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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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纹身。”西蒙看着麦密莱尔的脸,“那是奴隶的印记,绝不是他们自愿刻在脸上的。”

  “奴隶印记?”亨利惊讶,“老大,你怎么确定?”

  西蒙顿了一下,缓缓道:“我之前见过。”

  秘盒开启,圣杯现世。

  麦密莱尔控制不住脸上狂喜的神色,双手颤抖的捧起圣杯,然而下一秒他脸色大变:“怎么回事?为什么没有了?”

  麦密莱尔将圣杯倒过来,圣杯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滴落。所有白袍主教同时慌了神,爬起来冲到他身边,抢过圣杯传看起来,连看守西蒙等人的两名白袍主教也慌张地冲了过去。

  “怎么会这样?我们找了整整五百年啊,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没有了!为什么没有了!”

  甚至有人不甘心的将手指伸到圣杯内壁上去抠,然而什么东西都抠不下来。

  这些白袍主教仿佛受到极大的打击一般,暴怒,咒骂,尖啸,撕扯,……

  西蒙看着眼前的情景,压低声音道:“现在正是时机,一会儿听我号令行动,救回秦天和达弥后立即撤退,比尔德,你背上血蜂,记住了,我们的目标是逃跑,不要恋战,所有人都准备好了吗?三——”

  就在西蒙开始倒计时的时候,麦密莱尔突然将圣杯重重摔落在地上。

  上一秒还被他视为圣物的圣杯,下一刻就被他如一个破石头一般扔在地上。

  麦密莱尔一把抓起秦天的领子,怒吼道:“是你,一定是你,一定是涅安塞尔德把圣血全用在你一个人身上了!他疯了,他疯了!”

  西蒙看着狂暴起来的麦密莱尔,语气没有丝毫动摇:“二,一。”

  坐在墙角一直没有抵抗的九人同时一跃而起冲了出去,白袍主教们的神精正处于极度崩溃的状态下,根本没想到西蒙等人会在这时候发动攻击,狭小的石室顿时乱成一团。

  秦天见到西蒙等人发动攻击,立即挣脱开麦密莱尔的手,将他用力推了出去,一边迅速扯断身上的禁制之枷,一边将身旁的白袍主教踹飞出去。

  混战之中,亨利跑到了黄金台边将一脸呆滞对外界毫无反应的达弥背上,然后冲秦天道:“小公主,走了!”

  没了束缚又没有后顾之忧的秦天战斗力实足,且战且退,护着众人退到石室门口,将石门关上,用背抵住。

  亨利背着达弥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刚才真是凶险,还好小公主战斗力在,不然我们能不能逃出来真得另说。”

  “可是我们也被困在了这里,里面是一群老不死,外面是一群小兽奴,我们往哪里跑?”

  西蒙捂住肩膀处因为大幅动作重新裂开的伤口:“眼下唯一的路就只有杀出去了,秦天,下面就全靠你了。”

  秦天郑重地点点头:“好,没问题,我来对付那些怪物。”

  第129章 圣杯的处置

  众人商量好对策, 正欲行事,亨利背着的达弥突然抬起手, 虚弱道:“往甬道里走,那里有一个密道。”

  众人听到达弥条理清晰地说话皆是一怔, 黑狮子道:“咦, 你不是智障?”

  黑狮子并没有侮辱人的意思, 但话一出口就自觉不对,忙改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只是你刚才一直那个样子, 我还以为……”

  达弥吃力地喘了一口气:“我能保持清醒的时间不长, 快离开这里。”

  西蒙当机立断道:“跟着他走。”

  众人跟着达弥的指引进入甬道中, 走到中间位置的时候,达弥道:“停,把我放下。”

  亨利将达弥放下, 达弥腿一软差点跪倒, 还好秦天扶住他。达弥侧头看了她了一眼,两人之间无需太多的言语已经形成了默契。他紧紧握住她的手稳住身体,另一只手在墙上摸索了一下,在一个地方停下:“小天,帮我把这里按下去。”

  秦天一手扶着他,腾出另一只手在他所说的位置按了下去,一阵石块摩擦的声音后一扇狭窄的石门打开。

  “快进去。”

  比尔德背着受伤的血蜂最先走进去, 其他人陆续跟上。等所有人都进入石门内,达弥找到门内的机关将门关上, 几乎在关上门的同时,甬道另一端的石门被击碎,白袍主教们冲了出来。

