都在悄悄的抹眼泪,就因为她们从表演中找到了共鸣。
至于苏湘秀她们表演的《我为祖国献粮食》虽然有人追捧,但热度绝对比不上苏湘玉。
而且,三分场的场长和主任,对于苏湘玉,那简直是夹道欢迎。
就连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都有人家端出来招待的桔子吃,她们文工团的姑娘却被晾在一边。
“你姐这下风大了,肯定要跟领导们拉交情,要去出风头。”王秋实恨恨的说。
苏湘秀连忙说我:“快别说了,我姐姐肯定没那个意思。”
但是苏湘秀越劝,文工团姑娘们的红眼病就越严重,瞅着苏湘玉,简直都快成斗鸡儿眼儿。
可是苏湘玉在干嘛,先到鸡棚里,亲自给鸡倌讲解怎么喂鸡,然后,又跑到人家的猪棚里看猪去了。
然后,她在三分场的猪栏里就找到了一头顶好的公猪,天山大白。
天山大白这种猪,品种好,抗冻,而且最重要的消化系统好,无论多糙的食给它吃,它都能给变成肥膘。
“这猪能不能借我们养几天,给我们一分场的母猪配个种?”苏湘玉对三分场的场长木伊特说。
木伊特大概没想到苏湘玉一个大姑娘居然还懂得配种这事儿,顿时自己都有点害臊。
不过,他也摇着手说:“这头猪可是咱们农场今年要交给总场,然后送到首府去获奖的优秀标兵猪,你甭看它最近正在发情,我们连母猪都不给它配给,就是怕它配一次种要掉肉,你说配种,那肯定不行,咱们首府农业厅还等着拉它上报纸呢。”
冯明逊的二哥就在农业厅,最喜欢搞那种浮夸风气,一年到头,每个农场里都要评优秀知青,优秀的猪和鸡,最大的南瓜,结株最株最多的稻子,当然,登到报纸上,那就是莫大的荣耀。
但苏湘玉只知道一点,现在这个年月,在这个地方,大家能多吃一口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且不论冯明逊,朱琳,苏湘秀的小文工团,这帮人的眼睛里是咋看苏湘玉的。
她只知道,自己的养猪大业又往前迈了一步。
没错,天山大白,如今最好的猪种,要是她所养的母猪全能怀上天山大白的种,她的养猪事业,绝对能在总场的上空,扔下一枚深水鱼雷。
【恭喜宿主,您要改良了猪的品种,让边城人们早日收益,将获得十万金币的奖励哟。】不负重望的,系统说。
“得了吧,我只知道我不用劳动,也不用下地干活儿,就有人帮我干活儿了,至于钱,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你先预支给我?”随着从系统这儿赚的钱越多,苏湘玉的胃口一直在膨胀,每天的包子她已经懒得下咽了,还想要化妆品,还想要两件质量好一点的衣服,而不是天天穿系统给的,夜市上买来的廉价内衣内裤。
当着众人的面,他当然很严肃,也不准苏湘秀叫自己做姐夫,但私底下,苏湘秀怎么叫他都无所谓。
反而,苏湘秀越叫姐夫,他心里一想起苏湘玉居然敢当着所有知青的面宣布跟他分手,心里就愈发的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时时提醒着他,让他想起自己被苏湘玉给甩了,而且她还要竞选场长,他不能叫她如愿。
“姐夫,你看那是个啥?”指着雪地里,苏湘秀突然说。
冯明逊停了自行车,走过去一看,那不他的油塞子吗?
