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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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摘自肯尼迪的演讲《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里面虽然充斥着美国的霸权主义和世界警察风范和内容,但是有些内容是很棒的。个人最喜欢这段,我认为是全文的华彩段:

  but why,some say,the moon?

  但有人问,为什么选择登月?

  why choose this as our goal?

  为什么选择登月作为我们的目标?

  and they may well ask why climb the highest mountain?

  那他们也许会问为什么我们要登上最高的山峰?

  why,35 years ago,fly the atlantic?

  为什么,要在35年前,飞越大西洋?

  why does rice play texas?

  为什么赖斯大学要与德克萨斯大学竞赛?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我们决定登月。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我们决定登月。

  we choose to go to the moon in this decade and do the other things,not because they are easy,but because they are hard,because that goal will serve to organize and measure the best of our energies and skills,because that challenge is one that we are willing to accept,one we are unwilling to postpone,and one which we intend to win,and the others,too.

  我们决定在这十年间登上月球并实现更多梦想,并非它们轻而易举,而正是因为它们困难重重。因为这个目标将促进我们实现最佳的组织并测试我们顶尖的技术和力量,因为这个挑战我们乐于接受,因为这个挑战我们不愿推迟,因为这个挑战我们志在必得,其他的挑战也是如此。

  想看原文的话百度百科有。

  第33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回到车水马龙热闹浮华的现代社会,抬头看着明亮温暖的太阳,乐景颇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只有经历过末日的那种冰冷死寂荒芜,才能体会阳光与和平的珍贵。

  因为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比例不同,他在c52位面呆了两个多月,换成地球时间也不过一个星期罢了。这一星期以来,《革命之路》更新了一集,魔法书的持有者都在小心翼翼地实验魔法书的使用方法,一切都风平浪静。

  而末日的这一系列遭遇也让乐景认识到了自己的自大。

  他只是一个人,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事情不可能一直在他的掌控中。一旦事情脱离了他的掌控,那么他就会成为另一个夜神月。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如果那些魔法书的持有者安安分分的那么一切都好,如果他们一旦超过底线,他会毫不犹豫的报警,让国家这个暴力机关介入。

  同时为了避免地球有朝一日出现像c52位面一样的文明断层,乐景把乐灵整理的《∞》传送到了他在点江文学城的账号上。身处盛世,这本书自然没有多大作用,但是一旦危机降临,这本书将是人类文明的救命稻草。

  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乐景这个佛系青年破天荒的让乐灵给书搞了一波儿营销,做了一回被同行鄙视的炒作狗。

  在地球休整几天后,乐景就决心前往下一个位面了。

  因为乐灵的能源充足,可以破解其他密码复杂位面的密码了。乐景挺好奇那些密码复杂的位面和简单的有什么区别的,然后他发现,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名字,之前他去的世界都是b和c开头的,而那些密码复杂的位面,直接都是a开头的。

  他不禁有个猜测:“字母是不是代表位面的等级?越靠前的字母所代表的位面难度越高?”

  【也不是。字母代表的是位面所在空间的凝练强大程度,通常意义上来说,字母越靠前的位面越容易诞生超现实力量。而数字则代表在同等阶层下位面的排名。】

  “那也不对啊。”乐景很快就发现了疑点:“按照你的说法,b34位面为什么比b35位面排名靠前?明明是b35位面拥有魔法这种超现实力量才对。”

  【你又怎么知道b34位面没有超现实力量呢?】乐灵的回答颇意味深长:【只不过你接触的都是一些没有特殊力量的普通人罢了。】

  乐景一怔,然后摇头苦笑起来。没想到他也犯了我所见即为世界的毛病。照乐灵的说法,他在b34位面看的一切不过是冰山一角,在漆黑的海水下一定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有趣秘密。他不禁重新对b34位面燃起了好奇心。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他的目标,是乐灵已经成功破解密码,随时可以建立链接的a16位面。

  排名16的a等级的位面啊。乐景咧嘴一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笑意,真期待接下来的旅程啊。

  ※

  熊汗流浃背的躲在巨石的阴凉处,嗓子干的都要冒烟。他珍惜拿起水袋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就收回了水袋。

  脚边的野草蔫哒哒的伏在地上,地面烫的能把肉烤熟。他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挂在天上的三个太阳,他总有一天要宰了那只金毛畜生的小崽子们!

