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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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战知道卢炀要离开军队的消息,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看到卢炀急匆匆的道:“你真的要离开?你既然已经进了部队,怎么能做随便逃兵?你还是不是一个alpha了?”

  他今天刚见识到卢炀的真本领,还想以后跟卢炀多切磋一下,他看得出来卢炀的身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成的,他这是从小练到大,才会有这么好的身手,这样的人才可遇不可求,如果卢炀愿意留在部队里好好训练,未来一定能够成为帝国一名出色的军人。

  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位人才自甘堕落,他很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是英雄,英雄就该唤醒那些执迷不悟的人。

  卢炀听到他的话,不以为然的道:“我又不是正式的兵,怎么能算逃兵?我就是来看看你们是怎么训练的,路过而已,你不必把我当回事儿。”

  李战不解,“你为什么一定要回家?”

  卢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阮眠,阮眠正把后备箱里的保温盒拿出来,准备让卢炀在路上喝几口汤。

  卢炀不由笑了笑,眼里划过一抹微不可察的温柔,漫不经心的说:“因为家里有人等我啊。”

  他的兔兔在等他回家。

  李战又急又气,“能够进入青狼部队,是最无上的光荣,你真是不知好歹。”

  卢炀收回视线,挑起了一下眼角,轻轻看了他一眼,语气平淡的道:“猬儿,人各有志,莫要强求,本人最大的志向就是吃喝玩乐、享受生活。”

  阮眠正好走过来,听到卢炀的称呼不由愣了一下。

  “你……”李战怒其不争,指着卢炀半天都说不出来话,最后狠狠的瞪了卢炀一眼,转身就走,“随便你!没有志气的alpha!”

  阮眠把保温盒放到车上,看着李战的背影,有些疑惑的问:“他不是叫李战吗?你为什么叫他猬儿啊?”

  卢炀打开保温盒,低头闻了一下里面的汤,随口道:“他整天像只刺猬似的挑衅来挑衅去,所以我就叫他猬儿了。

  阮眠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些担心那条警犬,他忍不住问:“警犬有名字吗?”

  “以前没有,宋队让我给它起个名字,我就随便起了一个。”

  “……叫什么?”

  “狗儿。”

  阮眠:“……”他就知道。

  卢炀在青狼部队呆了短短半个月,倒是很受欢迎,大家听到他要离开的消息,一群人跑来送他,最后还是宋队把他们赶回去,他们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回去的路上,卢炀和阮眠坐在车里,兴奋不已,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就像是几百年没有见过了一样。

  卢爷爷被他们吵得头疼,又忍不住有些欣慰,再这么下去,看来他早早就能喝到孙媳妇茶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他还是莫要强求了。

  回到卢家,卢炀下车后,站在卢家门口,深深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家的味道,温馨、芬芳、可爱……”

  阮眠眉眼弯弯的站在旁边,低头在包里掏了半天,终于找到一瓶没有开过封的香水,他啪的一声打开瓶盖,往卢炀身上使劲喷了两下香水。

  “卢宝贝,从今天开始,你又是卢家那个香喷喷的大宝贝了!”

  卢炀满眼激动,单手抱住阮眠的肩膀,嚣张的扬起下巴,“兔兔,你未婚夫帅不帅?是不是世界上最帅的alpha?”

  “当然是!”

  两人一副狼狈为奸的模样,一个无法无天的嚣张,一个无边无际的夸奖,一起顶着满身清香,相携跨进了卢家的大门。

  卢爷爷跟在他们身后,闻到浓郁的香味儿,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他伸手揉了一下鼻子,有点想把卢炀赶回军队去。

  卢炀跟阮眠走进屋,换拖鞋的时候,卢炀动作顿住,拿着猫咪拖鞋突然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阮眠一边换鞋一边问。

  卢炀蹙眉,既失落又不可思议,“我在军队那些臭男人的熏陶下,竟然连猫咪拖鞋都不喜欢了。”

  阮眠闻言愣了一下,穿着拖鞋颠颠跑到旁边的鞋柜,翻找了一会儿,从里面拿出一双新拖鞋,颠颠的跑了回来。

  他把拖鞋递给卢炀,这是一双毛绒绒的兔子拖鞋,鞋头上缀着毛茸茸的兔耳朵,看起来十分可爱。

  阮眠有些紧张的看着卢炀,小声问:“这个你也不喜欢了么?我本来想等你回来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呢。”

  阮眠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拖鞋,垂着眸子说:“我还给自己买了一双小狼拖鞋。”

  “当然喜欢。”卢炀从看到兔子拖鞋,眼睛就亮了,他迫不及待的把拖鞋穿在脚上,左右走了两步。

  阮眠跟着他走了两步,把拖鞋踩得啪嗒响,声音欢快的说:“我也很喜欢我的小狼拖鞋。”

  卢炀看了看阮眠脚上的小狼拖鞋,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兔子拖鞋,忍不住温柔笑了笑,抬头对阮眠道:“我永远最喜欢兔子,特别是垂耳兔,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会比垂耳兔更可爱。”

  阮眠使劲点头,“我也永远最喜欢雪狼,雪狼最帅!”

  卢爷爷进门就听到这样的对话,忍不住沉默。

  孙子和孙媳妇整天这么夸来夸去,爷爷有点寂寞啊。

  第37章

  卢爷爷看着两个小家伙,默默叹了一口气, 把手上拿着的两只野鸡放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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