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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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成其一拍桌子:“你们今天吃错药了是不是?”

  “你别发脾气,今天的事情是我不对,”温雅笑眯眯的拿起手机,一点不生气的模样:“我马上叫个外卖来!”

  只见吴曼柔的三女儿站起来,发狠似的推着温雅往外走,边流泪边尖叫:“你出去,你出去,你搅得家宅不宁,我不要你做祖家的媳妇,你不配做我大嫂。”

  ……

  胥文约:“她哭是因为很害怕,你看,她脚在打颤。”

  海芷兰点头:“可她还是做了,一家人能齐心协力,这件事就成了一半。”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海芷兰对这个姑姑的印象很不好,那时候因为儿子魂魄丢失痴傻的缘故,她心里埋怨娘家人,一副不阴不阳的样子。海芷兰没有想到,她今天肯坐在桌子上,敢站起来去推温雅。

  海芷兰当时跟三人说了三桩计:第一桩,你骂她,话要脏一点,你骂她没做好祖家的媳妇,全家不满意她,要让儿子跟它离婚,如若它走了,也就罢了。如果她不走,就用第二桩,齐心协力推她走,每人用一把力气,若推不动,就拿抱着大公鸡去啄,总之要将它赶到家门外,若它出了家门自己走了,也就罢了。若在家门外徘徊不去,才用第三桩,骗。

  还有一句一定要记住的:不管遇到什么,绝不要怕它,它不敢随便害旁人。

  ……

  不要怕它!

  祖华瞧见姑姑推不动温雅,眼睛都红了,感动夹杂着愤怒使得他的胆子变大了,从厨房抱起大公鸡,给它松了绑,这大公鸡不要祖华抱,仰首挺胸的就去啄温雅,真叫温雅往后退了一步。

  吴曼柔见状,对着温雅就撞了过去,使出了全部力气,边推边骂:“我xx你的小yin妇,非要搞我儿子,你又不是个人,那就是再好的感情也不能做夫妻,你有心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弄得我家不安生,我xxx,我xx的不会放过你的。”

  那温雅遭受唾骂,又被几只大公鸡追赶,嘴里还在讨饶:“妈~我是你们家领了证办了酒的媳妇啦……”

  “呸”

  祖成耀的媳妇也加入了推她的行列,虽然动作僵硬,明显还很害怕,却壮着胆子闭着眼啐了她一口。

  温雅‘嘶’了一声,一个不慎被公鸡啄在腿上,脸色瞬变,一条红褐色的大尾巴自它身后高高举起,吓得祖家众人险些魂飞魄散。

  祖华惊叫道:“蝎尾!”

  竟然是只蝎子变的,怪不得怕公鸡!

  这公鸡啄得好,这一下就将温雅推出了祖家大门,吴曼柔横眉怒焰:“不准进来。”

  温雅就真没有上前,她总是含着三分笑的唇抿起来了,看着这一群人的眼里带了恨意,咬牙切齿的指着祖成其:“祖成其你这个王八蛋,你追我的时候说了要跟我结婚生子,一转眼人就跑不见了,我找了你这么多年,找得我好苦啊!如若不是你三年前气运大减,叫我在街上偶然遇见你,我只怕再见不到你了。”

  祖成耀一个激灵:“你到底是谁?”

  温雅:“哼!你问问你哥哥,还记不记得娟娟!”

  祖成其先是懵了片刻,然后猛地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的她:“怎么可能!你若是娟娟,都该和我一个年纪了,而且娟娟也不长这个模样啊!”

