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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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之南砰地一声出现在地板上时,是林宵最放松的时刻,小说看得正入迷,旁边砰地一声,让他这个凭什么没怕过什么的人也吓了一跳,他猛地站起来,看向眼角余光瞄到的地方。

  就看到裸男出现了……

  就在刚刚白绶带鸟落的地方。

  林宵瞥过眼,看向天花板,看窗户,看周围……

  郑之南不知道林宵在想些什么,但他现在真的感受到了窘迫,那种在人前没穿衣服的尴尬。

  就在准备自己站起来去卧室找衣服的时候,林宵出声了,他拿起抱枕扔到郑之南的身边说:“你自己去卧室找一套衣服穿——”

  话还没说完,门就响了——砰砰砰。

  林宵皱着眉问:“谁?”

  林瑜愉悦的声音在外面响起来:“是我呀,你在家的话就给我开下门。”她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屋里面的脚步声似乎变得特别慌乱,然后就是长时间的静默,等这一股奇怪的静默过去后,林宵给她开门。

  林宵抓了抓头发说:“姐,你怎么来了?”他有过同性恋人,家里现在冒出来个男孩子,他知道自己怎么解释,姐姐也不一定会信,表面信了,心里怎么想的就难说,所以他也没多解释什么。

  “怎么这么久才开门……”说到这里语气顿了顿说,“是不是……他在?”

  “谁?”

  “就是上次那个男孩。”

  林宵总不能把一个大活人塞在屋里不出来,闻言嗯了一声说:“在呢。”

  林瑜露出个笑容说:“在就好。”

  “什么?”

  “咳,是这样的,你们在一起也挺久了,你姐夫也想见见,今天晚上你们去我们那里吃饭吧,元忆也很久没见你了,不能因为谈恋爱就不和我们来往了吧?”林瑜打趣林宵。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郑之南穿了一身林宵的衣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其实他本来想待到林瑜离开后再出来,奈何忽然想上厕所,只好硬着头皮出来了。

  本来以为两个人都坐在沙发上了,结果他一出来,就看到林瑜笑眯眯的看着他,一脸的和善温柔,那表情别提多姨母笑了。

  郑之南冲林瑜点点头,乖乖的叫了一声:“姐姐好。”

  林瑜答应的特别干脆,说:“你好!”

  郑之南顶着林宵冷冰冰的眼神说:“我去洗手间,你们聊……”迅速闪身进了洗手间。

  林瑜看她的背影转脸去看弟弟,就看到他眼神特别冷淡,像是对方不是恋人,而是什么仇人似的。

  想到之前弟弟受的伤,林瑜生怕弟弟把当初分手的火气发在人家这个男孩子身上,看着多乖的男孩子啊。

  林瑜拍了下弟弟的肩膀说:“你别那么凶的眼神看着他,他又没做错什么,你为什么对他没个好脸?”林瑜已经笃定这就是弟弟的新男友,看那一身明显不合身的衣服,一看就是弟弟的,还从弟弟的卧室出来,刚刚没准……咳,想到这里,林瑜让自己的脑补打住,再继续脑补就罪过了。

  林宵眼神冷淡是因为压着火呢,明明刚刚把对方塞进卧室,让他不准出来,结果还大摇大摆的走出来,肯定是故意的!

  林宵看着郑之南就无法把他联想到小白身上,他对小白可以说是很温柔很和气,甚至疼爱,可是看到郑之南,就把对小白的细心温柔都抛之脑后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家伙是个入室小偷的印象。

  林瑜这么一提醒,林宵的面部神情柔和下来,因为他也才想起来,这个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是小白……是小白变得……想到这里,他头都大了。

  这家伙竟然真的是小白,心情一时完全转换不过来。

  如果真的是小白,那么之前自己的行为就是在伤小白的心,他从前是很信任他,也很在意他的,连他喝酒都怕他寻思,千里迢迢从深山跑到城市找他,小白是个好鸟,不是来路不明的鸟……

