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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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害怕。

  孟哲失笑。

  他一开始猜测这是谁家跑出来的小猫,因为这猫长的过于漂亮了,毛发也很干净,似乎颇有灵性,应该是被宠爱着的,但被好好爱着的小猫不会这么胆小的,他们应该更不怕人,也更闹腾,而他家这只更像是被人抛弃过。

  孟哲在救济站工作的时候,倒是接触过不少被抛弃的小猫,他清楚这种喵应激性更强,处事也更小心翼翼,特别怕被抛弃第二次,所以铲屎官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猫建立信任,这样才能给自家猫猫安全感,重新变的活泼。

  于是孟哲抖开广袖,把自家猫猫笼起来,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脊背。

  “乖啦,我不会扔下你的,我最喜欢你啦。”

  长萧垂着头,委委屈屈的喵呜一句。

  ——才不会,等你知道我是谁,马上就会把我丢掉了。

  孟哲鸡同鸭讲“而且哪里有猫比你漂亮,完全没有!”

  长萧软乎乎的又喵了一句。

  ——才不是,景城的贡猫都比我好看。

  孟哲继续鸡同鸭讲“总之,你是我的小天使啦,可惜不是现代,不然我买上十几罐猫罐头,最贵的抓板和猫砂,鸡肉味的化毛膏,你就相信我了。”

  长萧闷闷不乐,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想理他,窝在孟哲的膝盖上开始睡觉。

  孟哲却以为已经哄好了自家主子,主子必然更加信任他这个铲屎官,于是一下一下的揉着猫耳朵,幸福的笑了。

  孟哲:今天保持着对明天美好的期待呢:)。

  第9章 药王谷

  孟哲没法熟练使用灵力,故而租了艘画舫,打算从水路前往繁江城看看,在路上,他发现自家的主子和一般的喵不太一样。

  猫这种动物是比较聪明的,基本上在家待一个星期就能充分认识到作为主子的地位,刚到新家的时候胆子小,后来就上窜下跳精力旺盛,尤其是他手里这种个头的奶猫,能吃能睡个头也长的快,喂的好的话,基本上过个把月就能长成体态丰满的胖子。

  但大福显然不是这样,他过分安静,食量也很小,别的小猫咪到了饭点,都会喵喵喵的找铲屎官讨食,这一只你不主动喂,他绝对不会主动要,孟哲平常窝在床上看风俗地理,他就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缩成一团,用尾巴盖住脑袋,也不知道是在放空还是干嘛。

  其实一般而言,带猫去陌生的环境有一个应激期,孟哲每天都在担心猫是不是抑郁了,今天他甚至刻意晚了半个小时给小猫肉骨汤,想看看大福的反应,然而猫还是屹然不动,俨然把自个变成了个毛绒绒的猫摆件。

  根据孟哲云撸猫的经历,这绝不正常。

  于是他蹑手蹑脚的从书案上爬起来,在猫旁坐下,然后把雪团子捧到膝盖上,揉揉它的耳朵。

  “大福?”

  长萧花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孟哲是在叫他,于是转了个身,把脸对着他,抬起一双湛蓝的美目“喵呜?”

  孟哲捏捏它的小肉垫,许多猫猫长大后肉垫会变黑,大福还却是粉嫩嫩的,仿佛奶油蛋糕上砌的酸甜甜的草莓酱,魔尊大人幸福的把奶油蛋糕整个扒拉进怀里,双手环住,揉着毛毛,觉着糖分都要摄取过度了。

  他捏着爪爪,控制住想要寝室上去的冲动,试图交流。

  “你是不是不开心啊?”

  长萧歪着脑袋,觉着颇为不解。

  他不是没见过人养过猫,事实上,一品阁的修士中有不少圈养猫妖少年的,但是玩物这种东西,自然要笑的讨喜,如果不小心流露出了愤懑,也会立马有人“教”你如何笑的漂亮,如何讨主人喜欢。

  长萧身份特殊,虽然没给人真的当过玩物,也知道那些养猫的主人,是不会关心小猫开不开心的。

  他于是歪着头,认真看着孟哲,此时夕阳西下,赤红色的晚霞透过窗子照进来,映照着魔尊的瞳仁呈现一片浅金色,就像那些剔透耀眼的琥珀,仿佛在凝固时光的时候,把亿万年前的阳光也整个盛进去了。

  长萧从来不知道,魔尊原来长的这么好看,此时被他专注的注视着,好像整片阳光里就只剩他一个猫的影子,又好像被放进了刚刚晒过太阳,暖烘烘的被子里,温暖又服帖。

  猫猫总是比人要冲动一点,长萧这么想着,几乎是下意识的立起前腿,然后脑袋向前,闭着眼睛——

  吧唧一口亲在了孟哲的眼皮上。

  看着魔尊被吓了一跳,长萧满意的缩回来。

  “喵喵喵!”

  ——我没有不开心哟!

  孟哲没听懂,因为他被亲傻了。

  奶油蛋糕不但在你面前跳来跳去,还香香软软的亲了你一口,什么叫美猫如斯,什么叫伊猫如玉,这谁受的了!

  这一瞬间,孟哲终于领会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真实含义,他昏昏乎乎的想“大福要是从今天起变的能吃,快点被我养胖,我就给他点八百座烽火台!”

  或许孟哲嘴角的笑容太过明显,长萧终于意识到刚刚的动作撒娇的意味太过明显,回忆了一下那献媚一般的吻,立马炸毛了。

  如果现在是人的形态,那他全身上下的皮肤恐怕都要红成虾米。

  团子后知后觉的感觉到不对,维持着炸毛的姿态,蹬蹬蹬的后退两步,从孟哲膝盖上翻下去,窜进衣柜底下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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