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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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的攻略人物的人品也不咋样。

  但他昨天晚上确实小瞧了凌崇,人家端正的很,除了帮他压压被子,什么都没干,所以,郑之南稍微有些惭愧,寻思着以后赚到钱了,好好补偿一下这个老光棍。

  心里以为人家是老光棍的郑之南把钱装好,然后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就看到凌崇抱了一个小箱子过来,一开始不知道这个小箱子是什么,等凌崇把小箱子放到桌子上,对他说:“这是家里的钱箱,以后就放你那里,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用担心花光了。”说完,把钥匙放在了箱子上,一并推给了郑之南,大方豪爽的很。

  郑之南直接惊了。

  这男人得多粗枝大叶,刚结婚,就把认识不到几天的人当成了真正的家人,连钱箱都放他这里了。

  脑子里在想什么呢?

  凌崇想的很简单,因为知道郑之南曾经生活在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没人把他当回事的家中,所以,在他和郑之南结合后,想要快速给他建立起自信心和家庭地位。

  怎样能让一个人迅速建立起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被看重的。

  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还能自由花销,自然是最快速的,其他就慢慢调整就可以了。

  郑之南醒来后接二连三被凌崇不分你我的举动给弄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进行下一步,但是他慢慢的也摸到了凌崇的性格。

  认定了一个人,就全心全意的待他,所以他神情真挚地看着凌崇说:“这些钱都是你挣来的,还是由你自己掌管吧,我以后若是要花销,会自己赚来。”

  凌崇说:“我有两把钥匙,你一把,我一把,我们既然已经是一起生活的亲人,何必那么生分。”

  听到这话,郑之南已经确定,凌崇不是在跟他客套,是真的要他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他给衣服扣上扣子,半真半假地说:“你就不怕我乱花钱,然后给你花完了?”

  “钱交给你,就是让你花的,花完了,我再赚就是了。”说完,不等郑之南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不过刚转身又扭头回来了,因为他还没帮郑之南穿裤子。

  郑之南看向走过来的凌崇,故意用迟疑的语气说:“好吧……那我就暂时帮你保管,嗯——谢谢你的压岁钱。”答应掌管财政大权没有真的要拿着钱去乱花,但是凌崇既然已经让他来管了,他就接下这个事儿吧,反正肯定以后家里洗衣做饭估计也是他来做,等他好了,凌崇就应该不会再洗衣做饭了吧?那么倒时候去集市,采买的活儿应该也是他,与其到时候问凌崇要钱买东西,还不如自己拿着方便,不过除了家用,他不会私自用凌崇的钱买自己的私物。

  凌崇嗯了一声,帮郑之南穿好裤子,还有袜子和棉靴,然后给穿着棉袄的他穿上自己的皮马甲。

  这皮马甲穿在郑之南身上有些大,凌崇可是高郑之南一个头,块头也大,抱郑之南跟抱小鸡仔似的,轻轻松松,衣服自然也大上好几号。

  郑之南被抱到了堂屋的桌子前说:“这段时间就麻烦你了,等我腿好了,就能分担家务和农活了。”

  凌崇没说话,他正在回味郑之南刚刚说话的语气,软软的低低的,并没有刻意戴着面具说话的感觉,就是很寻常,颇有些让人心痒痒,只是看到郑之南微垂首时露出来的耳垂还有侧脸,有些心疼,太瘦了,还是多养养吧。

  伤筋动骨一百天,有的是时间。

  凌崇自顾自忙自己的,他虽然没回复郑之南,郑之南也没有特别在意他有没有回复,他都习惯凌崇闷葫芦的性格了。

  说实话,留着胡子的凌崇根本无法让他将他放入攻略对象栏里,怎么说呢,这个胡子太显老了,他感觉他和凌崇站在一起不像夫夫,倒像父子。

  但是呢,他看凌崇的鼻子眼睛还有上半边脸,怎么看都越发和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剧情很像。

  看来得找个机会让凌崇把他那宝贝胡子给剃了才行。

  如果真是个美男子,郑之南就放心多了,因为攻略人物就在自己身边的几率大啊,这样他就不用左右摇摆,无法分辨到底谁是谁。

  吃早饭的时候,郑之南问凌崇说:“凌家的亲戚是初三过来还是初二?或者我们要去看望长辈吗?”

