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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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不归动作微顿,然后继续倒酒,不出片刻,山洞中便酒香四溢。

  “好久没有人这么叫我了……不过我这一世有这一世的名字,你当心不要在人前说漏嘴。”

  狐狸的目光把他从头到尾扫了个遍:“你为什么也还活着?难道三百年前的那场天罚……”

  “我没有那能力。”沈不归打断了它的话,望着杯中色泽浅黄的桂花酿道:“我靠的不是什么死而复生的逆天之法,只是带着当初的记忆转世投胎罢了。”

  狐狸哼了一声:“那你的灵根呢?天赋呢?这三百年间数任左手用剑的首座天师都是你吧?”

  沈不归闻言,还专门帮它回忆了一下:“加上这一世也就三任,并没有世人调侃得那么夸张。我基本上每一世都能修成天师,但能不能成为首座,就要看那一世的机缘际遇了。”

  “我对你的丰功伟绩没有兴趣!我是在问你用了什么邪门歪道……”狐狸刚吼了一句,神色突然僵住了。

  它毕竟是一只活了数千年的上古大妖,虽然性子懒散,不问世事,还经常一睡许多年,但它知道的事情肯定比旁人多一些。

  此刻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震惊地看着沈不归:“该不会是那禁术……你疯了吗!?”

  沈不归神色如常:“你到底喝不喝酒?喝就赶快变小点。”

  狐狸咬了咬牙,简直想一爪子拍下去。

  不过看在陆非辞亲手所酿的桂花酒份上,还是依言变小了一圈。

  神奇的是,铐在它后腿上的锁链居然一并跟着缩小了,自始至终都牢牢锁住了它。

  狐狸低头舔了一口杯中酒,一股醉人的芬芳从舌尖一路流入心底,醇厚酸甜。

  它抬头,咬牙问道:“这是你第几世?”

  “最后一世。”沈不归坦然道。

  狐狸冷笑:“那你这名字倒是应景,当真要一去不归了。”

  沈不归没理会它的尖酸嘲讽,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狐狸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为什么宁愿做到这种程度也要回来?”

  沈不归这才抬眼,却是幽幽笑道:“没听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吗?当初是我带他走上了这条路,总要负责到底的。”

  狐狸嘴角抽了抽,想回一句“他不用你负责”,却也知道这种时候说这话没有意义。

  “三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不惜发动天罚也要复活他的人……是谁?”

  “时至今日,你还猜不到是谁吗?”沈不归反问。

  九归沉默半晌,才低声道:“是他体内的魔吧?然而逆天改命之事非人力能为……”

  狐狸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了当初那魔临死前所说的“吾主即将降临”,一时间遍体生寒。

  “所以,是魔神?”

  沈不归长长地叹了口气,点头道:“万魔之主,魔族所信仰的神,他要重临世间,需要一个容器。这容器不是指一副躯体,而是一个足以容纳他的灵魂——他选中了小六儿。”

  这“小六儿”指的就是陆六郎陆非辞了,亲昵的称呼让狐狸忍不住呲了呲牙。

  “就没有办法将魔魂转移出去吗?”

  沈不归看着它:“你想转给谁?魔魂无论去了哪里,都是人间迟早要面临的大劫。”

  狐狸垂眸不语。

  “何况这灵魂容器一旦选定就没那么容易改了,否则他不会不惜惹来天罚也要复活小六儿。我估摸着他也因此受了伤,才在时空裂缝中休养了三百年……”

  “这些你跟公会的人说了吗?”狐狸听他这样讲,却又惹来了另一重担心:“他们如果知道这事,会不会想三百年三百年的拖下去?”

  它毫不怀疑,如果陆非辞死一次能就能将大劫延后三百年的话,公会的人肯定不会放过他。

  “你说呢?”沈不归挑了挑眉,旋即叹气道:“何况同样的招数恐怕不会再奏效了。我是说,公会的人已经杀不死他了。”

  沈不归一边倒酒,一边解释说:“我的力量会在转生中一点点削弱,魔神的力量却在不断增强。小六儿如今再面临致命的危险,只会刺激魔气外溢,杀他害他,也只能助长他体内的魔魂反噬,我就是凭这一点才说服了公会的人。”

  “说服?他们有这么容易说服?”狐狸也不信。

  沈不归不紧不慢地喝下一杯酒,这才支着下巴幽幽道:“当然,他们都打不过我,这才是我能带走小六儿的最终原因。”

  狐狸:“……”

  “你呢,今后打算怎么办?”沈不归问狐狸。

  狐狸的神情一点点凝重起来。

  它垂眸半晌,像是下定什么巨大的决心一样,低声道:“我要离开这里,去一趟青丘禁地。”

  沈不归拿杯的手竟然一抖,好在他反应迅速,杯子在手中灵活地转了个圈,才没让这百年佳酿洒出来。

  “你想去闯天狐冢?”沈不归定定地看着它,“就凭你如今这副病体残躯,拿什么完成天狐冢的试炼?”