  众人听着石壁外的甬道里传来的脚步声以及对话声,屏住呼吸放轻脚步,以免被外面人察觉。

  片刻之后,外面的人似乎全跑上了石阶,甬道里再无声音传出,众人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往身后的空间看去。

  西蒙用手电筒照了照,发现这扇极其隐蔽的石门后是依旧是一条人工甬道,一眼看不到尽头。达弥牵起秦天的手当先一步向前走去,其它人迅速跟上。西蒙看着达弥和秦天交握的双手,顿了一下,也跟了上去。

  众人在甬道里走了一个小时,至少走出了三里地的范围,然后顺着一个石阶上到地面,从一间矮房中走了出来。

  展现在众人眼前的依旧是宽阔无垠的地下城,然而却没有了恐怖的兽奴和讨厌的白袍主教。

  “逃出来了!”亨利忍不住欢呼起来,“我们居然逃出来了,实在是太惊险了。”

  尼古拉斯道:“别高兴得太早,我们没有任何指引方向的工具,这片地下城大得没有边际,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返回上层的出口,万一那些白袍主教不离开就在出口处守着我们怎么办?”

  尼古拉斯的分析合情合理,众人表情同时沉了下去。这时达弥环顾了四周,抬起手臂道:“朝着这个方向一直往前走,会有一个直通到地面的出口。”

  西蒙看他:“你怎么会对这个古老的地下城这么熟悉?连那么隐蔽的通道都知道。”

  “因为……”达弥停顿了一下,“我曾经和涅安塞尔德在这片地下城生活了五十多年。”

  “五十多年?你确定?”黑狮子吃惊道,“这破地方我呆五天都要疯了。”

  “是的,尤其那时的我没有任何思考的能力,无法跟他说话,甚至不比一条狗能缓解他的寂寞,所以他最终忍受不了了,带着我一起进入沉睡。”

  “那你是怎么恢复神智的?明明刚才还是那一副呆滞的模样。”

  “因为那些叛徒给我注射了药,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所谓圣药的那种东西。那药能非常夸张地加强用药者的血液,而用在我身上则会让我拥有一定的思考能力和智慧,但是一旦停止注射,我就会再次丧失神智,听凭他们的命令行事。”

  秦天在达弥身边相伴三年,一直知道他会有两种不同的状态,有时清醒,有时呆滞。她一直以为是十三主教会对他做了什么,让他失去神智呆若木鱼,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

  西蒙:“他们带你进来这里,显然停止了给你供药,你又是如何恢复神智的?”

  达弥举起胳膊:“他们用这个方法控制了我五百年,五百年,足够我想到应对的办法了。我偷存了一些药水放进一个特制的胶囊中,埋进皮肤下。只要他们抓我的手,挤压到皮下的胶囊,胶囊就会流出一点药融进我的血液里,让我恢复片刻的清醒,足以判断当前的处境,也不至于被他们发现。”

  听到达弥这种闻所未闻的自保方法,众人目瞪口呆。看着他胳膊上那片微肿发红的皮肤,要不是他亲口说出,任谁也不会想到这肉里面还能藏着这样的心机。

  西蒙道:“这五百多年,你就没有想过逃出去吗?”

  达弥道:“当然,我怎么可能不想逃呢。可就算我逃出去了,一旦没有了圣药,我又变回痴呆的模样,被他们轻而易举的追回,我甚至想到了死,可是如果我死了,我就再也见不到涅安塞尔德了。在他身边陪伴的日子,虽然我神智不明,可与他生活的那些画面牢牢地存储进我的脑海里,我记得这个地下城的每一个角落,我记得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看我时忧伤的眼神,记得他选择沉睡时的心灰意冷……”

  达弥转头看向秦天:“直到你出现,我终于放下心来,他终于找到了陪伴他的人,一个完美的同类,所以我放你离开,希望你可以回到他身边,可是没想到他却……”

  秦天咬了咬下唇:“对不起,我不知道……”

  达弥眼眸低垂:“也许这就是他的命运吧。”

  西蒙看到这两人共同追忆起了艾德里安,打断两人的对话:“你刚才称那十三个人为叛徒,他们背叛了谁?你明明是陪着艾德里安沉睡了,为何又落到他们手里?”