  看了看蒸腾的地面,熊咬了咬牙,还是重新回到阳光下,朝着东方继续前进,来自天空的灼热的阳光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此时正是中午,一天中阳光最炽热酷烈的时候,以往这个时候熊都躲在阴凉处,等到太阳下山后再出来活动。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

  一个月前,巫夜观天象,发现了将会有一颗异星出现在命运的星盘上,扰乱众生的命数。为了获取更多信息,巫刺瞎了双眼作为窥探命运的代价,终于获得详尽的预言。

  “那是人类崛起的希望。”巫双眼流着血泪,神情癫狂,对着族长和部落里的战士嘶吼道:“他是命运之子,是人族气运所在!”

  “他在东方最大的森林里!他的身边匍匐着巨大的黑色阴影,最强大的战士是他的守卫,他是知识的主人,是人类的引导者!找到他,带回他,服从他!”

  于是熊作为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带着这个预言上路了。

  他不知道命运之子在哪里,只能按照巫预言的方向一路向东走去。

  他一路越过两座山,淌过无数条干涸的河床,穿过荒无人烟的沙漠。途中也经过几片稀疏的森林,无疑不符合巫口中的“最大”。

  熊就这样一路前行着,在太阳的暴晒中,他不知脱了几层皮。他的双脚早已血肉模糊,他的喉咙在出血,暗哑地说不出话来。

  找不到食物,他就吃草根啃树皮。找不到水源,他就喝自己的血和尿。他蓬头垢面,骨瘦嶙峋,任谁也无法把他和那个勇武雄壮宛如黑熊的战士联系到一起。

  他不在乎自己的命。

  他只担心他无法在死前找到那个人——那个人族战胜妖族的希望。

  和妖兽们相比,他们既无锋利的爪牙,也无勇猛强壮的身体,所以自古以来就是妖兽们掠食的对象,被妖兽们戏称为“两脚羊”。不过人族中间倒是出现了许多像他这样的勇猛强大的战士,在他们的带领下,人族才能艰难繁衍至今,并且在一些时候,他们甚至能在与妖兽的战斗中占据上风。

  可是这一切,都在帝俊那只金毛畜生统一妖族,自立为天帝后改变了!那群畜生在帝俊那小子的带领下见鬼的团结。不少部落都被妖族打的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想到这一点,熊就恨的牙痒痒。在他看来有些部落的首领和长老都是一群废物,孬种。妖族有首领,他们所有部落也推举出一个首领好了。偏偏有些部落的首领在那里唧唧歪歪,不是说这个人不能服众,就是说他们部落出力太多不公平。妖族骑在他们头上撒野时怎么没见他们硬气?

  结果他们没有在帝俊刚蹦出来时把这小子干掉,现在好了,妖族势大,人族式微。就连帝俊生的那些小崽子们都猖狂的不得了,不就是掌握了太阳精火吗?他们天天三五成群在天空上显摆,就差来个十日临空了。要他说,再这样继续下去,用不着帝俊出手,他那些小崽子们就能把人族给灭了。

  熊狠狠揉了揉眼睛,连日的缺食少水已经让他眼前出现了重影,他发狠的摇了摇舌尖,咽下一口含血的唾沫,总算没有晕过去。

  他艰难地在起伏的沙丘上行进着,在又一次爬到沙丘顶端时,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连日来荒芜的沙漠,而是碧绿连绵的森林!

  熊惊喜地睁大眼睛,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唯恐是幻觉。

  然后,森林还在。不是幻觉!

  熊疲惫迟钝的双腿好像重新注入了新的力气,他手脚并用,涕泪交加,踉跄着向森林的方向跑去。

  ※

  乐景推开窗户,燥热的空气立刻涌进了房间里。原本正趴在椅子上愉快吹空调的维克多立刻炸毛道:“快把窗户关起来!热不热!”