  温雅冷笑了一声,化作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瞧着不过二十岁上下,模样比温雅漂亮不知多少。

  祖成其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就很好了,娟娟是他外出上学的时候追上的一个女店员,后来跟她分手,她不分,祖成其那时候刚好毕业要回通城,就来了个不告而别。

  祖成其打了个寒颤。

  温雅冷笑看着一家子:“祖成其不可能永远不出门,你们也不可能一直呆在屋里,我就在这等着你们,谁也别想撵我走。”

  吴曼柔瞪了大儿子一眼,从怀里取出几张纸:“我给你瞧个东西。”

  温雅不知他们耍什么花样,蹙眉接过来,展开一看,顷刻间便气得脸色发青,死死瞪着祖成其:“你个银枪蜡头,个不中看也不中用的玩意!乌龟王八羔子,怪不得日日耕耘,又给你不知道进补了多少好东西,却三年未让老娘受孕。啊!浪费老娘的功夫,你竟然是根本不能让女人怀孕的窝囊废!”

  它尾巴一扫,打破了门口的花盆泄愤,转眼便自傲原地消失了踪影。

  那几张纸飘落在地上,最上面那张写着诊断结果:重度弱精子症。

  祖成其目瞪口呆。

  ***

  胥文约:“这个蝎子精的目的是要怀上祖成其的孩子?”

  《吴氏手札》有记载:蝎子精受孕则吞其配偶以固本培元,孕期修为大涨,福运缠身。此行为乃种族特异,不沾因果,不染孽报。

  “也不算罢!”

  说起来,蝎子精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爱情结晶,而是为了修炼,因为生下孩子之后它们一般会选择抛弃。在末法时代,能够成精的物种都是得天独厚,基本上修炼方式也不以吸收天地灵气为主,比如说猫又,又比如说蝎子精。

  胥文约:“为什么一定要找祖成其呢?”

  “对于妖物来说,修炼本来就比人类苛刻,”例如胖奶奶多灾多难的长尾巴之旅,蝎子精也是一样,海芷兰想了想:“大约是蝎子精择偶的标准导致可以选择的人很少,这些人中会与它结婚生子的更少,做成功的还要少。”

  比如说祖成其,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还是没有让蝎子精成功,这是蝎子精的劫难,也是祖成其的一线生机。

  第96章 某一世(番外)

  我叫月白。

  我是一条蛇。

  我出生在一个月亮异常皎洁的夜晚, 据我的父母说, 我破壳而出的时候浑身雪白, 所以他们给我取了这样的名字。

  我挺喜欢的。

  我不是一条普通的蛇, 母亲跟我说, 在这个世界上有三种生物:人、类人兽、兽。父亲和母亲是类人兽, 我是类人兽, 但是我的同胞兄弟、姐妹们全部都是兽, 它们无法变成人形,也无法与兽的本能进行抗争,很快的,它们就离开了爸爸和妈妈的领地。

  我接受了传承,可以在人族和兽族之间任意的转化,此时, 我的父母已经不再想要诞下别的子嗣了,在类人兽眼中,他们和单纯的野兽已经不是同一物种了, 每次诞下的都是兽,他们受不了了。

  我们搬出了森林, 我被送到大陆上非常出名的学校上学, 这所学校的名字很长——圣地亚摩洛哥德科尔科弟……

  反正是特别的长,我从来没有完整的读过一遍。

  我是中途进去的插班生, 是父母向故人请求,才能入校学习,知道这个的都不太看得起我。

  我不能叫人看不起。

  我没有怎么努力, 就发现,课业难不倒我,实战难不倒我,只要是老师教授的,学校要考核的,对我来说都异常的简单。

  我大约集合了父母多年来诞育子嗣的精华。

  很快,我觉得无趣了。

  我得更进一步,大概像我这样根基不稳的家伙,最难的就是做年纪长了。

  可是这个好像也不太难,很快,我就成为了年纪长,手下有了很多可以用的人。

  上了两年学,我有点困扰了——我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啊!

