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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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重重啐了一口痰,半是羡慕半是嫉恨地说:“要是让我到上面住个几天,就是少活十年我也愿意!”

  另一个拾荒者说:“得了吧,龅牙老六!那是大人物们才能去的地方,你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老实在这里捡垃圾吧!”

  还没等龅牙老六发作,远处灯塔的另一侧也有阀门打开,排射出大量蒸汽。顿时灯塔中段以上全部被白色雾气包围,火焰变得一阵模糊不清,而尖锐悠长的汽笛声蓦然响起,刺得人心脏直跳。

  “怎么这么早就要关门了?!”

  “那秃子在搞什么鬼?”

  拾荒者们一下子就慌了,加快脚步,一路奔向小镇。好在他们动作够快,及时冲过大门。

  城楼两侧的排气管这时正喷出大团微黑混浊的气体,巨大的齿轮和绞盘嘎嘎吱吱地转动,厚重的铸铁大门缓缓落下,轰地的一声砸在钢槽里,将小镇封闭起来。

  这队拾荒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其中一个站在街道上,双手扶膝大口喘气,随即抬头对城楼上喊道:“怎么这么早就关门?我们差点被关在外面!”

  城楼上探出一颗闪着油光的秃头,面容狰狞。

  他向天上指了指,毫不客气地吼道:“早就告诉过你们这段时间外面不太平!看看天上月亮的颜色!你们要是为了几个铜板连命都不想要,那死了活该!”

  天空中挂着一轮巨大圆月,月盘边缘已经殷红如血,再过几天,就会变成血色满月。

  在绯月之夜,荒原上所有生物都会燥动不安,变得极有攻击性。传说中,每当月色转为猩红,某个地方就会有灾难发生,只有当流了足够的血之后,灾厄的神明才会心满意足地离去。

  拾荒者们骂骂咧咧的,但这些荒原上的疯狗还真不敢对城楼上的秃头怎么样,那可是小镇上惟一的警长,更是一名一级战兵,收拾他们这队疯狗轻而易举。所以这些人只能边抱怨,边向小镇内走去。

  小镇中有一个酒吧,也是这里惟一的酒吧,后面还有几间客房。那里就是拾荒人们的目的地,也是惟一能够带来快乐和女人的天堂。

  为了节约能源,小镇里几乎没有什么灯光,于是在夜色中,酒吧招牌上射出的濛濛微光显得格外醒目,虽然上面只有一个“沙”字是亮着的。

  那块招牌的原型是一段从机舱底部拆下的轴承,不知道酒吧老板用什么方法把字弄了上去,还抹了夜光石的粉末,不过雨淋风吹之后,总会渐渐褪去。

  镇里的人知道酒吧的名字叫做曼殊沙华,不过没有人明白这四个字连在一起的意思,而且镇里几千号人中,能够认全这四个字的人还不到五个。

  酒吧里灯火昏暗,桌椅都很陈旧,墙壁上全是各种缭乱涂鸦,反而有了些奇异的美感。

  吧台是由钢板和铆钉搭成,倒看起来很有些时代硬汉的味道。这座酒吧里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在外面的荒原上找到。实际上,遗弃之地最不值钱的就是废钢铁,废金属,荒原的垃圾场上到处都是,飞艇坟场更是堆起了一座座金属山峰。

  酒吧里弥漫着劣质酒精、烟草和汗臭的味道,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身上还散发出刺鼻的香水味,闻了让人作呕。

  吧台后站着一个年轻人,他的身材偏瘦修长,肤色有些病态的苍白。

  年轻人穿着破旧的夹克和长裤,黑色长发则扎成马尾束在脑后。他的脸很漂亮,非常漂亮,还透着过分的年轻,一眼看上去有些邻家男孩腼腆但亲切的模样。

  他就站在吧台后,安静地看着酒吧里十几个正宣泄着欲望与压力的客人。

  光看外貌的话,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年轻的大男孩会是这家酒吧兼旅店的主人。他恐怕,不,应该是肯定还没到十八岁。

  这时酒吧半掩的大门被推开,那队刚刚进城的拾荒者们涌了进来。他们一进门,酒吧里立刻静了几分,许多人都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这些拾荒者。

  在荒原上,拾荒者的名声并不好听,他们有很多绰号,包括秃鹫,食腐者,疯狗……等等等等。

  拾荒者们时刻都在生死边缘游走,他们毫无廉耻信用可言,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许多拾荒者有自己的圈子和隐秘的交流方式,如果外人贸然接近这个团体,很有可能被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虽然这座名为灯塔镇的小城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周围大量拾荒者繁荣起来的,但是城里的原住民们却并不欢迎拾荒者,也不会真心接纳他们。

  有拾荒者的地方,就会有麻烦。在荒原上,麻烦这个词,往往意味着一批人会丢掉性命,否则怎么会好意思称为麻烦?