  达弥深吸一口气,缓解一下情绪:“他们其实一共是十四个人,只是有一个人十几年前失踪下落不明,只剩下他们十三个。他们是卑贱的奴仆,无耻的叛徒,恶毒的窃贼,也是这世上最后存在的十四名——四代。”

  “四代?”亨利瞪圆眼睛,“你开玩笑呢吧,四代,还全部都是?他们要是四代,我们刚才怎么可能趁乱逃出来!”

  “没错他们是四代,是涅安塞尔德的后代,但是他们的力量在当时而言,连最底层的八代都不如。”

  “什么意思?既然是涅安塞尔德的后代,怎么可能连八代都不如?”

  达弥缓缓道:“涅安塞尔德选择了十四个发誓永生效忠他的人类成为他的后代,但是经历过三代与四代五代间那场惨烈的战争,他害怕遭到后代的反噬,所以将经过处理的血交换给了他们,弱化了他们的力量。这样他们虽然是他的后代,却不并能与他相抗,更无法背叛他……但是涅安塞尔德还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低估了人的欲望。这些人发誓效忠这世上最可怕也是最强大的血族,就是为了获得强大的力量,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力量!可是涅安塞尔德却让他们变成如此弱小的存在,他们的愤怒和不甘心可想而知。涅安塞尔德用圣杯创造出我后,心灰意冷地决定带着我沉睡,将装着圣杯的秘盒交给那十四人名奴仆保管。那十四人就趁着他沉睡的时候,秘密组建起了自己的势力,用虚妄荒诞的信念发展出大量的信徒。”

  西蒙道:“就是五百多年前出现在欧洲的真祖教吗”

  “是的,圣血教在历史上换过很多名字,真祖教,蔷薇教,十四人教,圣血教……都是他们。他们利用大量的信徒和势力做了各种实验,试图找到突破自身限制增强力量的办法,最终他们发明出了能增强体力的药,就是你们知道的圣药。然而他们还是不甘心,他们打起了圣杯的主意。可是他们无法打开秘盒,能打开秘盒的只有我和涅安塞尔德,他们不敢唤醒涅安塞尔德,所以决定将我偷偷带出沉睡之地。他们失败了,还惊醒了涅安塞尔德。知道他们所做所为的涅安塞尔德非常愤怒,但他还是手下留情没有杀掉他仅存的后代,只是在他们脸上刺下背叛奴隶的印记后,取回了盛放圣杯的秘盒。可就在他将秘盒送到其它地方秘密掩藏时,那些叛徒不死心地趁着他不在将我偷走,并唤醒了我。自次整整五百年,我再也无法回到他身边,也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听着达弥不急不缓地诉说出一段段惊人的真相,在场众人心绪万千、感慨不一,一时之间无人说话。

  西蒙沉默了片刻,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该隐之杯里到底有什么力量,为什么能创造出你和秦天?”

  达弥却不再说话,目光涣散开,动作也僵硬起来。

  秦天看着他涣散的瞳孔:“他失去神智了。”

  西蒙看着秦天要将他背起来,侧头道:“亨利。”

  亨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走到秦天身边:“我来我来,小公主你养会儿精神,我来背他吧。”将达弥抢过来背上了背。

  西蒙走到秦天身边:“听达弥说了那么多,是不是心情非常复杂?”

  秦天点点头:“我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达弥居然跟我是一样的存在……艾德里安他……不,是涅安塞尔德……他原来是用那样的心情度过了数百年的孤独时光。”

  “秦天,知道了这些真相,还是那个问题,如果艾德里安还活着,你会选择他还是我?”

  秦天沉默了一下,这一次她没有逃避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知道这一切的真相后,如果他站在我面前,我会怎样选择。”秦天说完顿了一下,低头,“对不起,老大。”

  “为什么又道歉。”

  “因为我给的答案不是你想要的答案。”

  “你能意识到这点,已经进步很大。”

  说完这句话,西蒙不再开口。感觉到西蒙的沉默,秦天也不再说话。一行人沉默地沿着古老的城池道路向灰茫茫的前路走去。

  两个小时后,众人看到了达弥所说的那个出口,那是一个螺旋状的石阶,石阶又宽又大,有水腐蚀的痕迹,不少石阶上都长出了青苔,微弱的光线从顶部直射下来。

  亨利正要背着达弥踏上台阶,西蒙突然道:“慢着。”

  所有人停下脚步看他,西蒙目光扫过这些人的面孔:“这一天之内在这地下发生的事,无论哪一件拿出去都是轰动整个全族的大事,特别是秦天和达弥三代的身份。”

  亨利道:“老大,你放心好了,虽然小公主她……可是相处了这么久,我们都知道她的性格,她不是千年前极度残暴没有人性的三代,而且她还救了我们无数次,无论她的身世怎样,她永远是我们赤蝠团的小公主!”

