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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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璨随手拿起膝上的书,往收银台走去。

  Chapter.24

  事实证明,班长并没有胆大包天到无视书店门口的防盗装置。她在走到门边时脚步一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身返回书架边。

  她走得很轻松,除了一只手紧紧攥着书包的带子以外,再也没有紧张的表现。唐璨没跟过去,照样排队买单,店员扫描书封上的条码时,她才发现她随手拿的是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小说。

  都已经结账了,她后悔也来不及,只好付了钱,接过那本封面花里胡哨的小说。

  这时候,班长也从书架边回来了。她背着包走向门口,目不斜视,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防盗装置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亮红灯或响警报,看起来她已经把书放回了原处。

  唐璨没再跟着她,拿着那本无意间买下的言情小说,打车回了酒店。

  路上,她把下午的见闻编成一长段文字,发给了陈莳萝。

  陈莳萝很快回复:“你觉得凶手应该是班长,还是那几个男生?”

  车窗半开,风灌进来,将她的长发吹得四处飘扬,唐璨把头发拢在一起,让它绕过左肩垂下来,然后低头打字:“班长很奇怪,她会偷东西,但到门口的时候还是会把书放回去,看起来她的胆量不是很大,杀人这种事,估计做不出来。”

  陈莳萝赞同她:“对,但是她的书包里有那条领带,难道是她捡的吗?”

  这也不无可能,唐璨看了一眼窗外,酒店的轮廓就在不远处。眼看着就要到了,下车走路不方便打字,她先跟陈莳萝说了一声,把手机锁屏,等回了房间,才坐下来回复她。

  【唐唐】:有可能,如果那条领带是王坤父亲的,那么假设是王坤把领带拿到了学校,然后就有两种可能。

  她先把这条发出去,然后打下一条。

  【唐唐】:第一种,是他们拿着那条领带杀了英语老师的女儿,然后把它丢在小树林,这条领带被班长捡走了。第二种,是班长偷了那条领带,拿去杀了人,然后把它藏在书包里。

  【大小姐】:其实我觉得第一种的可能性更大,班长会偷东西,但我觉得她杀人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她有这么大胆,偷书的时候也不会紧张,偷完了也就不会放回去了。

  两人讨论了一会,意见一致,都觉得班长也许是知情者,或许和这件事有一定关联,但并不一定会是凶手。

  ======

  陈莳萝要回剧组拍戏了,虽然场记家里出了事,但进度是全剧组共同担负的,不能因为一个工作人员的事情耽误。她休息了两天,回去也得加班加点地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虽然工作得加倍,但能争取到两天的休息,陈莳萝还是很满意的。她一早起床,难得精神饱满,毫无困倦,先到楼下西餐厅吃了早餐,然后由秦业帮着化了妆,开车回剧组拍戏。

  这几天一直有粉丝在担心她,有人早早就等在剧组外面,看见她从车上下来,连忙跟她打招呼:“大小姐!”

  陈莳萝对他们笑了笑,招手示意,然后在赖真和秦业的陪同下进了拍摄场地。

  要补上前面两天的任务,今天的拍摄进度也不能丢,一天的工作绝不轻松,陈莳萝手臂上的伤口还缠着绷带,所幸戏服都是宽袍大袖,能把伤口遮住,外观上一点也不影响。

  上午的戏都是补前两天的进度,她的表现也很不错,大多都是一条过,中午休息的时候,赖真开车陪她去医院换药。

  路上等红灯的时候,赖真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她,最终忍不住说:“大小姐,你前天中午跑哪去了?”

  陈莳萝闭目养神,敷衍地回答她:“去吃饭了。”

  赖真说她:“人生地不熟的,你还老乱跑。”

  “我就是去吃个午饭,下午不就回来了吗?”

  每次到别的城市工作,陈莳萝就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吃饭或逛街。她名气不高,没有狗仔盯着,路人也大多不认识她,口罩和帽子戴得严实一点,也就没什么人能认出她来,偶尔碰见几个粉丝,也都能相处得很愉快。

  不出名就代表她会缺失很多机会,比如一些电影电视女一的试镜机会,兰雅都会优先安排给另外几个人气高的艺人,最后才考虑她。赖真经常为这种不公平捶胸顿足,但陈莳萝自己很佛系,用她的话说,一切都随缘,没有的就是没有,再怎么争取也得不到。

  陈莳萝换完药,顺便在医院旁边的餐厅吃了顿午饭。

  有赖真在旁边监督,她没法像和唐璨吃饭一样随意,不得不谨遵医嘱,吃了一顿清汤寡水的午饭。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感叹刚认识的朋友的善解人意:虽然谁都知道严格一点是好的,但比起会上课叫醒你的同桌,谁都更喜欢和上课一起偷偷睡觉的同桌待在一起。

  但赖真监督她,一是助理的职责,二是朋友的关心,她也不能让人家太过为难。

  下午要把前两天落下的进度补完,休息时间不多,陈莳萝一回到剧组,就立刻投入了工作。晋城的温度不低,大多数人都穿短袖,长袖戏服穿着难免会热,一到休息时间,陈莳萝就拿着小风扇不停地吹。

  下午大多是和男主角高杰的对戏,因为要拍外景,准备工作比较复杂,陈莳萝看大部分人都在外面,也不好自己回化妆间吹空调,只好坐在片场旁边的椅子上看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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