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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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我被美色误得像个小白痴一样,但我就是更喜欢他了啊!沈知言在心中呐喊着。

  沈父抽空朝自己儿子看了一眼,见自青春期时就喜欢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很精英的儿子在此时此刻紧紧盯着徐蕴合的侧脸,心满意足得像个傻瓜一样。老父亲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儿子,你ooc了啊!

  下午茶时,沈母拉着徐蕴合说:“你不能只陪着鸿文说些我们听不懂的话,你也该陪着我去花园里坐一坐,喝一喝下午茶。”下午茶的点心都是沈母亲手做的,她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也很有兴趣。她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不喜欢吃甜食,女儿忙得连周末时间都回不了家,还好徐蕴合是喜欢吃甜食的人。

  面对长辈的请求,徐蕴合无有不应。

  沈知言被沈父叫去了书房里,估计他们父子俩有什么事情需要商量吧。徐蕴合就跟着沈母走到了花园中。这小花园是沈母亲手打理的,种满了玫瑰花。花园中间有一个小亭子,围栏上缠着爬山虎。

  沈母是一个很懂得生活的人,坐在小亭子里朝四周看去,徐蕴合马上就被周围的景致征服了。

  “我听知言说,你喜欢喝绿茶,那我们今天就喝绿茶吧。这是我一老友自家炒的绿茶,我们一起尝尝看。”沈母从一个瞧着十分普通的小罐子里取出了茶叶,放进了茶壶里。亭子里有齐全的泡茶工具。

  徐蕴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沈母手上的动作,只觉得这泡茶的过程十分赏心悦目。

  沈母是那种非常优雅的人,她的身上有着被时光模糊了的美丽和经由时间沉淀下来的静美。

  原谅徐蕴合身为理科男,一时间竟然有些词穷。

  不过,这么说吧,如果有人问徐蕴合,你觉得人类可以实现穿越吗?他大概会告诉你,从理论上来说,任何物体在接近光速的情况下质量都会变得无穷大,推动无穷大质量的物体加速需要无穷大的能量,而无穷大的能量是不大可能实现的,因此任何有质量的物质都不可能达到光速,于是理论上不太能实现穿越。但如果有人对徐蕴合说,你知道吗,沈妈妈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徐蕴合大概会恍然大悟地说,怪不得她优雅得如同那些古代仕女图总走出来的贵女,一举一动都带着世家女的写意风流。

  沈母分了盏,把其中的一杯推到徐蕴合面前,说:“尝尝看?”

  徐蕴合低头喝了一口,他不懂茶,脱口而出就只有三个字:“好香啊!”

  沈母轻轻地笑了起来。阳光很好的下午,她不急不缓地和徐蕴合聊起了生活。她说,沈知言小时候是个非常顽皮的孩子;她说,如果徐蕴合有兴趣,那么可以在家里种一些绿萝,不难打理,极易养活;她说,不知道徐蕴合对于围棋有没有兴趣,其实她下棋很厉害的,沈爸爸在这方面比不过她,就暗戳戳地设计了一套程序,让程序陪她下……她还说,等到天气再冷一点,她要去郊区的山上赏梅。

  徐蕴合不爱说话,在大多数时间就只是安静地听着而已。

  “啊,我烤的小杯蛋糕应该已经好了,我去看一下。”沈母说。

  “好。”徐蕴合目送沈母离开。他一个人坐在亭子里,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忽然觉得有些困了。头天晚上几乎是从半夜闹到了清晨,做的还是消耗体能的事,他当然会觉得困了。

  于是,当沈母端着蛋糕走过来时,就见到一个靠在椅子里安静睡着了的年轻人。

  沈母轻轻地把蛋糕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打开了桌子下面一个隐秘的储物小间,从中取出了一条干净的毯子。她摇头笑了一下,轻轻地走到徐蕴合身边,轻轻地弯下腰把毯子盖在了徐蕴合的肚子上。

  徐蕴合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逆着光看去,他只能见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属于女性的剪影。

  “妈妈……”徐蕴合喃喃地说。他好像在做梦,梦到了已经生离死别多年的妈妈。其实,他已经有些记不清楚父母的样子了,他们离开得太早,就这样把他独自留在了这个或许温暖却也冷漠的世间。

  沈母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却更加温柔了。

  徐蕴合猛然清醒过来了。他瞪圆了眼睛看着沈母,眼中带着一点点尴尬。

  “和妈妈一起聊天,开心吗?”沈母语气轻松地问。

  徐蕴合的心里被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充斥着,有点暖,又有点酸。他眨了眨眼睛,好像是要缓解眼眶中的干涩,又好像想要遮去眼中的难为情。在沈母期待的目光中,他点着头说:“很开心。”

  就这样改口叫了妈妈,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第四十一章

  徐蕴合和沈母分享了甜点,等他们结束下午茶回到客厅时,却还不见沈父和沈知言从书房中走出来。沈母对着徐蕴合眨了眨眼睛,说:“要不要看知言小时候的相册?他那时很喜欢装扮成小王子。”

  徐蕴合想到自己手机相册里藏着的那张沈知言睡成蚕宝宝的照片,眼睛一亮,说:“好啊!”