如获至宝般的把油塞子捡了起来,冯明逊就开始观察油塞子的周围。
周围有一串鞋印子,但不是农场里的职工们普遍穿的那种胶鞋底印,反而像是一双皮鞋的印子。
吞了口唾沫,冯明逊就轻蔑的笑了笑。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事儿肯定是叶向东干的。
叶老爷子大房别的孩子全死完了,只留了叶向东一个儿子,因为大房的娘家也算声名赫赫,而他几个舅舅,尤其是他幺舅韩慎,俩人年龄差不多。
而且韩慎还是个焉坏的性格,惯他惯的特别厉害,就养成了叶向东个从小无法无天的性格。
冯明艳进门之后,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小闺女,现在还很小,但是,孩子小点无所谓,重要的是她们更讨叶老爷子的喜欢。
而叶向东呢,从小就跟老爷子对着干,甚至于还往老爷子的咖啡里尿过自己的尿,这要说起来,一般没人敢信的。
冯明逊确定是叶向东捣的鬼就成了。
既然叶向东不出来,那他回去就得写封信,好好在冯明艳面前把叶向东在边城的一举一动给说上一说。
到时候说不定老爷子直接把叶向东的粮票都能给他停掉。
不过,现在的紧要任务,则是动员苏湘秀赶紧干起来。
毕竟苏湘玉的《喂鸡》在各个农场搞公演,不但把养鸡的事情给科普了出去,而且还帮苏湘玉赢得了格外大的风头。
好在苏湘玉一门心思全在喂鸡上,并没有跟着表演团队一起去。
所以冯明逊紧急把苏湘秀叫来,就是想找她压一压《养鸡》这个节目的风头。
结果呢,偏偏今天,苏湘玉居然也跟着表演团队,就要一起去三分场。
苏湘秀天真,傻气,看到姐姐要跟自己一起去,还挺高兴。但冯明逊肚子里有多少的愤怒,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朱琳跟在冯明逊的身后,也是一脸的愤愤不平:“她绝对是想到三分场去出风头,好让大家都知道,《喂鸡》那个节目是她排的。”
当然,苏湘玉一到三分场,所受到的就最热烈的欢迎。
余微微和于磊几个的节目,也是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好评。甚至于,好些女知青都在悄悄的抹眼泪,就因为她们从表演中找到了共鸣。
至于苏湘秀她们表演的《我为祖国献粮食》虽然有人追捧,但热度绝对比不上苏湘玉。
而且,三分场的场长和主任,对于苏湘玉,那简直是夹道欢迎。
就连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都有人家端出来招待的桔子吃,她们文工团的姑娘却被晾在一边。
“你姐这下风大了,肯定要跟领导们拉交情,要去出风头。”王秋实恨恨的说。
苏湘秀连忙说我:“快别说了,我姐姐肯定没那个意思。”
但是苏湘秀越劝,文工团姑娘们的红眼病就越严重,瞅着苏湘玉,简直都快成斗鸡儿眼儿。
可是苏湘玉在干嘛,先到鸡棚里,亲自给鸡倌讲解怎么喂鸡,然后,又跑到人家的猪棚里看猪去了。
然后,她在三分场的猪栏里就找到了一头顶好的公猪,天山大白。
天山大白这种猪,品种好,抗冻,而且最重要的消化系统好,无论多糙的食给它吃,它都能给变成肥膘。
“这猪能不能借我们养几天,给我们一分场的母猪配个种?”苏湘玉对三分场的场长木伊特说。
木伊特大概没想到苏湘玉一个大姑娘居然还懂得配种这事儿,顿时自己都有点害臊。
不过,他也摇着手说:“这头猪可是咱们农场今年要交给总场,然后送到首府去获奖的优秀标兵猪,你甭看它最近正在发情,我们连母猪都不给它配给,就是怕它配一次种要掉肉,你说配种,那肯定不行,咱们首府农业厅还等着拉它上报纸呢。”
冯明逊的二哥就在农业厅,最喜欢搞那种浮夸风气,一年到头,每个农场里都要评优秀知青,优秀的猪和鸡,最大的南瓜,结株最株最多的稻子,当然,登到报纸上,那就是莫大的荣耀。
但苏湘玉只知道一点,现在这个年月,在这个地方,大家能多吃一口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且不论冯明逊,朱琳,苏湘秀的小文工团,这帮人的眼睛里是咋看苏湘玉的。
她只知道,自己的养猪大业又往前迈了一步。
没错,天山大白,如今最好的猪种,要是她所养的母猪全能怀上天山大白的种,她的养猪事业,绝对能在总场的上空,扔下一枚深水鱼雷。
【恭喜宿主,您要改良了猪的品种,让边城人们早日收益,将获得十万金币的奖励哟。】不负重望的,系统说。
“得了吧,我只知道我不用劳动,也不用下地干活儿,就有人帮我干活儿了,至于钱,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你先预支给我?”随着从系统这儿赚的钱越多,苏湘玉的胃口一直在膨胀,每天的包子她已经懒得下咽了,还想要化妆品,还想要两件质量好一点的衣服,而不是天天穿系统给的,夜市上买来的廉价内衣内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