  这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佣兵,他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广阔,我决定休学。

  很多人都觉得我疯了,明明我顺利毕业之后,凭借学校的威名就能在让我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地点站稳脚跟。

  还是有一帮人愿意跟我走,我一个人也就算了,有人要跟我走,我就得负责,我跟学校高层商量,最后以游学的名义带走了我的跟随者。在游学的第一年,我们就名声鹊起,在因缘巧合下救助了一城无辜受难的人民之后,达到了顶峰。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支军队。

  我的父母为我骄傲,他们不再将子嗣稀少挂在嘴边了,大约是觉得我一个能顶十个百个。说实话,我也这样觉得。

  我回到了学校,参加了毕业典礼。

  在典礼上,帝国的皇帝陛下开口让我担任皇家近卫队的队长,所有人都为我感到荣耀,我的父母也希望我能答应下来,我拒绝了。

  我的母亲对我说:“月白,你是天生的冒险家,没有任何人任何地方可以让你停下脚步。”

  因为母亲的话,我意识到了我的另一重身份,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我为他们寻找了安居之地,留下了巨额的财富,足够他们安享晚年。

  “如果我没有死在路上,那我将在火焰节回归。”

  火焰节一年一度,为期十天。

  从此之后,我更加放心了,了无牵挂,带一柄剑,做一个侠士。我要喝世上最烈的酒,挑战天下最厉害的人,和最俊朗的男人结交,慢慢的,有人开始叫我做‘酒仙子’。传闻中,我是见不得丝毫不公的侠客,也是传闻中第一美艳的女人,专管世间不平之事,专打各种不服,我是许多人嘴里的英豪,很多人心中的信仰。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撞到某个厉害的人物手中,在死在冰冷的刀下,但我死也不会退却半步,堂堂正正,英姿飒爽。

  我这样的家伙,应该是活不到老的。

  但我没有想到,我能死得这样的窝囊。

  那一天,我抱着一个孩子从千军万马中突出重围,安置好小孩后力竭化作兽型,仅有的力量让我身形缩小成小臂长的白蛇。

  一个农夫路过,用柴刀砍死了我。

  ……幸好没有人知道我死得这样窝囊。

  ……大约也没人相信我能死得这样窝囊。

  我勉力抬起头,记住了个农夫的气味——呵!若有来世,你不幸遇到了我,你瞧着!看我月白是不是必报此仇!

  第97章 一报还一报

  “胥文约”

  “兰兰?”

  胥文约睁开眼睛, 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 意识渐渐的也回笼了。前几天正一教周掌门打电话前来, 请兰兰帮忙, 配合一下玄协的成员探查九珠岗。开眼之后, 可以看见这里终年弥漫着红色的不祥雾气, 玄协经过这几年对此地的观察得知, 此处地形弄得这样诡纯属巧合, 并没有任何势力在后头捣鬼。

  然而,天然形成的东西更是代表着绝佳的运势。九珠岗是f市人心目中最繁华的地方,日日车水马龙,人潮不断,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便是要牵连众多无辜的生命,所以肯定是要对此地的地形进行处理的。可是处理吧, 也有问题,归结于一个字:难!

  海芷兰和闵安顺并不是第一个发现九珠岗地形有问题的,就是从他们俩发现此地的问题算起, 到如今也有七个年头了,好不容易前一阵子才拟出了一个章程来, 故而有了夜探九珠岗钟塔楼的行动。

  胥文约只记得进入钟塔楼之前的事情, 怎么晕在这里的就一概不知了。

  “兰兰……”

  “醒啦?”

  ‘哐当’

  黑暗中的人丢给他一把刀,胥文约没有去接, 任由它落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黑暗中出现了一束光,这束光里走出了一位美丽女子,她的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 这种气质放在男人身上,应该是叫做‘潇洒’,放在她身上,让人觉得锐利。

  这个女人的眼睛里,含着剑光。

  “我叫月白,来找你偿命!”

  胥文约警惕的看着她:“我不认识你。”

  剑在颤栗,它迫不及待要斩杀面前的仇人。

  月白:“……拿起你面前的刀来,我酒仙子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胥文约明明没有见过这个叫做月白的女人,但他觉得,即使是已经有了心爱的人,像月白这样的人只要是见过你就不会忘记。因为你看她的时候,绝不会先注意到她的性别,而是恍然间想到两个字: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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