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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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香门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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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荒小分队》

  作者:易人北

  文案

  地球各地突然出现各种异变,地球生物和环境因此造到巨大改变。

  男主适逢其会得到回收者培训系统,为了回收地球上各种“垃圾”而努力。

  因为不努力完成任务就会被系统抹杀!

  偏偏他的小伙伴竟然是最大号垃圾之一?

  ***

  特别说明:本文于2012年9月连载于漫友杂志,现文与原杂志连载的内容有一定程度不同。

  主角:萧末 vs 雪里红

  萧末缺点:多管闲事,据说有点婆妈

  雪里红缺点:我很瘦,我想吃很多肉

  内容标签:科幻 异能 末世 现代架空

  主角:萧末,雪里红 ┃ 配角:萧家所有人,王成,钱云开,雷兵,仇鑫 ┃ 其它:末世,异能,修复,空间

  作品简评

  做一个好人不容易,尤其在近乎末世的乱世中。而如今流行的是冷静睿智形主角,因为经过大量的事实证明,只有这类人的存活率才最高,幸福指数也最高。那么像萧末这样一个不认为自己是好人,却喜欢多管闲事又烂好心,偏偏还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三十出头老男人要怎么在乱世中存活下去?本文切入角度新颖独特,作者文笔娴熟老练,将主角这样一个烂好心、优柔寡断、当断不断的三十出头老男人刻画的格外生动形象。又通过各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和任务体现出人物在末世生存的艰难和不易,牢牢地吸引住读者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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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超级小孩

  第1章 买刀的少年

  6月16日,早上6:30。

  萧末习惯性地沿着公园的河堤慢跑。

  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小河,大部分由人工开掘而成,围绕着同样由人工堆砌而成的绿地公园。

  这座绿地公园面积相当大,占地将近两百亩,前身是一座被挖空的铜矿,后来被当地政府废物利用,用附近各个楼盘产生的无害建筑废料填实土地,再经过科学的园林规划设计,在上面堆山造林,修桥铺路,并引入地下河水建成弯弯曲曲的明河道,最终形成了眼前这座免费的开放式公园。

  公园建成不过两年,却已经有了地方一景的架势。不说附近居民对它喜爱非常,就是住在城市中心的人也会经常驾车到这里野餐或游玩。

  萧末在这个远离市中心的郊区买房置业,可以说冲的就是这座有山有水有林的绿地公园。

  公园处处好,唯一不美的是,除了游客和附近居民,这里还被一些流浪汉当作了临时住宿地。萧末跑步时就经常看到有流浪汉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或亭子里。

  这不,刚拐个弯,就看见了他平时用来休憩的长木椅上已经躺了一个人。

  萧末刚想跑过去,却在看清长椅上的身影后放慢了脚步,最后慢慢停了下来,又退了回去。

  “喂,醒醒。”萧末推了推蜷曲在长椅上的小小身体。

  小东西很警觉,萧末的手刚碰上他肩膀,他就迅速坐了起来。

  “小朋友,你怎么睡在这里?你家大人呢?”

  小孩没有回答,只没有表情地盯着萧末。

  萧末上下打量这个小孩。

  小孩身形不高,顶多五、六岁,大约是身体看起来很瘦小的缘故,显得脑袋有点偏大。上身穿着一件有点偏长的衬衫,下身穿着一条裤腿卷了好几道的牛仔裤,打扮还算正常,就是衣着有点脏。

  小孩头发很软,偏褐色,有点长,已经长到了脖颈,五官轮廓较深,眼眶微微凹陷,眼睛大却无神,眼睫毛又浓又长,鼻梁挺直,嘴唇唇线清晰,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

  看到小孩的眼睛,萧末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裸露的胳膊。好黑的眼睛,黑得就像墨一样,偏偏一点神采都没有,就像……死人的眼睛。

  “咳,小朋友,你这样不盖东西睡在外面很容易着凉。你……”

  “多管闲事。”萧末话未说完,小孩斜了他一眼,从长椅上跳下来走了。

  萧末皱眉,目送小孩走进附近的公共厕所,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多管闲事。也许他家人就在附近呢?

  跑出公园,萧末在小区早点店买了副煎饼包油条和一包豆浆,付了钱离开,却又转身在隔壁的包子店买了两个香菇菜包和两个笋丁肉包。

  回到公园河边那条长木椅处,果然看见小孩还在那里。

  小孩似乎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什么。

  萧末顺着小孩的目光望去,就见离他们不远的河边正站着一名背着书包的少年。

  少年呆呆地望着河水,神情似乎相当迷茫和彷徨。

  萧末呆了一下,不会吧?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就在萧末准备移动脚步时,少年很干脆地离开了。