  这队拾荒者并不是第一次来曼殊沙华,他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就高声报出自己喜欢的酒名。吧台后的年轻人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熟练地调制起来。

  不锈钢制的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曼什么华的酒很够劲!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个帝国银币。”

  “嚯!”拾荒者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个帝国银币!!我这是在喝处女的鲜血吗?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银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的一声,拾荒者掏出一把火枪,重重拍在吧台上。

  火枪里面已经填好了火药弹丸,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火枪,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拾荒者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火枪,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半个银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拾荒者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年轻人完全没有动,依旧以平静的声音说:“那我会轰爆你的脑袋。”

  拾荒者死死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在那双深黑色的眼眸中,看不到任何波动,就象两潭无底的深湖。拾荒者又低头看了看年轻人的手。那是一双干净得异乎寻常的手,完全没有老茧,肌肤细腻得让人难以置信,一点都看不出有干过粗活或者是进行过修炼的痕迹。

  年轻人的手就放在吧台上,这个位置很尴尬,离哪里都有些远,就算他在吧台下藏了武器,好象也来不及拿。

  年轻人的粗布衬衣只系了两颗扣子,露出胸口一道丑陋的巨大伤疤,与他的外貌显得格格不入。

  拾荒者的眼角不断跳动,不知为什么心中寒意越来越浓,汗水忽然就滚滚而下。这是荒原生存的野狗对危险本能的感觉。

  第二章 燃火的青春

  拾荒者突然讪讪地笑了几声,把火枪收了起来,然后掏出几个铜子放在吧台上,推到年轻人面前,说:“呵呵,我只是开个玩笑!玩笑而已!我身上就这些了,你看着随便给我点什么,只要能够让我把自己灌醉就行!”

  酒吧里忽然又有了生气,许多酒客遗憾地叹着气,觉得没能看到一场好戏。

  拾荒者中最强壮凶猛的龅牙六哈哈大笑,说:“刀疤冯,我早就说过,就凭你这点德性也想找事?!”

  “是啊,一看就是个新来的。”

  “妈的,这家伙还挺聪明的!可惜没看成好戏。这里已经好久没出人命了,唉!”

  “哦,敢在千夜面前找事的家伙都已经死光了吧?”

  酒客们议论纷纷。既然没有好戏可看,他们的话题很快就转到了女人和吹嘘自己的本事上。

  吧台后的千夜仍然是面容平静无波,收起刀疤冯那几枚铜子,然后兑了一大杯烈酒,连同之前的调酒,用一个大得离谱的盘子托着,送到了拾荒者的桌子上。

  等千夜回到吧台,刀疤冯心有余悸地向吧台处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说:“这小子是什么来头?我就是面对狼人和血奴时也没有……没有这么害怕过!”

  “他叫千夜,是半年前搬到灯塔镇的,来了之后就开了这间酒吧,并且一直开到现在,你明白了吗?”拾荒者中的老人悠悠地说,又补了一句:“当然,他这里的酒是真的不错。”

  刀疤冯一脸恍然。

  能够在这种每天都会见血的地方安安稳稳地开上半年酒吧,肯定没有一个简单人物。

  力量可不是光看外表的。听说那些纯血的血族外表个个都是弱不经风,但他们才是真正的魔鬼,据说一根手指就可以捻死一打的帝国远征军!而帝国远征军里随便出来哪位大爷,哪怕是烧火做饭的,也能干掉几十个他们这样的拾荒者。

  吧台后,千夜一动不动,又站得像个雕像,也不知道在发呆还是在沉思。这是他标志性的动作,没有需要他干活的时候,千夜就会变成酒吧背景的一部分。

  在吧台下面的抽屉中,放着一把柯尔大口径手枪。这把沉重的大家伙做工精良,设计经典,能够填装七颗子弹,是帝国军工巨头黑石重工的出品,被称为火药手枪中的小钢炮,威力根本不是拾荒者的老式火枪能够相提并论的。

  在曼殊沙华刚开张的头几天里,这把柯尔曾经轰碎过六个家伙的脑袋,然后就没有什么人再敢来找事了,至少镇上的人不敢。

  酒吧里的声浪越来越大,酒客们的动作也越来越大,不时响起女人愤怒的尖叫。

  但是只要把几个铜子塞进她们的胸衣,这些女人就会反嗔为喜,再加上几个铜子,她们就会扭动有力的腰肢,坐到男人们的大腿上,让他们随意摸个够。至于更进一步的,就看双方的意愿和价格了。