  乐景看了天空上的三个太阳,叹了口气,关上了窗,不无忧愁地说道:“今天是三个太阳呢。”

  “我记得昨天是四个太阳?”维克多甩了甩尾巴,事不关己的笑道:“这世界真逗。太阳的数量还能每天不一样。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太阳。”

  “我猜有十个太阳。”

  维克多疑惑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一直沉默的凯恩斯也加入了他们的谈话:“是不是因为‘后羿射日’?”

  乐景点了点头:“这也是我的猜测,我的情报还是太少了。”

  想到前几天他从那只会说话的动物嘴里得知的消息,青年明亮的双眸双眸变暗,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天帝帝俊和东皇太一。

  还有十只金乌太子。

  以及已经持续很多年的人妖大战。

  结合这些信息,他很容易就想到了洪荒。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之下皆为棋子。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人族和妖族之上,到底还存在不存在所谓的跳出五行外不染因果的圣人了。

  想到洪荒小说里那些为了气运而不择手段勾心斗角的圣人们,乐景目光忍不住闪过一丝讥讽之意。

  人类总是以自身为蓝本来揣测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并且自恋的认为人是受天道眷恋的种族,即便是法力通玄的圣人都会拉得下脸下场去抢夺人族的气运。

  殊不知,这想法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悖论。

  圣人既已斩断了因果,超脱了轮回,不沾因果,那么他们追求的就是‘道’本身,又怎么会在乎区区人类?

  就像人类难道会在乎蚂蚁的存活吗?难道人会为了获得所谓的蚂蚁的好感而与他人勾心斗角?

  至于说什么天道的眷顾,那就更可笑了。

  乐景更倾向于把天道视作星球的“盖亚意识”。对于盖亚而言,生活在星球上的所有一切,无论有无生命,都是她的孩子,是她的一部分。她不会特别关照某一个,也不会特别针对某一个。至于人类,在盖亚的眼中说不定只是一种繁殖特别快的寄生虫呢。

  就像地球上总有一些环保主义者打着保护地球的旗号,告诫人们要保护环境。殊不知地球根本就不需要人类的保护。人类逐步毁灭的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地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有一天,人类灭亡了,地球还是地球,地球上的生命又不是只有人类一种。经过几亿年的进化,也许会从中诞生新的智慧生物,毕竟地球还是个年轻的星球。

  【有人正在向这里接近!】乐灵在乐景的脑海里发出警报:【壮年男性,受过专业训练,衣衫褴褛,身体虚弱,处于负面状态。】

  乐景皱了皱眉头,看向凯恩斯,果然他也警惕的望着门外。

  有凯恩斯和乐灵在,乐景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所以他直接打开了门,静静等待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第34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熊一头扑进了森林。在枝叶的簇拥下,阳光没有那么毒辣了,熊甚至隐隐听到了远处的流水声。他喉结一阵活动,嘴里干涸的连唾液都消失了。

  他咬着牙,以惊人的毅力继续向东前行。不知走了多久,他终于看到了人。

  那是一个勇猛的战士!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他就这么想。他看似没有防备的站在那里,熊却找不到任何破绽。他的体型看似瘦弱,但是熊毫不怀疑他可以轻松的拧断自己的脖子。就连最穷凶极恶的妖兽都没他身上的血腥气强烈。

  熊压低身体,如临大敌地看向他,惊疑不定地看着在那个金发战士的尖耳朵,他是妖族?可是他在他身上感受到的明明是属于人类的气息啊。熊彻底被搞糊涂了。

  不过如果是这样的战士,倒是能配得上巫口中的最强大的战士的称号。

  “别担心,凯恩斯不会伤害你的。”

  熊被吓了一跳,这才发现金发战士的身旁还站着一个黑发黑眼的青年。

  他看起来和熊的年纪相差仿佛,皮肤细腻,体型瘦弱,手脚无力,熊一只手指头都能把他推翻,也怪不得他刚才没有注意到这个青年。毕竟和凶虎一般金发战士相比,这个青年柔弱无害的宛如刚出生的兔子。

  年轻人站在木屋门前,含笑看着他,表情没有一点惊讶,好像早就预料到了他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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