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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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哥怒不可遏地说道,“令狐召!是令狐召这个狗杂种!”

  “他说如果不是你回来,他就可以继承整个令狐家的产业,他许了我一间铺子作为报酬。”

  “这个杂种,他说你流落在外是一个穷光蛋,没有任何背景和依仗。”

  “他这个狗东西,只会胡说,这几个带白马的不是你喊来的?我小弟说你们进了亚伯酒吧讲了许久的话,他真的是害死我们了!”

  筑哥的声音极大,他恼怒令狐召害他们落到如此下场,只恨不得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他支使的。

  令狐安慢腾腾地把手里的长弓放下,有了筑哥这一番话,不用他出手,令狐召就不会再有立足之地,他嗤笑一声说道,

  “如果你们没有枪,我一个人就可以让你们鬼哭神嚎,哪里需要找外援?”

  “你还敢不敢欺负小孩子?”狗蛋躲得远远地,大声喝问筑哥。

  这个人一身的鲜血,三分像人,却有七分像鬼,狗蛋胆子再大,毕竟也才七岁多一点,会怕也是在情理当中。

  “我瞎了眼才去欺负你这种鬼小孩。”筑哥大吼了一声,他的眼睛疼得他又想打滚。

  这时候,柳尚鸿挥挥手,来了二个人把筑哥抬了下去。

  “不像话!我怎么就变成鬼小孩了咧?”狗蛋咂咂嘴,“我在光影中明明有影子,虽说我没有背景,可是不能让我连背影也没有了嘛。”

  此刻,乌云把刚才若隐若现的月亮遮得严严实实,一阵风吹过,狗蛋抱胳膊打了一个寒噤,他仰头叹了一声,“起风了……”

  云妮这时候想起了一件事情,她问柳尚鸿,“你跟我说说,你好好地从随通县出来,怎么就变成了暗金派的人?”

  “一切都是命啊……”柳尚鸿长叹,“当年,我从大鹏湾起锚的时候,下水的一共有三人……”

  ——起锚也是指偷渡逃港,它的意思是“船舶开航驶向香江”。

  他们三人是在海边遇到的临时搭档,其中有一个同伴一开始就被海里的蚝壳割到脚。

  当他们好不容易游到对岸,即将在尖鼻嘴上岸的时候,那个伤到脚的同伴抽筋了……

  眼看着即将到达胜利的彼岸,却因为抽筋而功亏一篑,那个人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已经精疲力尽的柳尚鸿心一软,冒死回头救了他。

  这个人就是小麦的父亲,他把柳尚鸿带到了英国,找到了早已经来到这里的小麦和暗金派的帮众,又以一身不凡的武艺,在这个唐人街打下了一番基业。

  但去年,小麦的父亲因为旧疾复发去世,这之后,他们暗金派每况愈下,被万华居生生地压制在一条小横街。

  云妮皱眉问小麦,“你父亲有没有留下一些武功秘笈什么的?我想看看。”

  如果是在她们玄明大陆,她是不会这么大咧咧地问人家这种极度机密的事情,可是嘛,现在这些人,已经不看重这种东西了,问问倒也无所谓。

  “秘笈?”小麦想了一下,“有,我爸爸把它们包起来埋在老家,如果我有机会回去的话,就拿给你看看,本来,告诉你地方,让你自己去拿,也无所谓,可是那个地方不好找……。”

  第七百六十六章 仰望星空

  第七百六十六章 仰望星空

  (二更)

  今晚这一役,云妮和伍再奇彻底折服了这个小麦。

  那个高个子的男子就算了,没想到连这个长发飘飘像一个小仙女似的女孩子,也这么厉害。

  她只一甩手,就把他狠得牙痒痒的筑哥射瞎,真是他的偶像呀,现在偶像问他要一本旧书,他恨不得自己能马上拿出来给人家……

  “无事,我不急。”云妮对小麦说道。

  她心下暗忖,这种书内容十分浅显,对我们的帮助并不大,聊胜于无罢了,而且最多一二年,这些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了,倒也不急。