  萧末松了口气,回到长椅边坐下,随手把装着包子的塑料袋推到曲腿坐在椅子上的小孩身边。

  小孩没动,只转头瞟了他一眼。

  萧末心想:你愿意吃就吃,你要不愿意,我就拿回来自己吃。一边打开自己的早饭吃起来。

  他不是什么好人,只是偶尔会像小孩说的一样忍不住多管闲事而已。

  他也知道这是毛病,得治!但现在他还没有找到适合的根治良方。

  约莫过了一分钟,不知道是不是萧末吃得太香甜,他旁边响起了一道咽口水的声音。

  “哗啦啦。”

  听到塑料袋被打开,萧末的嘴角微微翘起。

  一大一小中间空着可以再坐一个人的距离,就这么默默吃着早点。

  萧末吃完煎饼,把没开封的豆浆也推给小孩,起身拍拍屁股走了。

  对于萧末来说,这件事就连日行一善都算不上,其程度大概就跟随意逗了一只小猫小狗差不多。

  他有同情心,也愿意帮助别人,但那只限于在他有能力可以帮助的情况下。给一个流浪小孩买两个包子,和把一个陌生小孩带回家养,那完全是两码事。

  也许他可以联系警察帮助小孩寻找父母之类,可他没带手机,没办法帮小孩拍照,也不觉得小孩愿意跟他走,而且谁知道小孩的家人是不是就在附近?如果引起误会那就不好了。

  萧末回去开店的时候还是给报警台打了个电话。

  当接线员询问小孩的外貌特征时,萧末突然愣住,他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小孩的模样,这才过了多久?而且小孩那副混血儿似的外貌应该让人印象深刻才对。可是无论他怎么回想,就是想不起小孩的具体轮廓,只记得小孩有一双黑得几乎不会反光的眼睛。

  报警台受理了这件事,说是很快就会派人来查看。萧末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忙活了大半日,眼看已经过了午饭时间,萧末直起腰,捶了捶酸痛的腰部,看看仓库重新变得清爽有序,成就感油然而生。

  这,就是他的事业,一个资源回收站。

  大多数资源回收站都有两个共同且显著的特征,那就是脏和乱。这也是绝大多数人把资源回收业者叫做拾荒者的原因。拾荒,也就是捡垃圾的意思。而捡垃圾的人在大多数人眼中自然就是脏、乱、差的代表。

  萧末的资源回收站则与一般的回收站截然相反,不但不脏、不乱,甚至连怪味都没有多少。如果不是门楣上挂着大大的“资源回收站”五个字,住在附近的居民还以为萧末是开二手店的。

  不过萧末确实也在经营二手店业务。这可是个非常有市场的买卖,跟资源回收业一样,做好了一样能够发家。

  说起萧末做起这行的原因,追根究底就两字:冲动。

  那已经是六年前的事。

  六年前,萧末二十六岁,正是自以为很成熟、很睿智、很理性、很有经验,其实仍旧十分“幼稚”的时候。

  真的,萧末就觉得每长大一岁,甚至过一天再回头看昨天时,都会觉得昨天的自已依然幼稚得可笑。

  二十六岁以前的他脾气并不好,看事情不是黑就是白,脾气谈不上急躁,性子却相当果决,甚至有点说一不二的势头,当然这样的性子也让他得罪了不少人,他那时还特装逼地懒得解释。

  六年前也是他刚回国的时候,他还记得那段时间家人和亲密朋友都说他变了很多,他弟更是充满同情地说他在国外一定混得很艰辛,因为他原本棱角分明还有点装逼的性格竟然变得圆润和温和,好吧,也有人很干脆地说他现在变得比以前婆妈许多,他弟甚至还怀疑过他是不是给谁穿了。

  可是他的记忆很清晰,更没有明显的断层,他也不觉得自己的性格变化有什么问题,人都会改变,也许因为环境,也许单单只是因为长大了。

  而他那时会选择做一名回收业者……

  “叮咚,叮咚。”

  门铃声打断了萧末的回忆。

  这是他设在店门口的感应门铃,只要有人进来,不管身处一楼的仓库、还是二楼的店面、或者地下室都能听见。

  一楼因为被他改建成仓库,只留了八平方米铺面空间,所以他的货物主要都集中在二楼。

  萧末顺着货架走向从仓库通往店面的玻璃门,拉开门就看见一名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初中生正在看玻璃柜里的商品。

  这不是早上在河边发呆的那名少年么?

  萧末想到自己当时还以为少年打算自杀,忍不住笑起来。

  “想要买些什么?”

  萧末回手带上玻璃门,走到门边的简易水池边洗手,一边洗一边侧头笑着问道。

  听到招呼,大约才十三、四岁的少年抬起头,眼睛里满是血丝,像是得了红眼病一般。

  萧末同情地想:可怜的学生仔,竟熬成这样,也不知是不是快到期末考试的缘故。

  “他们告诉我,你店里什么都卖。”少年手指在玻璃台面上敲了敲,有点神经质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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