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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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已,郑之南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他会有一点心动,有一点好感,会对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感动,但并不会迷失自己。

  按道理来说,他已经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和那么多人有过感情纠葛,心应该越来越硬才对。

  但他对陈益并没有内心里抗拒,他喜欢这个大男孩的真挚朴实,全身心的投注爱给他。

  从不怀疑他的道出口的爱,还有任何一句话。

  百分百的爱和百分百的信任,以及百分百的珍惜。

  他虽然最爱自己,也是个自私,有时候也有阴暗情绪的人,但这并不能说他可以永远冷血无情从不为别人的付出感到动容。

  对陈益,他是有所动容的,也给予过真心的回应,但也就是喜欢而已,没有到爱。

  喜欢加上一点心疼,再没有旁的心思。

  在这个世上,郑之南最在意的人不过四个。

  三个亲人,一个他。

  一个他,让他从此再也不敢和谁走得近,因为怕失去的痛。

  太痛了,以至于害怕那些往事袭来。

  郑之南不敢去回忆往事,情绪走到了这里,立即就握紧了拳头不让自己去回想。

  就像是有无数的针在轻轻的刺着脆弱的心房,倘若再细想下去,必然是要刺穿心房,从一倍的疼变成百倍千倍的疼。

  当郑之南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对着心里白发苍苍的陈益说:“再见。”

  这一声再见是永别。

  虽然是书中的人,可也是真实陪伴了一生的人啊,他到现在仍然能想起来他躺在病床上被陈益握着手的画面,他们都老了,陈益哭得像他们初次抱在一起那样,那个无助的抱着他问怎么办的男孩。

  缘分就到这里了。

  等郑之南再次醒来听到了聒噪的谩骂声,头疼得像是要裂开了一样。

  声音从外面的院子里传来。

  “也不知道装什么病,不就是从树上摔下来,这都躺了两天了,光哼哼不下床干活,怎么的,还想我们养着这么一个只吃不干活的废人?”

  当外面的女人用刺耳的声音谩骂的时候,郑之南打量四周的环境,还有身上穿的盖得。

  从房屋设计和身上的衣着,还有屋里简陋的陈设来看,这不像是现代社会,其实别说陈设了,郑之南住的这屋子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凳子,除此之外在没有其他,房子不像是用土盖起来的,像是用木头搭成,然后围了基层干草,非常简陋。

  也不像是原始社会,看衣着就知道已经有了一定的文明,郑之南从床上坐起来,一边揉着脑袋,一边看自己的袖子。

  里衣里裤,床下一双打了补丁的鞋子,都是古代样式。

  穿到了一本古代小说里?

  应该是了。

  只是不知道是架空的古代社会还是现实中的朝代。

  既然是困难模式,穿到了这么一个地方,那么已经体现了困难,郑之南大胆的猜测一下,环境如此艰难,剧情方面应该不会太让他头疼。

  按照古代的封建制度,作为男丁的自己没有被当成命根子也不应该被那个女人这么对待吧?

  初步推断,要么是寄人篱下,和对方是亲戚关系,要么是继母之类的角色。

  这样想的郑之南艰难的拿起床上扔着的衣服套在身上。

  听那女人骂的内容,自己应该是摔坏了脑袋,他摸了摸脑袋,果然在左边那个地方摸到了一个痂,很粗糙,应该是用烧火灰止血的。

  光看这家的环境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

  摊上个继母,这次不死,只能说是因为他穿过来的缘故,真身估计早呜呼了。

  郑之南只是暂时推测是继母,也有其他可能,但继母的可能更大一点。

  这样想着,郑之南已经把衣服给系好了,短打,没有绸缎衣衫那么繁复,打个结就好了,裤管扎进短靴里。

  把头发重新梳起来扎个道簪。

  这才往外走。

  本来鞋子上就好多补丁了,看衣服才知道什么叫补丁打补丁,袖子也是从小改成大的,袖子和裤腿是一圈加了一圈缝上去的。

  这家看来挺穷的啊。

  这样想的郑之南垂着眸走到了院子里,眼角余光看到了正在院子里叉着腰骂骂咧咧的女人,大概三十上下,面皮略黑,身形颇为壮硕,眼眸透着凶悍,她身后的房檐下蹲着一个干干瘦瘦的男人。

  郑之南一走出来,全都看向他。

  男人立即站起来对郑之南说:“醒了,醒了就赶紧去放羊割草,回来了把草剁了喂鸡喂鸭,别碍你娘亲的眼。”也不管郑之南是刚醒过来,身体还在虚着。

  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无里面走出来一个小郑之南这具身体几岁的男孩,穿得衣服一个补丁都没有,梳着童子双髻,比起郑之南的瘦削,这孩子可壮实多了。

  走出堂屋,站在房檐下,和他娘一样叉着腰对郑之南说:“装病!”