  第二天,驹驹终于吃到了伍再奇介绍的炸鱼薯条。

  “不就是炸鱼和炸土豆吗?”狗蛋倒是喜欢吃,他津津有味地点评,“这种鳕鱼裹上面粉油炸,还挺好吃的,土豆这样吃也不错,就是太耗油。”

  配上了麦芽醋的炸鱼薯条入口十分清爽,酥脆绵软的薯条配上外酥里嫩的炸鱼,口感层次鲜明。

  云妮点点头,“据说这个就是英国的国菜了,以后我们家的土豆也可以这么做来吃。”

  不一会,狗蛋切开一个很像是鸵鸟蛋的东西,这个东西叫哈吉斯,伍再奇不动声色地转开头。

  胀鼓鼓的囊状物一切开,就有一些细碎的颗粒状东西流出来,狗蛋拿起匙羹舀起来尝了一口。

  食物进入嘴里,狗蛋眯起眼睛慢慢地咀嚼了起来。

  咀嚼了半天,狗蛋朝明显在偷笑的伍再奇瞥了过去,他缓缓地把东西吞咽了下去,露出了一个粲然的微笑,

  “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小伍叔,我分一半给你吧?”

  “我不要。”伍再奇慢条斯理地吃自己的炸鱼,“好吃你就多吃点。”

  狗蛋的眼神转到了驹驹身上,他不由分说就把半个哈吉斯放到它盘子里,“驹,尝尝哈,我们万里迢迢就是为了美食而来,不尝尝就太可惜了。”

  云妮狐疑地望了一眼笑得有点邪火的伍再奇,在狗蛋的盘子里舀了一点那种细碎的颗粒,放进嘴里。

  “味道吃起来还不错。”云妮点评,“就是过于腥膻,什么东西做的?”

  令狐安呵呵笑,“我反正不会吃它,首先外表看起来就是一个粪蛋子,然后它能让你一整天都在回味那股浓浓的羊膻……”

  伍再奇终于停止了笑,“蛋蛋,把它吃完了,它是用羊的心肝肺碾碎之后,加上各种蔬菜装进羊胃里煮上几个小时而成,营养很丰富,除了膻,它没有什么大毛病。”

  “这一碟是什么?”云妮的目光转向一盘像是面食的食物。

  这盘有点像是面饼的东西,造型十分独特。

  它看起来像是烤箱里烤出来的,可是,你一盘烤面饼,上面还有七八个鱼脑袋露出来是几个意思?

  伍再奇裂开了嘴,“它的名字叫‘仰望星空’派,好听吗?够小清新吧?来,大家尝尝。”

  这一回,云妮谨慎了,嘴里的膻味还没有消失,看伍再奇的笑容,她也知道这个派不咋地。

  狗蛋却不信邪,他拿起小刀割了一大块放到自己的碗里,“面粉做的东西,还给你配了鱼,不会难吃的。”

  两分钟之后,艰难咽下最后一口面饼的狗蛋面不改色地说道,“挺好吃的,真的,不骗你们,当然,它如果不是这么又腥又酸又硬的话,我还能再吃一点。”

  “噗……”令狐安又笑了,“这个派,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死不瞑目’派,别看它卖相不咋地……”

  “其实它的味道更加不咋地。”伍再奇懒洋洋地接口。

  这两样食物在有网络的时代,是有名的黑暗料理,连驹驹尝了一口就不肯再吃了。

  但是,除了这两样,总体上来说,驹驹还是吃满意了,除了炸土豆条,烤牛肉配约克郡布丁也还算是差强人意。

  最后,驹驹下了决定,它对云妮说,

  “来这里的收获和付出太不成比例,以后不能再来了,可怜我消耗了这么多兽元力……”