  等到沈父揽着沈知言的肩膀终于从二楼走下来时,徐蕴合已经看完三本相册了,却还有好多本没看。沈母笑着说:“现在都流行电子相册了,我却还是喜欢把照片洗出来。实体的相册比较有感觉。”

  徐蕴合用力地点了下头。

  “你要是喜欢,平时也可以多拍些照片,等过些年就都是满满的回忆了。”沈母说。

  沈父走到沈母身边,很自然地弯下腰,和沈母来了一个法式的贴面礼。沈知言同样走到了徐蕴合身边坐下,却完全比不上沈父浪漫,也比不上沈父坦然,扭捏了一会儿,才偷偷抓住了徐蕴合的手。

  沈母受了丈夫的贴面礼,顺势扶着丈夫的胳膊站了起来。她很体贴地想要把空间留给了年轻人,就找了个借口说:“厨房里炖着汤呢,我去看一下。”说着,她就离开了客厅,顺便把丈夫也拉走了。

  徐蕴合没有收回被沈知言握着的右手,用左手继续翻着相册看了起来。

  沈知言说:“你怎么不问我呢?”

  “问你什么?”

  “问爸爸和我聊了什么啊!为什么要聊这么久。难道你就不觉得好奇吗?”沈知言说。

  徐蕴合老老实实地说:“不好奇。”

  就他本心来说,他一直觉得沈家的事和自己没什么关系。额,这话也不对。这么说吧,如果沈家遭遇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说有长辈生病,那么徐蕴合一定会站出来帮忙。但有关沈家的家业,比如说东煌娱乐那么大的一份产业,他却又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徐蕴合能够和沈家共苦,这是出于他对沈知言的在意,也是出于他的责任感。但同样因为这两个原因,他又不打算去觊觎沈家的一切。

  在徐蕴合看来,沈爸爸拉着沈知言聊了那么久,说不定就是在聊公司的事,所以他就不参与了。他这副淡定却叫沈知言噎住了。过了一会儿,沈知言才又若无其事地说:“爸爸找我聊了代孕的事。”

  徐蕴合翻相册的动作一顿,微微皱起了眉头,问:“爸爸想要抱孙子了?”

  沈知言赶紧摇头说:“不是啊……他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想要代孕,就要提早做好规划。我琢磨了一下,最近这两年肯定是不行的,我和你都处在事业的上升期,弄出了孩子来,这孩子该由谁来带?”

  徐蕴合在心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爸爸说,他和妈妈都有自己的生活,肯定是不会帮我们带孩子的。”沈知言复述着沈父的话,“所以他的意思是,如果我们真的想要孩子,那么我们现在就该对未来生活有一个规划了。我们至少得有一个三年左右的相对来说不忙的空闲期,才能考虑要孩子,这样我们才不会错过孩子成长的关键期。”

  沈知言和沈慎微姐弟当初就是被父母亲手带大的,尽管事业很忙、工作很累,但是沈父沈母并没有把他们丢给保姆就彻底撒手不管了。用沈父的话来说,儿子、女儿是属于他的责任,所以他得用心看顾着,但孙子孙女什么的就是属于儿子的责任了,他和妻子的养老生活可不是围着孙子孙女转的。

  总之一句话,如果沈知言和徐蕴合想要有孩子,那么既然他们有本事生,那就自己凭本事带。

  徐蕴合是赞同这一观点的,他却没想到沈父沈母在这件事情上竟然也是这个想法。都说豪门世家最重子嗣后代,谁料沈父竟然叫他们推迟要孩子。在这一刻,徐蕴合简直要对沈父沈母肃然起敬了。

  也许和自身经历有关吧,徐蕴合始终觉得,孩子是独立的生命体,他不是一个玩具,更不是一个工具。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想要有孩子了,那么他一定会用爱来迎接他,用长久的陪伴来引导他长大。

  对于现在的徐蕴合来说,他真的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

  至于沈知言,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代孕的事。等他姐结婚生子了,他拿着外甥、外甥女当自己孩子宠,那不也是挺好的吗?不过,他并没有在徐蕴合面前说这样的话,这是因为他怕自己说了不想要孩子,万一徐蕴合心里是想要代孕的,这会使徐蕴合产生心理负担。他尊重徐蕴合的一切选择。

