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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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与他相关, 他不需要刻意煽情, 自然倾注进情感, 知道在哪里轻带、在哪里又该顿挫, 他的声音原本该是清朗的, 但在讲述的时候, 一再低沉, 近乎厚重。

  孟千姿起初只是姑妄听之, 慢慢地,就被他给带进去了,那感觉,有点像浓重的夜色里浮动着一根怅然的声线,而她攀抓着这根线, 跟上了它的节奏, 一并起落。

  她问了句:“所以, 是治病的那个药方?”

  江炼点头:“现在想想,那个女人, 至死都在往我干爷藏身的方向攀爬, 拼尽最后的力气说出那句话,不可能只是交代什么金银财物。”

  她想告诉他一个只有况家人自己知道的、跟女儿的生死息息相关的秘密,只可惜, 寥寥数字,当时的黄同胜实在领会不了。

  直到况家两代女人以同样惨烈的方式死在他面前, 他才从这共性中看出一些端倪来:这个家族里的女人,或者说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生来就身患某种绝症,这病会在成年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发作,但没关系,他们有药方。

  ***

  况同胜拼命地去回忆,但一来时间已过去太久,他也已经太老,很多事都记不清了;二来那一晚上,他极度惊惶,对除了那女人之外的场景,几乎没留下什么印象。

  他只记得,况家的驮队声势很大,男女老少足有二十多口,举家逃难,家私确实很多,那一匹又一匹的驮马背上,堆负着的,都是大木箱子,三四十口绝对是有的。

  所以,到底是哪一口箱子里,藏着药方呢?那些箱子,最终又去了哪儿呢?

  绞尽脑汁,搜索枯肠,况同胜终于找到了一个切入点:提灯画子。

  ***

  孟千姿听明白了:“况同胜是想通过蜃景,重现那一晚的场景,从那些场景中去找线索?”

  江炼没说话,他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不认同:最初听干爷提起这个想法时,他的反应也跟她差不多,甚至更激烈。

  孟千姿觉得可笑:“就算让他把那一晚的场景重新看一遍,又能有什么用?”

  劫道的土匪,杀了人,抢了财物,必然一走了之,你把这场面看再多遍,也不可能看得出药方来啊。

  江炼沉默了一下:“那个女人死了之后,我干爷急于逃跑,没敢多待,怕被土匪发觉,也没敢为她收尸,事后再去,什么都没了,可能是土匪怕留下一地狼藉,传出去之后没人敢走这道,断了财路,所以动手清了场。我干爷虽然不清楚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不过他说,土匪得手之后,曾当场开箱检视……”

  孟千姿觉得荒唐:“所以呢?难道他们开箱时,会把一张药方打开了看?”

  一张药方,占不了多少空间,多半压在箱底或掖于一角,再金贵些,会拿金玉匣子来装,但土匪检视,都是草草翻检,装有药方的那口箱子,要么被半路丢弃,要么被抬走——一口被丢弃在野地里的箱子,没多久就会朽烂,而被抬走的,已然抬走了近八十年,去哪里找呢?

  江炼笑了笑,并不反驳:“很可笑,很荒唐,是吧?”

  “但是孟小姐,你想过没有,这又可笑、又荒唐的法子,是除了等死之外,唯一的路了。”

  孟千姿没再说什么:对即将掉下悬崖的人来说,崖上垂下一根稻草,他都会用力抓住,况同胜想这么做,也合情合理。

  她沉吟了一下,觉得这时间线不大对:“你干爷在况美盈四五岁的时候就想到了要通过提灯画子去找线索,这都快二十年了,你还在钓提灯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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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炼似乎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孟小姐,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

  况同胜很是花了点时间,变卖处理自己在南洋的产业家私,这才带着况美盈回到国内。

  然而,他没能回湘西,也没去钓提灯画子。

  他太老了,八十好几的人了,不拄拐杖都走不了路,还去钓提灯画子?简直异想天开。

  他身边也没有可用的人:身体的残缺,使得他脾气极其古怪,一般人很难忍受;多年的经商,又造就了他疑神疑鬼的性子,不肯信任别人,再加上云央和凤景的男人,都选择了离妻弃女,更让他觉得人情淡薄,人心难测。

  他冷眼扫视身周,觉得每张面孔后头都藏着背叛和别有居心:谁都不可靠,除了自己一手栽培、知根知底的。

  江炼说:“我干爷开始留意十多岁的男孩儿,因为人在这个岁数,心智还没成熟,但又已经懂事,调-教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他喜欢在粪坑里找。”

  孟千姿没太听明白:“粪坑?”

  江炼笑:“打个比方而已,就是,他喜欢找那些生活境遇特别悲惨的,比如无依无靠流落街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起初以为,这样的孩子方便操作,没什么收养上的手续和麻烦。后来想明白了,这样的话,我干爷就是拯救者,那些被他从粪坑里拽出来、过上了人的日子的人,会一辈子欠着他、感激他,拿命回报他。”

  孟千姿心念一动:“你也……”

  江炼点头:“对,我也是,韦彪也是。”

  ***

  况同胜身边,最初聚集了十多个这样的男孩儿,之后的几年,陆陆续续加入,又三三两两淘汰。

  因为他条件苛刻,他选的不只是办事的人:他老了,不知道老天还会赏几年寿,他一走,美盈总得交托出去,没有踏实可靠的人在她身边守护,他死也不能瞑目。

  所以要精挑细选、吹毛求疵:身体素质差的,不可以;优柔寡断的,不可以;心术不正的,不可以;易受诱惑的,不可以;蠢笨迟钝的,不可以……

  挑挑拣拣到末了,只剩下江炼和韦彪两个人。

  况同胜最喜欢江炼,因为他最有天赋,练贴神眼时,不到三个月就已经有小成,学功夫也快,再复杂的招式,琢磨几次就可以上手,还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相形之下,韦彪失色多了,也就一身蛮牛般的力气还可称道,但况同胜看中了他另一点。

  他对况美盈好。

  这些男孩子都比况美盈大,要么是不屑带她玩,要么是不愿带她玩,只有韦彪,处处以她为先,让着她、照顾她,外头的孩子欺负美盈,他敢以一当十地拼命,况美盈也和他亲近,有一段时间,出去玩时总攥着韦彪的衣角,像个小跟屁虫。

  况同胜非常欣慰:虽然韦彪没什么长处,但在美盈身边备下这么一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他沉住了气,越发悉心地栽培江炼,怕自己说不定哪天就被阎王给收了、来不及讲出这个秘密,还把一切都写了下来,预备着江炼来日开启,好在,不知道是不是弥补他今生多灾多难,在寿命这件事上,老天对他分外慷慨。

  江炼满二十岁那年,况同胜九十九岁,他觉得是时候给他讲述一切了。

  他把江炼叫进房间,先给他看了许多照片。

  那是江炼没有遇到他之前,活得人不如狗的一系列窘迫惨况,他要江炼重温那段经历,要他牢牢记住,没有这位干爷况同胜,他早就死了,他是个零,没有况同胜给他的一,他什么都不是。

  然后,他对江炼说:“你要永远记得,你欠我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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