  他一定是想报恩,所以才留在自己的身边,自己却因为那段时间怀疑他而对他冷眼相待,还各种抨击,甚至威胁……虽然威胁的都是你哪个大学的,再不说出来,档案上要留底的云云。

  林宵吁出口气,捏了捏眉心,对林瑜说:“我会对他好的。”这个好是弥补的意思,但落在林瑜的耳朵里就是终于会疼自己的小男友了。

  不能因为前任的不好,就把自己消化不了的情绪转嫁给新的恋人吧

  那弟弟也太渣了,就算是亲弟弟,在这么恶劣下去,林瑜也要劝那个男孩和弟弟分手的。

  所以在还能挽救之前,林瑜想开导一下弟弟,不让他乱发脾气。

  林瑜对弟弟说:“记得晚上过来吃饭哦,你不要因为徐安然对不起你,把你抛弃了,你就对他没个好脸,你这样根本就不是谈恋爱,人家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被你这么冷眼相待,父母知道了得多难受,你恶心徐安然就算了,别辜负了身边人的那份情,知道吗?”

  听得非常无奈的林宵的点头应下。

  “我知道了,之前是我不好,我会改正的。”不会再对小白没好气,毕竟已经真相大白,小白的确是裸男,裸男的确是小白。

  林宵不是固执的人,他从来都是个理智大过情感的人,虽然六年感情被辜负,但挺过那个坎儿,一切也都可以恢复如初。

  如果说徐安然突然移民英国,没有别人帮助,他是不会信的,他恢复情绪后就默默搜集了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的猜测,他也已经知道,徐安然是和他之前的男友一起离开的。

  这样的前任让看清楚的林宵非常不屑,如果因为不爱了分开,他无话可说,也愿意好聚好散,可对方明明是脚踏两只船,这只会让他觉得不齿,也感到恶心,从未想过相恋六年的人,会如此待他。

  林宵难过也难过了,痛也痛过了,看清楚了,也看明白了。

  为了这样的人作践自己,甚至无视家人的担忧,是最不应该也是最无能的。

  徐安然让他觉得恶心,一想到下了自己的床立即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林宵就无比的恶心。

  就当青春喂了狗,他会开启新的生活,迎接新的人生。

  林瑜是顺路过来,在超市给弟弟买了一堆的生活用品,怕他不会照顾自己,姐弟俩说了几句话,她交代弟弟记得晚上带着人过去吃饭,就离开了。

  第271章

  看到姐姐那么开心,林宵心里更加无奈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如果解释的话根本解释不清, 就这么默认对方是他男友又很怪。

  林瑜走后, 郑之南从洗手间出来, 拉了拉不是很合身的裤子,林宵的身形要宽阔挺拔,而他的身材略微单薄, 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所以衣服被郑之南穿得松松垮垮。

  看着这样的小白,林宵嘀咕了一句:“怎么跟没吃过饱饭似的, 明明当鸟的时候也是只肥鸟来着。”

  离得不远且听力不错的肥鸟本人心里略微尴尬了那么一下, 的确,他自从生活在林宵这里后,吃的好睡得好, 心情好, 体型一不留神也有了变化,就是……比在深林里时要圆润一些, 但也没有那么肥吧……叫什么肥鸟。

  郑之南在心里默默的腹诽了一句,并没有去怼林宵, 因为他觉得林宵还需要平复一下心情。

  毕竟他养的鸟成了精,哪个人摊上这件事儿,都要缓一缓吧。

  林宵的确要平复一下心情, 他坐在沙发上, 撑着头, 脑子继续乱哄哄的。

  郑之南则自己去厨房倒了杯水, 一边倒水,一边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可以吃。

  林宵吃过中午饭了,他可还没吃呢,吃鸟食不算。

  吃中餐才叫吃饭。

  因为这个习惯,郑之南越发觉得自己上一辈子肯定是个人类,不然怎么会适应的这么顺利?就像是干过无数次一样。

  郑之南最终觉得开火做饭还不如吃泡面,反正对他来说,只要是人类的食物,那就是美食呀美食。

  所以他偷偷摸摸的在厨房烧热水,泡泡面。

  林宵是闻到浓郁的泡面味才发现郑之南躲在厨房偷吃。

  他走到厨房,就看到郑之南刚揭开盖子,拿着叉子准备开吃。

  林宵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吃一次泡面,在他眼里,泡面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只能作为夜宵垫垫肚子,适合特别累又叫不到外卖的情况下食用。