  夫夫俩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徐蕴合就换了话题,问:“妈妈去厨房了……我们要不要去帮个忙?”他总觉得,自己身为年轻人坐着等吃的,长辈们在厨房里忙活,这是一件叫人觉得不礼貌的事。

  “妈妈只是指导两句而已,具体的事都有专人去做。”沈知言说。沈母有一大爱好就是下厨,她会做各种各样的中式、西式点心,还会煲汤。但如果遇到会伤手的活,那么沈家聘请的厨子就会帮忙。

  沈母这样小心,倒不是她矫情,只因为她的手是要用来刺绣的。她技艺精湛,从来都是用最好的线在最好的布上刺绣,若是手上有了茧子或疤痕,那么就有可能会磨损布料。她也弹古琴,每次弹完琴以后都要重点保养一下自己的手。话又说回来,她就算真矫情了,那也无所谓,毕竟她矫情得起。

  徐蕴合明白了,说:“那就好。”

  “爸爸一直说,你比我有思想深度。很快妈妈也会说,你比我体贴了。”沈知言故作委屈地说。

  徐蕴合没有把沈知言的玩笑话当真,认真地说:“爸爸妈妈之所以努力看到了我的优点,是因为他们爱你啊。”其实徐蕴合身上的缺点一直都非常明显,他不能在事业上帮助沈知言,也不能在生活中照顾沈知言。对于很多父母来说,他们习惯双标,儿子找的伴侣比儿子还不着家,这足以让他们黑脸。

  “……他们也爱你。”沈知言忍不住在徐蕴合脸上轻啄了一下。

  一直到快要吃晚饭的时候,沈家的大小姐沈慎微才匆匆赶回家里。她是直接从公司里回来的,身上穿着一身偏向职业化的正装,脸上也化着淡妆。到家后,她笑着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跑去自己房间里洗漱了。等到她再次出现,她已经洗过澡,披散着头发,素面朝天,穿着一件套头衫和牛仔裤。女人的年龄很有弹性,沈姐姐这么一换装,立刻就从职场女王变成了仿佛还没有走出校园的大学生。

  沈知言跟着家里的阿姨忙前忙后摆桌子,沈慎微就坐在沙发里和徐蕴合聊天。

  “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项目,和国家的宣传部门搭上了,想要搞一个科教专题的综艺节目。”沈慎微笑得很漂亮,“具体要怎么做,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最终的定案。徐蕴合,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沈姐姐直接叫徐蕴合全名,是因为她习惯如此。她管沈知言也是叫三字全名的。

  徐蕴合和沈姐姐就着这个话题聊了起来。身为科学研究工作者,徐蕴合不懂企业管理,还以为沈姐姐是真的需要帮助,却不知道这其实是沈姐姐故意找的话题。对于沈姐姐来说,她身为总裁,根本不用负责具体的项目内容,这种事情自然有专业的团队来负责,而团队中是可以聘请专业的顾问的。

  沈姐姐听说徐蕴合不善言辞,才故意选择了这么一个和双方工作都有点关系的话题。徐蕴合果然给出了不少有用的建议,沈姐姐听着听着,到最后直接拿出了录音笔,把他说的要点都记录了下来。

  说到这录音笔,沈姐姐到家后就换了衣服,并没有把录音笔带在身上。于是,她直接冲鹦鹉管家喊了一声,道:“管家,可以帮我拿一下录音笔吗,在我书房的桌子上,亮黑色的长方形的一条儿。”

  鹦鹉兴奋地围着沈姐姐绕了一圈,用那种独特的奇怪语调说:“my queen,,i am your man。”

  沈姐姐被鹦鹉逗笑了,说:“是是是,你是我的小绅士。”

  鹦鹉帮他们拿来了录音笔后,就待在他们身边不走了。它歪着脑袋,用豆眼观察徐蕴合。忽然,鹦鹉落到沙发上,正好站在徐蕴合的大腿旁边。它用爪子一勾,把徐蕴合口袋里的钥匙串勾出来了。

  钥匙串发出叮铃铃的撞击声,鹦鹉好像很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能带着自己的战利品飞走。

  徐蕴合眼疾手快把钥匙串夺了回来。其实,如果这仅仅是一串钥匙,那么让鹦鹉拿去玩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可是这钥匙串上还有别的东西啊!他拿到手中后,立刻摸了摸钥匙串上的q版黏土人。

  这黏土人正是以沈知言曾经演过的某一个角色为原型做的,是沈知言亲手送给徐蕴合的。沈知言把它送给徐蕴合时,曾说自己太忙了,没办法时时刻刻陪在徐蕴合身边,于是让这个黏土人代替他。

  小小的黏土人穿着军装。

  沈姐姐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喜欢这样的啊。怪不得上次沈知言说要订购一整套……”

  “不不不不不不姐姐你误会了姐姐你听我给你说姐姐不是这样的啊!”徐蕴合被吓坏了,赶紧手忙脚乱地解释了起来。昨天晚上,他和沈知言在床上胡天海地地闹了去,沈知言就说非要定一些军装、医生装、古代祭祀装什么的放在衣柜里,然后他们以后就能更加胡天海地了。当时,徐蕴合就随沈知言去了,他却没想到沈知言那么不要脸,这种事情都要和家里的姐姐说。啊啊啊,真是要疯掉了啊!

