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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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走过过道,前面的地面忽然滚下来一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了,或没捡,记不得了,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他捡了,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的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的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杂腥臭的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逃到一个除了自己再无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的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了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了维持与富婆的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的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己了。

  大小姐虽然将手臂从林疏腰上移开,但毕竟还要驭马,因此两人的姿势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林疏被半搂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几下,终于有些好转。

  照夜速度这才渐渐快起来,半刻钟过后,再次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

  凌凤箫道:“现在好了么?”

  林疏:“嗯。”

  凌凤箫的声音里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个双生的兄弟,叫照雪,在凤凰山庄养着,与照夜一样是江湖有名的神骏,长得也漂亮,我为你留了许多年,你不许惧马。”

  大小姐的东西,从丹药到宝物到马,无一不是珍奇的宝贝,且送起人来毫不手软,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这次不同,他发现了一个盲点。

  林疏:“许多年?”

  “四年,”凌凤箫道,“我那时想,来日从学宫结业,游历河山,若无良驹,毕竟不够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骑,恰好照夜照雪双生,便都养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逻辑。

  原来大小姐养仓鼠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

  笼子、滚轮、鼠粮先都备好,然后再去物色一只顺眼的,带回去。

  ——大小姐,你这么做,你未婚夫知道么?

  哦,还有一种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给大小姐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准备的,但天不遂人愿,死了未婚夫,大小姐开始自暴自弃,包养仓鼠,原来的那些准备,自然也都归仓鼠享用。

  他不再说话,凌凤箫也专心驭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灵马,这样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轻身法术也不遑多让,只过一个多时辰,就已经过数座城池,来到一处云雾环绕的仙山。

  山下有路石,写着“凡人止步。”

  原因无他,仙家门派多有护山大阵,亦饲养许多灵兽灵禽,不少都有凶性,若是毫无修为的凡人无意踏入,难保不会出事。

  所以,一旦有这样的路石,就意味着前面是仙家地界了。

  如梦堂,越若鹤与越若云出身的门派。

  照夜减缓了速度,进入山间,走过一段崎岖山路,眼前豁然开朗。

  一段极缓的半山坡上,依山傍水坐落着数亩仙庄,形制极为质朴灵秀,几乎与这座山林融为一体——这也与如梦堂所走的“道”一脉相承。

  整个仙道,统共分两个流派,“破道”与“合道”。

  像是凌凤箫,以武入道,驭使灵气,是“破道”,修到极致后,可脱离天道规则,此时天降破界劫雷,若成功渡劫,将来便能离开凡间,进入仙界,称为“飞升”。

  “合道”则不同,走此道的修仙人以天道为尊,以感悟天道规则为主,武功招式亦依托于此,待步入悟道的至高境界,魂魄便与天道同化,肉身消散于天地间,称为“羽化”。

  坐落蜀地西边地这座如梦堂,正是“合道”的大家,其成名内功“万物在我”可感受方圆数百里一草一木的动静变化,魔物混入学宫,要找出其源头,求助如梦堂是最快的办法,凌凤箫此行的目的正是请内功最为精深的越老堂主越不浑出山。

  凌凤箫下马,再接林疏下马,两人落地后,立刻前去叩响山门:“上陵学宫凌凤箫求见越堂主。”

  便有绿衣的弟子验过学宫的信物,上前领路:“大小姐,随我来。”

  唔,仙道诸人,连同这山中的小弟子,都知道凌凤箫是大小姐。

  一路穿花绕水,来到正堂中,上首坐着一个墨绿衣袍,面目清癯的中年男人。

  凌凤箫道:“越堂主,别来无恙。”

  越堂主道:“大小姐光临敝派,不知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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