  黑狮子等人也纷纷附合。西蒙的目光落向并非赤蝠团众的另外三人,他们是玛若派下来的,除了一人在圣血教出现时在牲畜圈里被射杀了,其他三人跟在他们身后全都顽强地存活了下来。

  扛着血蜂的比尔德最先开了口:“西蒙团长,我们三人是被派下来的死士,进入地下城的人全都死了,我们本来就没想能活着回去,跟着你们居然让我们活到了现在,也算是白捡了一条命。我们发誓,绝不将在这地下看到的听到的事说出去,如果你不相信我们,就杀了我们吧。”

  迈洛、埃尔默两人同时附和比尔德的话。

  西蒙道:“我若想杀你们,根本不需要等到现在,可我又实在放心不下不是自己人的人……”

  西蒙故意拉长了语调,显出犹豫的模样:“不如这样,你们回到地面后立即退出玛若的侍卫队,加入进我的赤蝠团,成为我的团员,那我就能放心了。”

  迈洛、埃尔默、比尔德三人互视一眼,顿了一下齐声道:“好,我们愿意!以后你就是我们的老大!”

  西蒙欣慰地点头:“很好,问题解决了,上去吧。”

  亨利凑到阿尔耳边道:“行啊,老大挖人墙角一套一套的,玛若没把你拐回去,先被老大撬走了三人。”

  阿尔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一旁的黑狮子道:“看到这画面,我突然想起当年我被老大拉进团的场景,真是怀念呢。”

  说这话的时候,黑狮子发现秦天转过头看向他,冲她挤眼一笑:“小公主,想不想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被西蒙拉进团给他当了这副团长的?那还是是二战时期,我在某部队中当军官,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大头兵。我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桀骜不驯的大头兵,不服军队号令,不听长官训斥,还总擅自行动,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更短,活脱脱一个刺儿头。这小子是真是不怕死,上战场冲的最凶的永远是他,趟雷打前阵做诱饵这种要命的活都是他来做,所以他就算再狂妄,士兵都服他敬他,连我也不例外。想想也觉得好笑,那时我还好奇,这世上怎么有像他这么不怕死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压根就不是人。很久以后我问过他,你一个吸血鬼跑到人类的战争里去瞎凑什么热闹,他说,在城堡里呆得无聊就出去长长见识。话扯远了,他在我手底下当了半年的兵,后来在一次战役中,我军遭受到了敌人疯狂的火力攻击全军覆灭,我也身中数枪离死不远。那时我躺在一块泥洼地里,看着死神走到我面前,在我面前蹲了下来问我说,‘你人类的使命已经到此为止,要不以后跟我混吧’,我一听死神问我要不要跟他混,我哪敢不答应,当即就忙不迭地点头答应了,等我再醒来,我就已经变成吸血鬼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问我话的哪是什么死神,分明是西蒙那小兵崽子,他从战场尸堆里把我背了回去,让一个布鲁赫族的战士初拥了我,后来我就一直跟着他混了,他离开了威廉姆斯家族去外面拼闯,还创办了赤蝠团,我就给他当了副团长……这么一想,我们相识也快一百年了。好久没有回忆过去了,想想当年的战争岁月还真是感慨万分呢……不过说真的,亨利你真的不觉得西蒙比以前好像老了好几岁?我记得他刚来军营时,那一头小板寸精神抖擞的,就是一个楞头青,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你现在看看他,老成得像快三十岁的男人。”

  亨利道:“你都说了,那是老成,100年前跟100年后能一样吗?穿着打扮精气神还有人生阅历都能影响一个人的外貌,你那时还顶着个大光头呢,现在不也留起了头发?他一个治下有方的大团长,当然要表现得稳重老成些。”

  黑狮子皱眉:“不是,就最近几个月,他变化看上去特别大。”

  “拉倒吧。”亨利嗤之以鼻,“我们吸血鬼进食前后都能有很大的变化,进食后皮肤光滑发质光泽,看上去能一下年轻个三四岁,老大他就是最近操心给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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