  “咦,沈知言说要把他以前演过的角色都做成黏土人送给你,难道他又改主意了?”沈姐姐问。

  徐蕴合:“……”

  “哦,原来是这样啊。”徐蕴合面无表情地说,“姐姐,我们刚刚说到哪了?如果你们的综艺节目需要请一些嘉宾,我可以帮你们询问一下我的几位导师。他们已经快退休了,我问问他们有没有兴趣。”

  第四十二章

  晚饭开始之前,沈母先去她的小佛堂中烧了一炷香。徐蕴合对此有些好奇,但他到底没有多说什么。对于沈母来说,信仰是用于律己的,而不是用来要求、限制、审判他人的。这样似乎还挺不错?

  这天晚上,沈知言和徐蕴合就住在了沈家大宅。

  他们睡的卧室就是沈知言没有搬离大宅时的房间,沈知言在这里度过了他整个童年、少年时期。虽然房间重新装修过好几次,家具都换了好几套,但总有些细节处还藏着属于沈知言的曾经的秘密。

  住在这样的房间里,如果他们细心点,就可以像探寻宝藏一样,一点一点把那些散落在时间节点中的记忆挖出来,一点一点参与到沈知言曾经的生活中去。然而,沈知言却急哄哄地拉着徐蕴合一起浪翻了天,于是别说寻找回忆了,他们两人浪完抱着一起睡了,连新换的窗帘是什么颜色都不知道。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夫夫俩就回到了他们自己的小家中。

  时间继续漫不经心地走着,徐蕴合上班,沈知言外出拍戏,他们在度过了一个热闹的周末后,又恢复了那种各自忙碌的生活。沈知言本来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他忙,徐蕴合也忙,所以两人长时间见不到面不是很正常的吗?虽说,他确实很想念徐蕴合就是了,有时想得夜里都睡不着觉。

  直到沈知言和宋云有了合作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和徐蕴合之间缺了什么。

  沈宋二人要合作拍摄的是一部喜剧电影,沈知言是男主,宋云是男二。曾经有一次,沈知言对徐蕴合说,他比宋云要厉害些,这固然算是一种沈知言在新婚小丈夫如雄孔雀开屏一样的行为,但这话倒也不算错。在业内的各种奖项上,宋云确实要比沈知言弱了不止一点。不过,宋云的势头非常好。

  沈知言有个助理叫丁志义。丁志义并不知道沈知言和徐蕴合之间的事。一般情况下,只要沈知言结束工作进入休息时间,他就会给丁志义放假,等到下次工作来临,他再一个电话把丁志义叫回来。

  丁志义在片场跟了一段时间,这天帮沈知言整理内务时就忍不住多嘴说了两句:“沈哥,我觉得宋老师肯定谈恋爱了。哎,宋老师运气真好,他现在的发展势头这么好,竟然没有狗仔发现他恋爱了。”

  沈知言心想,这算什么,你沈哥我也是有夫之夫了,说出来还不得吓死你啊!

  丁志义把从干洗店拿回来的属于沈知言的私服一件件叠起来放好。他知道沈知言和宋云关系好,估计知道一点什么,就好奇地追问道:“沈哥,宋老师的女朋友是圈内人,还是圈外人啊?漂亮吗?”

  “别瞎问。”沈知言说。

  丁志义马上做了一个给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但他还没安静一会儿,又忍不住说了一句:“沈哥,我觉得宋老师太高调了,估计半个剧组的人都知道他在谈恋爱了。要不沈哥你去提醒一下宋老师?”

  “不会吧……”沈知言有些怀疑。

  丁志义憨笑了两声:“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在这个世上,有三样东西的藏不住的,咳嗽、贫穷和爱。宋老师那状态……明显就是在恋爱啊。”丁志义心里想,说不定宋云这恋爱都已经谈了很久了,只不过他以前和宋云接触不多,于是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直到这次进入同一个剧组才有所发现。

  沈知言心想,扯淡吧,爱要是真的藏不住,你怎么就没瞧出你沈哥我正在新婚热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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