  凌崇闻言,顿了顿,看向郑之南说:“我没有家人。”

  郑之南之前没关注过凌崇,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家人,所以才会问一些比较随意的问题,以为凌崇和家里早分家独自生活,虽然独自生活,但过年还是要回去走动走动,竟没想到真是个老光棍。

  为了圆过来,郑之南很自然地接道:“喔,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

  凌崇看着郑之南,眼睛露出一丝笑意,给他夹了一块肥肥的鸡腿说:“好。”

  郑之南也露出个傻乎乎的笑容回应。

  你笑我也笑。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笑准没错。

  凌崇给郑之南夹了鸡腿,郑之南也给凌崇夹了一鸡肉。

  然后对他说:“新年快乐。”

  凌崇说:“新年快乐?”

  说完这句话,郑之南才想起来,这里是古代,没人时兴说新年快乐,都是万事如意,恭喜发财之类的。

  郑之南立即说:“就是新的一年来了,要高高兴兴的。”

  凌崇点点头说:“这个寓意不错。”虽然这句话在过年的时候听到,挺新鲜的。

  郑之南看糊弄过去了,心里吁了口气,边吃边问道:“那凌大哥可有什么朋友要过来走动,或者招待?”

  凌崇想了想说:“村西的顾大夫是我的救命恩人,每年过年,初二那天都会过去看望,不过这次因着你腿脚不便,不准备过去,他们会过来,顾大夫和顾夫人那天特意过来看过你,你腿上的板子他也重新给你调整过,还重新正了一次骨。”

  听到最后一句,郑之南才寻思过来,郑家那俩贱人竟然没请人给他正骨……不然怎么可能需要重新正骨?

  忽然就庆幸自己还好被凌崇给接收了,不然这腿长歪了他才醒过来,那可是得重新把腿打断,然后再接才行,断骨之痛当初咬牙忍着才下得去手,且因为不得不如此,还要在同一个地方经历第二次断骨之痛,他觉得自己不一定有当时的勇气。

  还好还好。

  第233章

  因为初一没什么事儿,两人就一直在聊天喝茶, 主要是郑之南问的多, 凌崇不怎么说话,但是郑之南只要问他问题, 他就会回答,并不会不理不睬。

  “你说顾大夫是你的救命恩人?”

  “是。”

  “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具体什么事我也不清楚, 我醒过来就在顾大夫的家里,据他说是在山上发现我的,身上有伤,头上也有,可能是头上的伤导致我在来到郑家庄之前的记忆都没了, 因为不知道是谁,家在哪里, 一边养伤一边给顾大夫帮忙,后来就慢慢在这里定居下来。”凌崇对郑之南知无不言。

  这个桥段一看就有内情,郑之南先把这个点标记起来,然后用松了口气的神情说:“可能是被歹人所害,幸好无事, 多亏了顾大夫医者仁心。”

  “嗯。”

  郑之南端起茶杯随意地问凌崇道:“还不知道凌大哥年方几何?”

  “二十六。”

  然后郑之南就被茶水呛到了,拼命咳嗽, 就像是要把肺咳出来似的。

  二十六?

  怎么才二十六, 郑之南一直以为凌崇应该有个三十六……为此还叫人家老光棍。

  嗯, 这胡子可真够加龄的。

  郑之南在和凌崇的交流中慢慢感觉到凌崇十分的包容他。

  不论他提什么要求和意见, 凌崇都会一一满足。

  一开始郑之南寻思着是不是对方觉得比他大好多, 所以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包容他,宠着他。

  但他又深思熟虑了一番,觉得天上不会有这么掉馅饼的事情,这里面一定有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他得谨慎一点,不能因为一个人表现出对他无条件的宠爱就以为这个人是无理由的,就算是无理由的,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得提高警惕,把他想成有理由有内情,不然到时候真的是有内情,岂不是毫无心理准备。

  这样想的郑之南接过凌崇递过来的布巾擦了擦嘴。

  凌崇看到郑之南的反应,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已经猜到是郑之南以为自己不像是二十六的吧,但也没说什么。

