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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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她现在就已经住在陆攸之的家里了。

  言清欲又一骨碌爬起来,盘腿坐在床上。扭着头把房间再给欣赏一遍。

  房间的布置其实很简单,就一张床,两个床头柜,一个衣柜,还有外面一个阳台,床头柜旁边安着两盏壁灯。她欠过身子去开了一下,暖黄暖黄的,淡淡的光。她伸出手背去照了照,壁灯很好看,她又去摸了摸,最后关掉它。

  房间是她硬要选这个的,不带卫生间,应该算是次卧。她肯定是要选次卧的,陆攸之拗不过她也就算了,反正就一个房间而已。

  哎呀,这算不算是同...

  不是不是不是!这怎么算同居!到底在想什么呀!

  言清欲歪着身子又倒回床上,扭来扭去,捂住脸,太羞耻了太羞耻了!

  合租?可是自己又没给钱...

  啊,是住在一起!就是住在一起而已啦!

  言清欲把捂住脸的手拿开,快要憋死了,脸蛋红扑扑的。

  其实她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答应下来的,说搬过来住。在陆攸之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过了好几秒才回复,但那个好几秒里,其实大脑一片空白。但她也知道这个提议的诱惑力很大,可能就是陆攸之那句有点沙哑的又带点颤抖的“好不好”一直回旋在她的耳道里,她懵住了被勾进去了,就应下了那个“好”字。糊里糊涂地,不自觉地,下意识地,反正就这么应下来了。

  应下来之后觉得很开心,很期待。

  后来叶然说她:这是掉到坑里去了。

  还是爬不出来的那种。

  她翻翻眼皮,确实是一句话都怼不回去。

  虽然说陆攸之的态度并不明确,叶然也依旧在说这女的这做法还是有点渣,但她也确实控制不住自己。都说喜欢一个人,从那些眼神和细节里你就能体会得到。言清欲觉得她也能体会到陆攸之对她的体贴,那种实打实的贴心,她也不傻。只不过人家没说过喜欢这两个字,她就不敢再继续多想。

  但既然现在住在一起,那起码就是有希望的。再怎么说,她对她也应该是不排斥的。不然直接非常干脆地拒绝掉好了,还说这么多干嘛。

  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这起码已经有机会了,她有机会在靠近她,而且是光明正大的。

  言清欲想到这儿还是咧开嘴笑。

  要乐观!要积极!要向上!

  她给自己打打气!

  陆攸之在房间里转悠,她的房间就多了个卫生间而已,也没什么,把外面的卫生间留给言清欲就好了。

  她走到外面去,去理理书架上的书,到厨房把碗柜里的碗碟再排一排,站到落地窗前看看风景,又到书房里把两张椅子给放放正,最后到卫生间,用手指点了点那支可爱的牙刷。

  点完才发现,奥,原来这牙刷是言清欲的。

  她红着脸伸出食指又去轻轻点了点。

  反正也没人看见。

  那天喝饮料跟白予聊完天,她的内心无疑还是震撼的。

  其实要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能力,陆攸之自觉是不比白予逊色的,她讲大道理的时候也能滔滔不绝,把人给绕得晕晕乎乎的。但人嘛,就是这样。

  所以才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真的等事情摊到自己头上了,道理有什么用?立马就拎不清了,还拧巴个不停。

  所以人只有在自己舒服的时候才是最讲道理的。

  陆攸之后来一想,你不折腾事儿,事儿就折腾你,这话也挺对。言清欲就那个性格,人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主动一次,还被自己给闷回去了。她要是再不主动一点,那她们两个大概就彻彻底底没故事了。

  会难过吗?会后悔吗?会舍不得吗?

  答案都是肯定的。

  到底还是年轻。年轻就是这点好,特别感性,容易视爱情如珍宝,会把那些情绪给无限放大。

  就像《半生缘》里开篇那一句话: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年轻人对于爱情有一种期盼,那种独一无二的,无比真挚而热忱的,期盼。

  后来陆攸之发现,即便她的内心也非常的想要去靠近言清欲,但现实生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或者这样那样的想法,去牵绊住这个欲望。

  人所做下的某一个决定,其实有时候并不是自己非常主观地,非常迫切地,非常自然地,想要去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周围的这样那样的事情给逼的。其实好多决定都是给逼出来的。

  就像如果没有言清欲的表白,陆攸之觉得她们两个今天可能也就不会住在一起了。

  但这总归是天大的喜事。即便最后言清欲彻底了解她了,不再喜欢她了,决定要退回朋友关系,那起码现在都已经尽力了。

  尽力就好。她读了这么多年书了这种自我安慰总还是信手拈来的。说难听点这可能叫做饮鸩止渴,但她不去想这个。

  明明是从头再来。就是从头再来。

  那要不,去剪个头做个发型?

  陆攸之快被自己的脑回路给惊到了,开心的时候想一出是一出的,还有点迷信。

  她对着镜子挽了挽自己的头发,好像去剪一下也行。也挺好的。清爽一点。

  “做头发~”

  陆攸之把着方向盘转头对着言清欲字正腔圆地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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