  曼珠沙华有客房,不过用的次数并不多,开房是件非常奢侈的事。能够在草地里解决的事,干嘛要去房间里?这是大多数拾荒人的想法。

  千夜淡漠地看着,所有的一切好象距离他非常遥远。

  这些女人都和他没有关系,只是借了这块地方招揽生意而已。有了她们在,客人们也会喝得更加尽兴,一个个就像发情的公猪。

  已经有个拾荒者抱了女人迫不及待地从侧门冲了出去。门还没有关上,就有重物坠在地上的声音响起,然后是男人的喘息和女人夸张的尖叫。

  刚刚回到城里的拾荒者腰包里都有点钱,朝不保夕的生活又让他们比镇民们出手更加大方,所以更受女人们的欢迎。当然,是在他们口袋里还有铜子的时候。

  酒吧内的气氛一下就被点燃了。

  千夜开始变得忙碌,点酒的要求一个接一个飞来。但是他的动作娴熟稳定,一杯杯烈酒就象在流水线上生产出来,所有的要求都严格按照先后顺序满足,没有错误,也没有遗漏,精密得好象一架机器。

  这时又走进来一个女人,她穿着短夹克,里面是一件黑色紧身胸衣,束缚着饱满的胸部,下身则穿了一件冒险者中常见的帆布长裤,把纤细但有力的细腰小腹全都裸露出来。她的小腹上纹着一只黑蝎,给富有青春活力的肉体增添了野性的诱惑。

  要说她和酒吧里其他女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仿佛下一刻就会飞扬起来的青春,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雨后青草的新鲜味道。另外,她的唇红如烈火,在这昏暗淫靡的地方,就是一抹最闪光的亮色。

  她一走进酒吧,立刻就成为男人目光的焦点。

  “小妞!多少钱睡一晚?”一个刚到灯塔镇的拾荒者叫道。

  “一个帝国银币。”女人的回答和拾荒者的问话一样直接,径自走到吧台前坐下。

  这个价格让几名新来的拾荒者脸色一变,那可是帝国银币!他们要在荒野上游荡两个月,才能赚回来一个帝国银币。

  不过女人全身上下都透着青春和野性的气息,好象每一寸肌肤都在发光,让男人们心里就象燃着火。从她走进来,酒吧里别的女人和她一比,立刻变得如同掉毛的老母鸡。

  “难道你下面是原能合金做的?”有人开始不满。但是随即就被身边朋友拉住。

  “那是敏儿,很够劲,但是刺也很多!没事别惹她!”那位朋友低声说。

  敏儿敲了敲吧台,说:“随便来杯什么,只要够刺激就行。”

  千夜沉默地调好了一大杯酒,然后摸出一个贴身的银制小壶,在酒杯中滴了一滴什么,才把酒推到了敏儿的面前。酒客们贪婪的目光立刻分了一大半到敏儿面前的那杯酒上。

  那把银制小壶就是酒吧的招牌配方,谁也不知道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但是哪怕是最劣等的酒,只要加了一滴里面的东西,就会变得酒香扑鼻,喝下一小口就能让人忘掉所有的烦恼。

  敏儿不管点什么,每次都能够得到一滴,这算是她独有的优待。

  她好象并不满足,又伸出手,问:“有烟吗?要特殊的那种。”

  千夜又从吧台下摸出一根手制的卷烟,上面画着一根醒目的红线。

  敏儿一把抢过来,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屏住了呼吸。许久许久,直到她坚持不住,才喷出一口带着特殊香气的烟雾,脸上立刻泛起一层不正常的嫣红。

  酒吧里许多人都伸长了脖子,用力吸着散溢的烟雾。

  这根烟很短,她只抽了三口,就燃到了尽头。

  敏儿有些遗憾地看着熄灭的烟蒂,说:“再来一根!”

  但千夜却没有动:“每三天只能抽一根,否则你会死得很快。”

  “反正我也活够了!”敏儿有些自暴自弃地说。可是不管她怎么说,都没有得到第二根特殊的烟,而千夜到后面已经根本不搭理她的话了。

  敏儿的目光挪到了千夜的脸上,忽然似笑非笑地说:“小夜,你知道吗,我好几次都很想把你的脸给抓花了!我不喜欢看到比我还漂亮的东西!”

  千夜嘴角只是牵动了一下,就算是笑过了。

  敏儿投降似地举起了手,然后盯着千夜,说:“好吧,我不要烟了。那这顿你请客?”

  千夜却对她充满期待的目光毫无反应,因为请客这句话还意味着其它的东西。在这个只有利益交换没有交情一说的遗弃之地,从来没有真正免费的东西,千夜请了这一顿,她就会付出自己的身体作为回报。

  见千夜全无反应,敏儿懊恼地砸了下吧台,然后提高了声音说:“今晚谁愿意替我付帐?”

  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咽着口水,火辣贪婪的目光不断在敏儿身上游走,但是却没有人应声。一个帝国银币!除非他们是真疯了,才会把这笔大钱花在一个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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