  他留胡子是为了避免被小姑娘少寡妇们给骚扰,之前没留胡子的时候,竟然还有寡妇敲门,烦不胜烦,为了省事,也为了吓唬人,故意搞得十分粗犷可怖,待人也越来越冷淡。

  当然,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知道他真面目的人少,现在大多数人都对他停留在满脸络腮胡的模样。

  胡子也确

  给当时单身的他带来了便利。

  郑之南擦完嘴本来想调侃一下凌崇,但觉得自己在凌崇的面前比较胆怯,问问题已经表达出了好奇,再姿态随意的去调侃是不是太俊了才弄成这样,岂不是和自己现在的形象出入太大,因此生生忍下了到口的:“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俊,怕被骚扰。”

  初二那天,顾大夫和顾夫人相携而来,还带着年货,是一些草药和一些腊味。

  一进来顾夫人爽朗的笑声就传了进来。

  “往常都是凌崇过年去我们那里做客,这次终于到我们来尝尝凌崇的厨艺了。

  凌崇挽着袖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端出茶水放到桌子上,还有一些瓜子和小果子。

  看到院中晒太阳的郑之南,顾夫人立时和顾大夫一起走过去询问他的腿怎么样了。

  郑之南坐直身体和两位长辈说话。

  “多谢顾大夫,腿已经好多了,药也喝完了,身体恢复的还不错。”郑之南态度恭敬,眼神感激,毕竟没有顾大夫,他的腿可要遭大罪了。

  顾大夫笑着摸摸胡子说:“那就好,那就好,多喝大骨汤,好的快些,这个时候正在愈合的阶段,切勿乱动,你好好躺着便好。”从前顾大夫就和夫人操心迟迟不肯娶媳妇的凌崇的婚事,如今他有了个知冷知热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不在意,能有人陪着便比什么都强。

  初二一般是回娘家走亲戚,顾大夫的儿子陪着媳妇回了媳妇的娘家,顾大夫和顾夫人这才能抽空过来和凌崇还有郑之南一起吃茶聊天。

  对于郑之南的家庭,顾大夫和顾夫人也略有耳闻,因此也没有多谈郑之南的父母什么的。

  毕竟真的爱孩子,也不会在他还昏迷不醒的时候就着急把他脱手扔给别人,好在凌崇是个好孩子,而之南的病其实并不严重,主要是家里没照顾好,饮食不精心,整个人都太虚了,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完全没想到那腿竟然也没人给好好弄一弄,这样的父母,不来往也不稀奇。

  他们不去多聊,是不想郑之南露出尴尬的神情。

  对比顾大夫和顾夫人,郑之南与两位长辈相处的很好,另一边的郑家又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初二带着儿子与丈夫一起回了娘家,因为把郑之南送走,有了聘礼,手头就更宽裕了。

  特意买了一支银簪子和一对缠丝儿银镯子,明亮的颜色,虽然比不得金饰,可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有银饰就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还在用木簪子之类的。

  在娘家炫了一把,晚上回到家,一切都很平静,郑娘子也觉得很舒服,没有了碍眼的继子,怎能不舒服呢?

  然而翌日有人和他们说看到凌崇院内的郑之南在晒太阳,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还调侃郑娘子和郑北,大儿子有没有回来给他们拜年。

  想到郑之南既然已经醒了过来却没有过来跟他们拜年,郑娘子便有些不悦。

  果然是个没良心的,家里白养了他那么多年,陪别人睡了,有了男人,就忘了自家的人。

  为这事儿,郑娘子中午吃饭的时候特意和郑北念叨了几句。

  “一个村的,能有多远,既然醒过来了,大过年的也不过来跟我们拜个年,果然是有了男人,翅膀硬了。”

  郑北抽了口旱烟说:“怎么过来?就算过来,也应该是腿好了后再来,我看你是太闲了。”

  郑娘子不是太闲了,她只是想起来家里有人做饭,喂鸡喂羊担水的生活来了。

  这家里缺了一个劳动力,什么事儿就都到她肩上来了。

  不仅要做饭,还要操心鸡和羊,一天不去剁草回来都不行,总不能把好不容易养肥的羊和鸡都饿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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