  明明现在厨房有一堆食材,还有一些半成品的食材,这家伙竟然还没出息的吃泡面。

  吃泡面是能长肉还是能长个子?

  林宵走过去,拿走郑之南手里的泡面,对他说:“这种东西不适合你吃,你以后少碰,你去客厅等着,我给你煮个饺子也比吃泡面强。”煮饺子的时候,林宵又炒了个腊肠加青菜,简单,但也有滋有味,比吃泡面强多了。

  郑之南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摆的水饺,还有青菜炒腊肠,闻着味就觉得肚子要闹了,因为等不及了。

  他看着林宵说:“谢谢你。”

  “赶紧吃,吃完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穿成这样出去吃饭像什么样子。”林宵现在看郑之南就像是看个不懂事的弟弟。

  郑之南虽然还不知道要去哪吃饭,但他也没急着问,他现在最紧急的事情就是吃饺子!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林宵坐在他对面,看到郑之南吃的差不多了才开始问他问题。

  “你是鸟,为什么还会做饭?”明明之前在山里长大,对于现代工具也用的很熟练的样子。

  郑之南很诚实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或许我上辈子是人吧,看到人类的东西就觉得很熟悉亲切,仿佛自己也经常用。”

  “你在没有被我们救走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山里吗?”

  郑之南点了点头。

  林宵看他眼神清澈,知道他并不是在骗自己。

  本来这样的话,林宵应该不会信的,但是前有鸟变人,你说这鸟上一辈子是个人吧,也没什么不可信的。

  不信又能怎样?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林宵又问了许多问题后,郑之南吃完了东西,肚子饱饱的,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

  林宵收拾完锅碗瓢盆,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郑之南说:“走吧,我们去附近的商场转转,买回来洗一洗,趁着太阳好,晾干了就能穿。”

  郑之南虽然对自己在林宵面前暴露真实身份很淡定,但其实其他时间上并没有自主的想法,现在是林宵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反抗也不提意见。

  林宵看郑之南很顺从,心情很不错,在电梯里问郑之南。

  “你现在变成人了,不会在外面忽然变成鸟吧?”

  “不会,要变回去应该是凌晨了,现在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那就好,不然到时候有人发现你不对劲,把你抓走去研究,我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

  “我明白的。”郑之南也很惜命,明知道变身不稳定还出去,他就是傻了,愿意出去,就是能够保证自己不在人前忽然变身。

  “你明白就行。”

  搞清楚很多问题的林宵领着郑之南到了商场,刷卡眉头都不皱一下,也不觉得给郑之南花钱是浪费。

  心情慢慢转换过来后,他少有的猎奇心理被勾出来了,觉得有个这样特别的小伙伴也不错,买衣服一点都不心疼。

  在他眼里,反正买几件衣服而已,也花不了什么钱,自己挣的钱又花不完。

  每年光研究院发的奖金都够他买套房子了,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研究院送给他的。

  林宵能赚钱,且不爱乱花钱,但也不会因为花多了就心疼,因为在他眼里,钱花出去了还可以再挣,没什么的。

  不仅给郑之南买了衣服,还有成套的生活用品,鞋子四五双的往车上搬。

  林宵买的痛快,郑之南也接受的痛快,在他的眼里,他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仿佛你给我,我接受,你不给我,我也不在意,比较随意,佛性,而且没有纯人类那么在意面子什么的,直接且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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