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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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河边的密谋这群人竟然都知道?!

  意识到了这一点后,王武和赵毅两人终于收起了所有心眼,老老实实的交代了。

  他们就是山匪,而且是流窜多年的山匪,因为犯下了几桩大案,一直被官兵追捕,无奈之下,才逃到了人烟稀少的陇丘。

  窝进了这深山老林里,想着等风声过去再出去活动。至于这木屋,确实也不是他们的,是一对在山里居住的农户的。

  夫妻两,连带个五岁大的孩子,一个没留,全都遭了毒手。

  “畜生!”方阳听到这抑制不住愤怒的骂了一声,亏他还一直以为这两人是好人!

  他骂完还觉得不够,撸起袖子就想跳下去揍他们。曹子睿及时的拉了他一把,才没让方阳真跳下去。

  见方阳被制住住了,封烨才接着问道:“然后呢?你们在这儿应该也待了挺久了吧,风头早已过了,为什么还一直待在这儿?”

  “因为...宝藏...”王武犹豫了一下,但随即想到,杀人的事都说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已经无关紧要了,所以他还是如实全说了。

  陇丘埋有西羌皇城的遗迹,而西羌皇城里,也确实如王武在路上所言,一直有宝藏的传说。

  只是传说虚无缥缈,少有人当真,王武和赵毅两人,听说过宝藏,但是跟大部分人一样,压根没当回事。

  他们在强占了木屋后,男女屋主拼死反抗,拖着他们两个,让那五岁的孩子先跑,他们先杀死了男屋主,又擒住了女屋主。

  至于那跑进丛林里的孩子,被王武养的那只有野狼血统的狼狗咬断了脖子拖回来了。

  他们又轮流跟女屋主玩了一夜,最后也一并杀了。

  到了第二天,这尸体隐约有些发臭,两人便商量着尸体拖到别的地方埋了。因为他们要在这山里躲一阵子,这木屋就是长居地,所以他们没有将尸体埋在附近。

  正好,两人前几天在遗迹那边发现了这个地洞,现成的坑,把尸体往里面一丢就成,方便又省事。

  所以两人一人拖一具,一起将夫妻两的尸体拖到了这里。至于那孩子的,早被那狼狗啃的七零八落,就剩点难啃的骨头了。

  他们将尸体丢到了地洞里,随便埋了点土盖上,又重新合上石门,然后打道回府。

  可是当夜,王武突然想起来,那女人手上有个金镯子,在埋尸的时候忘记摘下来了。

  金镯子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他们两个被官兵追捕,逃跑时以前攒的家底也没来得及带,可以说是一穷二白,这蚊子再小也是肉,不能浪费。因此两人在隔天,特地又回了那坑洞里。

  然而他们再次打开那石门,挖开那覆盖在尸体上的薄土的时候,发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尸体...不见了。

  尸体要是完全不见了也还好,可能是被别的什么动物叼走了,虽然他们没看到坑洞附近有什么拖拽的痕迹,但总比看到土里仅剩的金镯子强。

  他们埋尸的土坑里空无一物,只除了那女屋主的金镯子。

  这金镯子是套在手腕上的,轻易是掉不下来的,只能是有人主动脱了下来。

  但是谁会特体把尸体搬走,又把土重新埋上,并且,把那两具尸体上唯一值钱的金器原封不动的留在这儿?

  正常人类的逻辑都干不出这样的事,王武和赵毅对望了一眼,冒出了同样的想法。

  人干不出来,那只能是鬼做的了。

  、第103章

  王武和赵毅两人意识到了这一点后,当即打了个寒颤, 感觉这山林间正常的山风都变成了寒透骨髓的阴风。

  什么通缉不通缉的, 两人都顾不上了, 他们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离开陇丘。官兵虽然也难缠,但总比撞鬼来得好。

  他们两个爬出地洞,王武又转过身, 想要将刚刚跟他们一起跳进地洞里的狗抱出来。

  昨天埋尸的时候没带着狗, 今天本来也没想带,但这狗将那小孩的尸体吃完了, 他们又刚来这山里,没什么存粮,便想带着狼狗顺道打打猎。

  其实那木屋里倒是有些粮食,都是那对夫妻留的, 还有些晒干便于保存的肉干,够吃几个月的。

  但王武这只狗, 嘴叼的很,不是新鲜带血的生肉不吃。

  王武也一直很宝贝自己这狼狗,因为这狗确实很凶猛, 打起架来, 一般的成年男子, 两三个一起都制不住它。

  这狼狗是王武打家劫舍时的好帮手,狗嘴下的人命,不比王武手底下少。

  而且狗这东西吧, 比人好的一点,就是忠心,人类之间的情谊本身就不太靠得住,刀口舔血为财搏命的山匪更加靠不住。而这狼狗则不然,它对谁都凶,就连跟王武搭伙了那么久的赵毅,跑到它面前,它也要呲着牙吼两声。

  也就对从小将它养大的王武还算和颜悦色,王武对于这点一直很得意,觉得这只狗堪比什么神兵利器。而且这条狗还几次在官兵手下救过他的命,拿金子来换,王武都不一定舍得换的。

  所以在逃亡时,王武没顾上带自己的积蓄,也费劲把狗带着一起跑了。

  这回也一样,虽然感觉这地方邪门的很,但王武也没有想抛下自己的狗,他冲着在坑洞底下待着的狼狗唤了两声。

  这狼狗凶猛的同时,又很聪明,王武的手势和意思它一般都能理解,往常这时候,就该听话的往上跳,好让王武抓着它拉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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