  男人叫郑北,郑之南是他先夫人跟他的孩子,现在院子里站着的是他的继室,身边的男孩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

  俗话说的好,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别说这郑家都是郑娘子把持着,郑之南就是这草中草,弟弟吃肉他喝汤,有时候连口肉汤都不会给他,清汤寡水的稀饭也就对付过去了。

  人口简单,郑之南觉得自己猜得没错,这一看就是后娘和后娘生的弟弟,有了后娘这爹应该也成了后爹。

  不然怎么解释的通两个儿子,一个穿补丁瘦的被风吹下就要倒下似的,另一个新衣服新鞋子,比他矮但身体比他宽多了。

  不这么想,完全解释不通啊。

  古代应该是物资贫乏才对,特别是这村子里面种田的民户,很少有吃的这么壮实的,这一看就是光吃不干活,不然也养不出来这一身膘。

  郑之南心内唏嘘,手上也没停,依言去拿大大的背篓和磨的尚算锋利的镰刀,然后去羊圈牵羊。

  郑娘子看到郑之南那阴不死阳不活的样子就来气,走上去用指头狠狠戳着郑之南的头说:“我看你今天是不是也要再摔一次,这次要摔就直接摔死别回来了,摔不死别再想我们管你一口饭,直接滚出郑家当乞丐去!郑家的脸都要被你丢尽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连口饭都不给你这个继子吃!”

  郑之南本来头就还在疼,被戳了好几下,头更疼了。

  奈何什么情况都还不是很了解,贸然反抗未必有好下场。

  还是先去外面散散心再从长计议。

  郑之南牵着一只羊走出了郑家的院子,走出了院子也不敢回头去看,走的远一些了才侧过脸去瞄两眼,这才发现,其实郑家的房子还行,土房,看着也结实,一开始他以为所有的房子都和他的一样是木屋草房,但其实他们这个家,只有他一个人是住在用干草围起来的木屋中。

  屋旁边就是一个草棚,草棚下面放着干柴。

  第218章

  因为不熟悉地界, 郑之南考虑再三,选择往有山的地方去,山脚下凉快一些。

  这个点太阳挺毒辣的, 大多数人都应该在歇晌,等太阳不那么大的时候才会出来干农活。

  郑之南快步走到了一处有阴凉的大树下,这个地方离村子挺远的,不怕被家里人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确认没什么问题后郑之南才敢放下背篓靠坐在树下的石头上休息。

  刚刚那女人吵吵的脑仁现在都还在疼。

  既然是摔下来,肯定是脑震荡, 上个世界就脑震荡了一次, 这个世界又脑震荡, 郑之南有些唏嘘。

  他真是跟脑震荡干上了。

  靠坐在石头上, 郑之南把绳子系在一棵手臂粗的树上, 让羊在树周围吃草, 自己摘了一片大叶子盖在脸上, 枕着手臂靠在树旁边理思绪。

  无能无情的父亲加一个彪悍的继母, 还有一个弟弟, 而他就是那个没人疼没人爱的草, 哦不,是大哥。

  这是初步的人物关系。

  看了下自己的身形, 应当有个十五六岁了, 这年纪在古代大部分都成亲了,有的甚至都当爹了, 而他呢?

  应该是多吃一口饭都被嫌弃的存在吧。

  休息了一阵后, 郑之南腹中翻滚, 想起来自己醒过来后东西也没吃就被赶出来割草放羊了。

  他掀开面上的叶子四处打量,背着背篓牵着羊往山上走。

  这是他去了这么多世界后,第一次来到古代世界,他之前也考虑过或许某一天会到古代生活,因此学了很多适合在古代发挥的技能。

  上山打猎经历过兽人世界自然不在话下,但种田,务农知识也是一点不虚。

  当然了,制作肥皂,酿酒,食谱这些他都靠着在其他世界的时候有所涉猎,这些技能其实都是烂大街的穿越必备技能,简单易学,更重要的是好上手,材料也好找,除此之外,其他的他也学了不少,好在他脑袋瓜子还不错,记性挺好,加上他对很多东西也时常温习,自然刻在了灵魂里,轻易是忘不了的。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先找点东西吃才行。

  家里不给吃,这山上还没点东西可以吃了?

  郑之南牵着羊往山上走,边走边捡了个粗细合适的木棍,用镰刀把顶部削尖,把突出的地方削平整顺手,背着背篓牵着羊到一处有山间溪水的地方停下来,把羊拴在一旁吃东西,扔下背篓就去抓兔子。

  不费多大一会儿功夫,就抓了一只兔子,还从鸟窝里摸了几颗鸟蛋。

  升起火后,把鸟蛋扔到火堆里,接着去溪水旁边处理兔子,最后又叉了两只鱼,全部处理干净,插到准备好的树枝上,放在火堆上翻烤。

  虽然什么作料都没有,但郑之南正是饥饿的时候,光是烤的流油就足以让他觉得满足了。

  饿的时候,吃口馒头都觉得是甜的,何况是吃肉了。

  郑之南把摘来的两颗紫红色的野果子咬开,将酸甜的汁水挤到肉上。

  一只兔子,两条鱼全部被郑之南吃完了。

  怕猛地吃这么多油腻的受不住,郑之南又去摘了一些助消化的成熟果子。

  这种在山上行云流水的一番动作,让郑之南又想起了兽人世界的事情。

  忍不住有些怅然。

  怅然着也不耽误他从熄灭的火堆里扒拉出鸟蛋来吃。

  真香。

  饿久了,吃多少都不嫌多。

  郑之南吃完了鸟蛋告诉自己不要再吃了,不然晚上该肚子疼了。

  稍作休息,郑之南开始割草。

  动作利落,一点都不娇气,从他的肌肉反应来看,割草什么的,应该是经常做,所以一点都不觉得别扭甚至是生疏,很顺手。

  等郑之南弄完这些,太阳西斜,背着满满一篓草,牵着吃得肚儿圆的羊往家走。

  他不仅在山上吃饱喝足,还找了一株草药,准备晾晒后泡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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