  “我知道,可我不得不这么做。否则我这身子新伤叠旧伤,何时才能养好?难道这一次,还要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在我眼前吗?”

  狐狸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决绝:“如此一来,成,我便可取回巅峰力量,护他周全。败……不过烂命一条,又有什么可惜。”

  沈不归无声轻叹,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需不需要我帮你出去?”他自己都做出了那样的选择,此刻也没什么立场去反对九尾。

  “不用,我看这封印你也没花什么力气,就是这两道金刚锁难缠了点,我自有办法挣脱。”

  “那……要不要再去看看他?”沈不归抬头说,“再过几日,我就要带他去修行了。”

  狐狸耳朵一抖,身上的毛微微轻颤。

  它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最终却仍是摇了摇头:“不用了。”

  “如果我就这么离开,会遗憾。遗憾我们最后一次会面发生在那样的场合……”

  “所以,我不会让那成为我们之间的最后一面。”

  九归说着,也喝尽了杯中酒。

  甜美与酸涩都融合在那一口桂花酿中,被它尽数饮下。

  狐狸转身,闭目掩去了金眸中的种种情绪。

  “不必来找我。如果我能活着走出天狐冢,就一定会在血月再临之前回到他身边。”

  它郑重承诺。

  三年之后,血月将会重现。

  届时妖魔鬼怪倾巢而出,人间将会陷入一片混乱。

  魔神如果想要卷土重来,也势必会选在血月到来力量正盛之时。

  希望这一次,它能守在他身边。

  希望这一次,一切都为时不晚。

  今夜月明星稀,大地万籁俱寂。

  无数人在黑夜中辗转不眠,等待破晓的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 -上卷完-

  新的旅途即将开启,下卷中无论是狐狸还是阿辞都会变得更加强大。

  另外狐狸也终于要以人形现身啦,剧透一下,狐狸人形超级超级美丽的!文章写了30多万字,终于可以放他们开始好好谈恋爱了_(:3」∠)_

  就这样,我们三年后见吧

  下卷

  第96章 凤凰甘草(1)┃三年之后

  西南边境, 群山连绵, 风景如画。

  初秋时节, 山脚落叶金黄一片,山顶隐有皑皑白雪。

  边境南部有一座小城镇, 三面环山, 地势颇高, 眼下又正逢湿季,阴雨不断,空气潮湿而稀薄。

  镇上人烟稀少, 居民们靠山吃山, 多以上山采摘植物为生。

  说来也怪,这周围山脉明明灵气稀薄,却曾孕育出许多天材地宝,广受通灵者们的喜爱。

  直到近十几年, 大山如同被掏空了般枯本竭源,再也没出过什么好东西。

  渐渐地,小镇也就恢复了冷清,无人问津了。

  时至今日,小镇忽然又热闹起来。

  起因是有村民在上山采药的过程中, 发现了一株凤凰甘草。

  此草的生长期长达百年, 在前九十九年中, 外形与普通甘草无异,茎直立,多分枝, 枝叶翠绿,平平无奇。

  然而百年之期一到,它的枝叶便会开始自燃,如同凤凰涅槃一般,于熊熊火焰之中重生出一株茎干赤红、枝叶色金的新草。

  这便是“凤凰甘草”之所以得名。

  此草与九尾狐的心头血和九转还魂丹并称为三大疗伤圣物,据说连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

  消息一出,通灵界内哗然。

  毕竟九转还魂丹的炼制方法早已失传,而九尾天狐更是传闻中神出鬼没的上古大妖,两者皆可遇而不可求。

  因此凤凰甘草就成为了三圣物中唯一可期的存在了。

  短短一周时间里,这座边境小镇内涌入了大量人马。其中有各大家族派来的通灵者,也有前来寻求商机的普通人,形形色色的各路人马一下子就填满了昔日清静悠闲的小城。

  各方势力都想得到这凤凰甘草,于是最后,公会不得不出面维持秩序,决定拍卖此草,出价高者得之。

  由于客流量激增,小镇沿街出现了许多临时的小摊小贩,像是古时候的街边茶馆,赚点游人的茶水钱。

  不少通灵者成群结队地出入小镇,或来参加拍卖,或来看个热闹。

  “老板,你们这最好的茶,来上一壶。”

  四名身穿统一制服的来到一处小摊上,找了张干净桌子坐下,仔细一瞅那制服图案,竟是东方家的人。

  不过当地居民连通灵者公会是什么都刚刚听说,更不会认得东方一族的族徽了。

  老板乐呵呵地端上一壶普洱茶,就转身继续和朋友打牌去了。

  “为了来这么个破地方,我们一路上遇到多少妖魔了?”东方崇愤愤不平地端起杯子,刚喝了一口,就“呸”的一声将茶水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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