  “你进灵兽袋里修炼几天吧?”云妮摸了摸它的脑袋,“你看,你都变懒了。”

  驹驹点点头,好歹要把那十几个小时消耗掉的兽元力补回来再说。

  “昨天晚上我连夜敲开一家叫小郭私人侦探所的门,把你们要找的人跟他说了一遍,他说今天早上就去查,估计中午就会有结果,你们在这里等一下。”令狐安说道。

  这个侦探小郭二十多岁,是香江新界原住民,他从小就跟父母来英国定居,到唐人街开侦探所已经有好几年了, 唐人街附近的居民要查点什么东西一般都是找他。

  吃完了早饭,伍再奇带着狗蛋出去转了一圈。

  他们找了一块空地,把戒指里面的椰子倒了出来。

  然后找了一辆小货车,把这些椰子全部运到了令狐安家的杂货铺大门前,摆好了摊位,狗蛋就吆喝了起来,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只要五个新便士就可以买一个新鲜的椰子,五个便士不算多,既买不了房,也买不了车,但是喝了椰子汁,今天二十岁,明天就能变十八……”

  路过的人听得纷纷停止了脚步,

  “嚇……这么新鲜的词,可没有听过,胡说八道到了你这个境界,不掏钱买一个也说不过去。”

  小家伙长得讨人喜欢,再加上昨晚他跟筑哥那一战,实在是让人惊叹,所以他的椰子摊没有多久就被唐人街的人一扫而光。

  收了摊,杨狗蛋看着自己拿来装钱的一个帽子傻笑。

  这钱还真是好赚,在荒岛上摘上一个小时就可以得到了。

  伍再奇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哪有你想的这么容易?没有驹驹和戒指,怎么可能办得到?”

  “我们进一些什么货回去卖?”狗蛋还是乐呵呵,这么下去,也许不用等他长大,他就可以养活他姑姑了。

  伍再奇也没有头绪,他想了一下,“还有那么多天,以后再慢慢地想吧。”

  第七百六十七章 海滨小镇

  第七百六十七章 海滨小镇

  (三更)

  令狐安找的这个人,办事还是极有效率的,伍再奇他们吃完午饭,他就过来了。

  “查到有一个人,他来登记的年份和姓氏都符合你们的资料,现在定居在约克郡东部的惠特比镇。”

  小郭是一个眉眼开阔,性格开朗的一个男子,他一坐下来就直奔主题,没有半句废话。

  云妮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张英国地图递给了伍再奇,“反正我们还有几天时间,索性就过去看一下吧?”

  “好。”伍再奇接过地图仔细地看了起来,“从这里到约克郡大约是三、四百公里,可以坐火车也可以自己开车。”

  狗蛋想到火车就怕,“不要,我不要坐火车,会把我挤扁的。”

  “这里的火车可没有我们那里那么可怕。”伍再奇合上地图,“不过开车路上就自由一点,好吧,等一会儿,去银行换一点英镑,我们就开车过去。”

  小郭问,“你们开什么车?我有一辆福特,我送你们去吧?四百公里的路途也不过是五六个小时的事情。”

  昨晚那一战,小郭在楼顶全程看完,心里对他们佩服不已,这时候有机会跟他们亲近,他自然要抓紧。

  ******

  约克郡的景色是出了名的美。

  一路上,绵延的山谷、古老的教堂和粗犷的荒原让狗蛋赞叹不已,

  “这里才是马儿该呆的地方,可惜驹驹要练功,不然的话骑上它在这里弛骋,该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呀。”

  “英国国王乔治六世曾骄傲地说过:‘约克的历史,就是英格兰的历史’。”司机小郭说,

  “他是拥有二千年悠久历史的一个郡,号称‘上帝之郡’。”

  这个小郭,一件落肩夹克,大红方格呢子褶裙,脚上是笨重的钉靴,一副随时可以上台唱歌的乐队主唱模样,让狗蛋看得眼睛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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